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原因是什么
婚姻家庭纠纷原因有,
(一)感情基础薄弱型。一些青年男女片面认为《新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修改、实施都很宽松很人性化了,相互见面一有好感,既不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也不顾及父母及亲友的劝阻,便一见钟情地走到了一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双方的个性及缺陷明显表露出来。“认识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等等就成了他们解除婚姻关系或提出离婚的理由。这一“闪婚”类型往往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通过调解,挥手告别的多,调解不成或判决不离的少。
(二)喜新厌旧型。在这一类型中,无论是男方提出或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或离婚,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原居住地条件恶劣,家庭比较贫穷。近年来,外出务工,拥有了财富,便扬眉吐气,对原配对象觉得有些“土气”,跟自己“门不当,户不对了”,宁可多给对方一些财物,将对方打发了事,根本不顾及对方当事人和孩子的感受。
(三)观念淡薄型。一是婚育观念淡薄。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规划,“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有家”。一些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无知女性认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只要对方能使自己过得潇洒,跟谁在一起生活都行,哪怕是背着丈夫当“二奶”也在所不辞。一些玩世不恭的男子认为,自己有了钱,应当好好地享受一番,忘记了家中还有老人、妻子、儿女,在外灯红酒绿,花天酒地。二是法治观念淡薄。对法律、法规片面理解。在农村,“只要分居两年以上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了”这一说法极为普遍,“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被曲解成没有限制条件的了。非法同居、无效婚姻、重婚等等,不同程度的引发纠纷,甚至离婚。借婚索财、包办、买卖婚姻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埋下了婚姻纠纷隐患。
(四)寂寞难耐型。改革开放后的头几年,“留守女”较多。目前,一些中青年女性也不甘示弱,纷纷外出务工,“留守男”和举家外出的现象日益增多,为争着外出务工而发生家庭纠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目前,外出打工家庭有单一外出、双双外出、轮流外出三种情况,无论那一种,夫妻双方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长期的分居生活,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这种不牢固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天长日久,产生了婚外情或者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不归,对家庭、孩子不管不问。“留守者”认为对方在外优哉游哉,自己则承担了家庭沉重的负担,心理失去平衡。举家外出者也是如此。被申请人或被告“不履行××职责,不尽家庭义务”就成了不甘清贫,难耐寂寞者提出离婚的借口。
(五)家庭暴力型。在这一类型中,从夫妻的性格上看,夫妻两个要么都是性情暴躁者,遇事都“刚”,很不冷静;要么都是性情孤僻者,遇事都“柔”,长期打“冷战”。这样有“刚”无“柔”,或有“柔”无“刚”,刚柔不济。前者疏导及时,化解及时,复合的多,分道的少,后者则不然,“冷战”一长,就破镜难圆了。从纠纷的来源上看,以家庭经济收支失衡、教育子女的方式不同引发的较多。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家庭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薄弱:这是最常见的原因之一。如果夫妻在婚前缺乏深入了解,或者感情基础不牢固,那么在婚后可能会因为各种琐事而产生矛盾。 喜新厌旧:一些人在婚姻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外界诱惑而产生婚外情,从而导...
什么是婚姻家庭纠纷
婚姻家庭纠纷是指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产生的矛盾和冲突,通常涉及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家庭财产、家庭责任等方面。 婚姻家庭纠纷是常见的社会现象,严重影响着人们的身心健康和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
婚姻家庭问题发生的社会原因?
#1)观念变化:过去的婚姻是社会意义大于个人意义,但在现代个体在婚姻中的自主权增大,婚姻越来越被认为是个人的私事,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也越来越随便; #2)社会流动增加:社会流动造成的大面积的社会交往,势必冲击婚姻家庭; #3)理想婚姻和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