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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所有权怎么界定???

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估计就已经界定了,你问的应为离婚时房地产的所有权怎么界定才对。如果是婚前就是一方所构买的,那么房子就是那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所有权归属一方,该方给付对方相应对价。

首先问题不够明确,不动产所有权涉及到很多因素。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你老婆是你老婆的 哈哈

原来是谁的还是谁的。
婚后的平均分。

夫妻共同财产咯

您好,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没有关系。
父母对子女购房出资的,视为赠与,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女方的说法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这种情况主张有父母的部分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除非法官是混蛋。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证明出资份额,法院可能支持按出资确定份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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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