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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婚前婚后财产公证,男方借款,女方有无还款义务

你好,(1)女方可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年龄较小,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女方是孩子的监护人,男人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于其它经济补偿,你可以提起申请,法方也是酌情判定。 (2)如果婚前写过协议,做过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男方以公司名义贷款,只以公司财产进行偿还。不会以双方各人财产偿还。 如果是男方个人名义贷款,营利也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女方有偿还责任。可以按约定,像男方追偿。

夫妻双方做了财产公证,无论婚前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女方不需要对男方的债务承担偿还的义务,但如果对方能举证证明夫妻的财产并不是独立的,且负债的一方有故意转移财产给另一方,那么接受财产的一方需要在接受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女方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以及经济补偿,但具体情况要看法官如何判决。

如果是以公司名义借款的,那由公司承当责任,公司恶意贷款不还,股东承担责任。和女方没有关系。

如果是男方个人名义贷款,女方应承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向男方追偿。

如果是以男方个人名义贷款,女方能证明贷款没有用于家庭,男方自己承担债务。

可以获得小孩的抚养费,这个是父母给予血缘的义务。经济补偿的话要看法官酌定了。

女方如果只是公司工作人员(不是股东),不需为公司债务承担偿还义务。

如果有通过书面形式共同约定,又还经过了公正的话,不需要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