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为离婚自愿净身出户,婚房拆迁前夫分到3套房,她能争取权益吗?
今年上半年,民法典草案拟将引入“离婚冷静期”。这就意味着,明确自填写离婚协议书之日起30天内,男女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这一法案网友们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原本以为会大受欢迎,毕竟 人的传统就是“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结果却出乎意料,持反对意见的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很多人都认为:结婚有可能一时发昏,但离婚基本都是深思熟虑的。
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一位名叫阿莲(化名)的女子,为了顺利离婚甚至不惜净身出户。
说起这个阿莲也是苦命人,丈夫好赌,她和丈夫婚后矛盾不断,生了孩子后身体虚弱,身高1米6只有70斤重,面色苍白皮包骨头。
2017年两个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由于阿莲体弱多病无法工作,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因此6岁儿子的抚养权给了丈夫。由于阿莲没有能力支付儿子抚养费,她也没有要求分割任何财产,只是收拾了私人物品就回了娘家。
因为阿莲是农业户口,受到目前户籍政策的限制,由于阿莲没有再婚也没有个人名下其他房产,所以户口一直都在前夫户口本上。
2019年,两个人当年的婚房拆迁。有的地方拆迁是按照住房面积,有的地方是根据户内人口,阿莲与前夫的婚房拆迁是根据户内人口来计算的,三口人分了三套房,总面积超过250平方。
婚房拆迁的事前夫一直瞒着阿莲,直到安置房进入抽签环节阿莲才得知这个消息。在与前夫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阿莲只能求助法律。
法院宣判阿莲有权得到拆迁安置房的35平方米,但前夫一直拒绝与阿莲见面。经过多方调解,前夫才同意将35平方折成51万元人民币给到阿莲。
但是前夫给的不情不愿,又提出阿莲没有支付儿子抚养费,应该从这笔钱里面扣除。
说实在话,这个前夫有点太不近人情了。毕竟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是按照户内人口计算分配拆迁房,虽然离婚了,阿莲也有权利拿到属于自己的房产。
离婚时签订了协议,阿莲有病在身,无法工作,又欠下大笔医疗费,因此不出儿子的抚养费,为了补偿前夫,又觉得愧对儿子,她自愿净身出户,支付儿子抚养费一说根本不成立。
话又说回来,别说拆迁房法律上就应该有阿莲的份,即便没有她的份,夫妻一场又为前夫生了孩子,在前夫有足够能力的前提下,难到就不能照顾一下身体不好的前妻吗?
人生在世钱不能放在第一位,真挚的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可惜太多人不明白这个道理,把钱看的比天还大。
婚房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意义上离婚自然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如果女子自愿净身出户,口头上的净身出户这些都可以分到,只是面子会过不去。但如果签了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就分不到多少东西了。
不能,她已经净身出户了。净身出户代表着她不会拿走哪怕一粒米,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浙江女子为离婚自愿净身出户,婚房拆迁前夫分到3套房,如果净身出户具有法律效应,那么她无法争取,反之则有。
两套房已被前夫卖掉了,目前她争取到了相关的权益,前夫要分三个月向她支付51万的拆迁补偿款。如果前夫未能执行,她可继续申请强制执行。
她能够争取到利益的,拆迁行为发生在该女子离婚之前,理应属于婚前财产,其丈夫这属于隐瞒行为,可以通过司法手段追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
她是能争取到应得的权益,据悉女子和前夫商量无果后,直接起诉到了法庭。法庭宣判 :女子前夫拆迁安置房的35平方米归女子所有。
如果男方故意隐瞒,而设计让女方为离婚自愿净身出户的话,女方应该得到一部分
这个阿莲也是没有福气的,以为净身出户老公就会愧疚一生,其实是愚蠢,男人比女人绝情几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