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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男方先给了俩万,分手了要不要还给他?

订婚如果男方先给了两万,这说明是你们有结婚的意思表示,男方才愿意给付预付彩礼的意思,既然分手了,说明婚姻已经不存在自然应该还钱。

当然要,这个钱可以看做是定金,是以你们结婚为前提的,你们分手了没结婚,那这个契约相当于运费,这钱理所应当要退回。当然,如果是男方非要分手,或者男方犯错了,这个就可以商量不退

1、如果男方坚持要回,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可以考虑返还给男方,既然分手了,最好互不相欠。

2、如果男方不在乎这两万元,或者坚持送给女方,男方不想要了,也可以遵从男方的意愿。

所以,关于订婚男方给的两万元,分手后要不要还给他,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说。

他提出分手,就要承担一些过失后果,可还一部分,多少协商定。你提出分手,那还是全额还给人家吧,免得人家不甘心人财两失,投诉你追讨礼金。

这种,应该要还给对方吧,毕竟已经没有关系了。

我们老家这边看哪方提出分手的,男方提出就不还。女方提出的话就必须还给男方的,
其实还是还了的好,谁挣个钱都不容易。好聚好散的,没必要欠谁的

男分手不用女分手要,毕竟订婚是男的出钱了

很简单啊,是谁先提出分手的,如果是男方提出分手,一分钱也不给,如果是女方提出分手就要给人家

以结婚为前提的订婚,收到平彩礼后,没有继续履行婚约,钱应该返回,如果没有关系为什么人家要给你钱呢,是吧。

通常从道德上来说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