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的?为什么?
古代为“夫姓 本姓”的形式,如马姓女子嫁与王姓男子,女子婚后特别是亡后就只称“王马氏”。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现代的 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台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 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如方瑀嫁给连战以后叫连方瑀,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已经极少人从夫姓了。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例如前布政司司长陈方安生。
从新 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
同时根据婚姻法: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扩展资料:
女子夫姓:
1、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礼,也要取字,供朋友呼唤。古人女子出嫁后不能用原来的姓氏,必须冠以夫君的姓氏,自己原本的姓氏只能称作”某某氏”。
2、古代女子嫁人后随夫姓,男的向自己心爱的女子求婚时候说“以我之姓冠你之名”意思就是我想要娶你为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从新 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
冠夫姓就是指女子在结婚之后,不再用自己的本姓,而是随了夫家的姓氏,冠夫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用夫家的姓氏,另一种则是用夫家的姓氏加自己的姓氏。
比如女子姓张,夫家姓李,那么该女子结婚之后的姓氏就成为了“李张氏”。冠夫姓被称为是古代夫权主义的一种产物。
不仅仅在古代的 社会,在日本以及很多的西方国家也有冠夫姓这种说法,而且现在的日本以及很多的西方国家仍然保留着妇随夫姓的老传统。
据网络资料,在 这种冠夫姓逐渐被改变是从维新运动时期开始的,而有明文规定是在建国之后,在1950年的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夫妻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力。这条规定则明确指出了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姓名权,而冠夫姓也随着时代的进步消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
扩展资料: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 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从新 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其目的是为了显示,在新 ,男女地位的平等
从夫姓或冠夫姓是指妇女结婚后不用本姓而改用丈夫的姓氏,这氏是夫权婚姻的产物。有只用“夫姓”与“夫姓+本姓”两种基本形式。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汉族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传统,如今已经不多见了。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人民共和国,1950年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作出了夫妻在姓名权上完全平等的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现代的 大陆除了在族谱和墓碑外已经几乎完全不用这种形式。
台湾、香港、澳门、海外华人旧时代中不少人则用“夫姓+本姓”作为妇女婚后的姓,但现在台湾因民法的修正,已经极少人从夫姓了。香港在正式场合中冠上夫姓的女性多为政府官员或名门望族的女性.
我都服了你了,我国什么时候改过夫姓我就想知道?我国新 前都是保留父姓冠夫姓,你真就把西方呢套随夫姓和我国的冠夫姓搞一起了?你可醒醒。日本规定夫妇同姓,男随女姓,女随男姓都是可以,谁告诉你她们必须得跟男方姓了?西方法律无强制规定女要随夫姓,全凭自愿,真要说她们随夫姓呢也是她们从古 始就一直呢样约定俗成而已。能问出这种问题你指定大概率是个男的,以后结婚的时候你问问你岳父,看看他愿意让自己女儿摒弃自个儿姓随你姓不?真就人家后继无人,你家皇子到处流落在外呗。
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原来也有”。
人从来没有这种情况!
从没有冠夫姓改夫姓的传统习俗,这完全是近代西方传来的封建陋习, 古代祖宗是不可乱认的,姓氏不可乱改,更不可能冠夫姓改夫姓,其实只是书面上写作某门某氏,实际还是叫原来的名字,但这并不等同于西方国家的冠夫姓改夫姓!
再说一遍! 古代没有冠夫姓的传统,冠夫姓只有民国时期才有!!! 不要把民国西化的冠夫姓当 古代传统.
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的?为什么?
我国女子嫁人后不再改夫姓的规定始于1950年新 成立后,那时《婚姻法》的出台为这一变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此之前,冠夫姓是古代夫权思想的体现,女性结婚后会随夫家姓氏,如“李张氏”。然而,维新运动时期开始,这种传统逐渐被淡化,1950年婚姻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的?为什么?
从新 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冠夫姓就是指女子在结婚之后,不再用自己的本姓,而是随了夫家的姓氏,冠夫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只用夫家的姓氏,另一种则是用夫家的姓氏加自己的姓氏。比如女子姓张,夫家姓李,那么该女子结婚之后的姓氏就成为了...
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的?为什么
从新 成立后,1950年,《婚姻法》颁布之后,从法律上讲女子嫁人后不用改夫姓。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
古代女子还未发育成熟,为何十三四岁就得嫁人?
早在西周时期,我国就有“男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的规定,说的就是女子十五岁就要许配人家,二十岁之前就要嫁出去,到了战国时期,这一期限又提早了许多,从前女子只要十五岁许配给人家就可以。可战国时期,齐桓公曾令:女十四岁出嫁,越王勾践曾令:女十五岁...
同样是男婚女嫁,从西周到明清都有哪些趣事呢?
我国的婚俗从原始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只是那个时代处于野蛮时代,没有一套规范的婚礼流程。到了黄帝时代的婚姻,其实没有明显区分同姓同族,近亲结婚比比皆是。且女性往往是姐妹从嫁一夫,没有嫡庶之分。到了颛顼帝时期,男女间的地位开始出现分野,女人见了男人要站在道路旁低头礼让。男尊女卑,大概从那时就开始形成了。
古代女子还未发育成熟,为何十三四岁就要嫁人?
古代女子在十三四岁就要嫁人,一是因为国家要提高人口总数,越早嫁人越好。二是当时的女子被当作生孩子的一个机器,所以自然是越早工作越好。三是成家立业,先成家后立业,一般男子都会让他早早的成家,既然男子很早就结婚,那么女子自然也要很早嫁人。古代经常打仗,而打仗中人口是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所以...
古代女子什么时候婚配
我们习惯把原配夫妻称为“结发夫妻”,这个词其实就跟古代女子从少女到新妇身份转变的婚俗有关。在古代,女子15岁要行“笄礼”,行完“笄礼”后,女子就要将长发扎拢起来,表示自己已经成为成年人,可以婚嫁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女孩都必须在15岁举行笄礼,也不是女子举行笄礼后才能嫁人,一般...
有的古代女子还未发育成熟,为什么十三四岁就嫁人了?
早在西周时期,在我国就有了“难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的说法。说是女子到了十五岁就必须许配好人家,等到二十岁的时候就必须正式出嫁了。到了战国之后,这个年龄又被提前了不少。齐国的齐桓公就下令,女子十四岁出嫁,越王勾践也下令,女子十五岁出嫁。而到了南北...
金钗之年是指我国古代女子多少岁?
因为在古代,女子出嫁得比较早,一般在及笄之后就开始嫁人,所以在正式出嫁前,就得先找好婆家。因此,女子在十二岁到十四岁这个年纪的时候,就开始打扮自己,以求能嫁得如意郎君。后来,金钗之年是指代女子十二岁的年纪就一直被后世沿用。古代人在年龄的称呼上特别讲究。在古代女孩子到了12岁之后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