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没有结婚证去生孩子不上报给计生办可以么?
可以啊,但是孩子是没有户口的哦。还有就是隐蔽工作要做好。不能让计生办的晓得咯。
朋友!不要着急,听我慢慢给你解释,我一切按照法律依据回答你的提问。下面牵扯到一些法律条文,我希望你耐心读完!我的意思是让你明白计生部门为什么要对你罚款!!他们罚款的依据是什么!!!!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你生育第一个孩子的时候依法向计生部门登记备案了吗?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夫妻双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生育服务证》”。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你小孩出生之前的任何时候,拿着你们夫妇的结婚证、身份证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领取《生育服务证》。如果你们夫妇没有按照程序依法领取《生育服务证》,那就毫无疑问的是计划外一胎生育,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江西省政府出台的《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说明:上面提到的《条例》是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是符合生育条件的规定)
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你在上面也看到了,根据第一款的规定:“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这句话。
上面提到的“基数”是以夫妇双方上一年度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为依据,说白了就是人均纯收入为依据。
举例:有工作的按照上一年的的工资总额的3.5倍征收。没有工作的是农民,就需要按照当地政府上一年度上报的人均纯收入来进行计算。例如你们夫妇所在的当地政府人均纯收入2010年是10000元得话,那么就是你的10000元加上你爱人的10000元乘以3.5就是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就是70000元。收入的越多缴纳的越多,因为社会抚养费跟你的收入是成正比的。2006年南方一个富翁一次性缴纳1个亿的社会抚养费,央视新闻还对此进行了详细的报道。
问题来了!!已经知道计生部门的处罚依据是什么,那就要看你们夫妇符合上述第四款的规定还是第五款的规定!
如果符合第四款的规定,是没有达到结婚年龄生育计划外一胎的,按照第一项规定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70000元的50%就是35000元!!!
如果符合第五款的规定,夫妇双方都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生育计划外一胎的,按照第一项规定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70000的30%就是21000元!
所以说计生部门对你处罚10000元的标准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列举的70000的数字 是我举得例子!!是为了让你更好的理解!!!
对于你提到的人口普查,一些超生的都上了户口这一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我就是一名人口普查员!!对于这中间的流畅很清楚!!是的,为了方便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在人口普查前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上户籍的优惠条件!但是,这并不代表一些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家庭就可以逃避计生部门的处罚!!如果能逃避,你觉得还有没有存在计划生育部门的必要??干脆建议国家取消这个部门算了,因为没有任何作用,超生以后,等人口普查把小孩户籍一登记就完事,不用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你觉得可能吗????人口普查前夕国家出台了上户籍的一系列惠民措施,但是上户籍的流程大致跟平时一样,只是过程简化了,但是同样需要计生部门的同意以后才能登记入户!!!否则国家不是自相矛盾了??一方面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方面不需要处罚就能上户籍!!你觉得国家会这样做吗?????所以不要道听途说!!!一切以法律依据为准!!
最好是报,要不然算是违反计划生育 , 而且以后小孩上户口好麻烦
可以,问题以后报户口要罚款的。
想超生就不能领证,否则,会受到妇检控制,所以,一个街头炒菜的农村小伙
说,他们那里没人敢领结婚证,他哥生了五个小孩。
但报户口就要罚款了,他哥罚了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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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领结婚证的话生宝宝时医疗保险确实是不给报销的哦。宝妈如果想报销的话还是抽空把结婚证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