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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起诉,起诉书上的结婚时间与结婚证不符,法院可以立案吗?

法院现在实行登记立案制度,不对起诉书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如果起诉书写明的结婚时间,与结婚证登记的时间不符,法院在开庭时,以及在判决书或调解书中会予以纠正。这个不影响离婚案件的立案和审理、裁判。参照:
《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法院不应该立案的,因为与事实有出入。起诉书必须据实写明情况。不过起诉方可以再次起诉的。

这个当然可以,这个不属于原则性的错误,不影响起诉流程的。

可以立案,以身份证件和结婚证时间为准,起诉书中的错误可以修正。

可以立案,立案的时候法院是不知道结婚证日期的,这时候法院还没有要求提供证据。

肯定可以呀!!!
这只是证据上的一个小小瑕疵,并不影响诉讼的目的。
要记住,法院也是讲人情味的,是不可能因为小瑕疵来否定案件本身的合法性。

原则上不可以,除非对方出具相关材料证明是同一个婚姻

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