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点滴网 感知人生智慧分享生活点滴幸福

我是外地户口,再婚后没办准生证但是怀孕了,可以补办吗?

你有生孩子的权利。因为你和你的老公结婚后,你们就属于新婚,不要开孕检证明,你的准生证应该在你的结婚证所在地办理。
你没有准生证,医院应该会会给你出生正的。只要你门是合法的夫妻。你们就有权利生孩子

基本上 来不及了--罚款吧

强制引产,怎么那么没有人性啊。。。。。。变相杀人啊!

管它呢,自己先安心养胎,该生的时候就生下来。那些烦恼的事情就让你老公去处理吧。大不了等宝宝生下来了,去接受处罚。反正等你要生宝宝的时候,医院不会不让你生就是 了。

准生证应该是和以后孩子上户口有关系的,先不要着急,安心把孩子生下来,一般医院都会开出生证明的,不然难道外地人在本地还不能生孩子了?准生证的事情我觉得你还是要去咨询当初领结婚证的地方,最好让他们开个证明,证明你们是合法夫妻,你老公的那个孩子应该当初有出生证明啊,去计生办的时候应该带好充分的证据,以证明你确实是头胎!

哎~~什么世道啊,居然还要让你引产,真没人性

别去麻烦了,我也是这样的情况,计生办要我拿出没有生过小孩的证明才给我开,我以前引过一次产,也要我拿出证明,可是时间太长了,我到医院去查,查不到了.没办法,我只好不去办准生证了,人家医院的人都说了这是故意要为难,实际上不是想要得到实惠嘛.可我又不是有钱人哪有那么个能力.管它呢,孩子生下来再说,反正这两年要人口普查了,还是可以上户口呀.
医院不管你有没有准生证,会给开出生证的.我妹妹就是这样的.她当时连结婚证都没有呢.

再婚没准生证小孩怎么上户口

再婚后,不符合国家政策出生没准生证生的小孩是可以申请办理入户的,但是给与小孩办理入户以后,父母需要按照当地相关计生政策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

二婚为什么办不了准生证

如果双方均有子女,相当于要第三个孩子,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况下是没有办理准生证的权利的。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一)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再婚生一胎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法律分析】再婚生育不需要办理准生证,现在实行的是生育登记制度,只需要进行生育登记即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准备生育的夫妻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办理登记,免费领取生育服务证。除此之外还可享受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服务。夫妻生育子女的均实行生育登记,夫妻可以在生育前进行...

再婚再育不办准生证可以吗?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可以再生育一胎的,但必须持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再婚夫妻生孩子还需要办理准生证吗

需要办理生育服务证。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

再婚怎么办理准生证

在外省区市居住的到本市一方户籍地办理。如果居住在本市暂未明确行政管理归属区域的,到本市一方户籍地办理。 办理时均需携带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妊娠诊断证明、外省区市户籍一方的户籍地街道(乡、镇)...

结婚后生孩子,没领准生证,怎么办?

是有点麻烦,可能会罚款,如果你是第一胎可能会好办点,现在应该考虑的是孩子户口问题吧,每个地方政策略有不同,还是去你当地咨询一下吧。

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怎么办准生证

户籍在外省的,需提交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三、 流程 (一)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并承诺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再生育申请表可以从本人工作单位或村专干、乡级卫生计生机构领取,或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下载打印。(二)递交材料。资料准备齐全后,...

再婚可以生育吗,不给办生育证怎么办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一)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

我们是异地结婚,女方户口未迁移,给办理准生证吗

对于符合计生法政策规定的家庭可以在生育二孩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咨询办理生育二孩的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准生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