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七章档案和出证
第二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建立、健全婚姻登记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好婚姻登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本市婚姻登记档案分别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应按年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和编目工作,并于次年第一季度内上交区、县民政局保管。区、县民政局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期限为十年。保管期满后,应即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第二十九条 《结婚证》和《离婚证》不予更换和补发。丢失《结婚证》或《离婚证》的婚姻当事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或已解除夫妻关系的,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申请出证的当事人应持下列证件、证明:(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二)由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结婚出证”或“离婚出证”的《婚姻状况证明》,不在本区、本乡、本镇申请出证的一方当事人,其《婚姻状况证明》须加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三)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二寸单人照片三张,一方当事人申请结婚出证的交二张;申请离婚出证的,应交本人正面免冠近期一寸单人照片二张。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证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在本市的,可以委托在本市的一方或亲友 。申请出证时,应持本细则第三十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可交复印件)及当事人亲笔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交验代理人的工作证或居民身份证。第三十二条 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需要了解当事人婚姻情况的公安、司法等机关出具婚姻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离婚和复婚的证明;证明上应加盖婚姻登记机关公章或婚姻登记专用章。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第七章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
婚姻登记机关需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妥善保管婚姻登记申请书和相关证件。档案由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统一保管,乡、镇婚姻登记机关每年整理档案并上交区、县民政局。区、县民政局保管的档案期限为十年,到期后移交区、县档案馆长期保管。《结婚证》与《离婚证》遗失不予补发,但当事人可向原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第七章档案和出证
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确已依法办理过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应报区、县民政局审批,由区、县民政局依法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条 申请出证的当事人应持下列...
上海市婚姻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离婚或复婚,必须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取得婚姻证书,方能确立或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婚姻当事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条申请结婚、离婚或复婚登记的男...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第七章 附 则
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附则部分包含了一些重要的规定,以确保婚姻登记过程的规范和费用管理。首先,关于证书印制,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以及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均由市民政局统一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印制,确保了证书的官方性和一致性。其次,第四十四条规定了费用问题。...
补领结婚证需携带哪些材料?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
怎么在武汉民政局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到你们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就可以了~~~
一方补办结婚证带另一方的户口本是否可行
不可以的,需要出具当事人本人的户口簿才能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七章 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二条当...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男女双方当事人携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包括户口薄首页)亲自到场办理;2、近期三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3、结婚证遗失的,请当事人到各镇办村委会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补领结婚证《证明》,也可按照《证明》格式自己打印。加盖社区或村委会或单位、镇办民政工作办公室、镇办政府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