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儿子买的婚房,婚后媳妇要求改名字可以么?
结婚就想着离婚,那还昏的什么劲啊
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结婚前一方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取得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除非书面约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1]。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新婚姻法第十八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从而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独立出来,并从财产取得的时间及财产的性质将夫妻个人财产分成五个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具体而言,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以下范围: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某男被汽车撞伤,下肢瘫痪,经人民法院判决,获得10余万元赔偿金,用于医疗、购买轮椅、护理等目的,这些费用直接因身体损伤而发生,也都是直接用于损害的治疗和因残疾而产生的特定消费。因此,该10余万元赔偿金只能归受害的一方即某男个人所有,其妻不得主张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因此,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婚后一方继承或受赠与的财产划归为夫妻一方所有,如1968年的《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规定:“婚姻期间作为礼物或通过继承获得的财产,分别归各方所有[3]。”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也将夫妻一方婚后受赠和继承的财产划归夫妻一方所有。2001年婚姻法借鉴了国外的立法经验,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4]。参照《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22条第2款的规定,贵重物品和其他奢侈品不是一方个人的财产。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这是夫妻个人财产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律不宜也难以穷尽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笔者认为,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一方从事职业所必须的财产,但价值较大的除外。
2.夫或妻所获得的奖品。
3.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
4.一方创作的文稿、手稿、艺术品的设计图、草图等。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要改,简单点说就是:假如在房子刚买时就写了你儿子的名字,这房子是你儿子的婚前财产,现在要是改名,就成了他们的婚后财产了,因为你是赠于,赠于你儿子和儿媳两个人的,明白了吗?
房子平分不平分,这要看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法律有规定夫妻财产是要平分的,而婚前的就不一定了,视情况而定的。
您媳妇若是真心与您儿子好上,我想是不会计较那么多的吧。。。
希望有帮到您
婚前父母为儿子买婚房,父母首付,后面儿子还房贷,女方要求写上自己的名字
这要看男方的意思和家庭情况。如果男方家庭情况不是十分宽裕,且房贷由男方一力承担,还是不要答应得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我觉得这房子应该算是父母的赠与...
男方父母买的婚房儿媳要加名字法律是怎么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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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花钱给我买婚房(三房两厅),我媳妇却因为有个房间是我父母而有意见,说他们家父母怎么没有房间住
其实你老婆并不是真的说要你把她父母接来或者不让你父母住,只是觉得你没一碗水端平,拿她父母不重视 说真的,你心眼挺实的,你当初应该跟她说这房间是为双方父母准备的,即使你爸妈一直在住,他爸妈一天也没住过,她也不会不开心,女人要的其实就是一个态度 ...
爸妈给我装修的婚房,老婆要重新设计,该怎么办?
我觉得在这个时候你是特别左右为难的,首先呢你的老婆想要重新设计,那就得把你父母在之前给你装修的全部给毁掉,然后再重新建造,但是你觉得这样子对于你的父母来说公平吗?所以你可以先跟你老婆协商一下,看他对于你们的装修中哪个不太满意?如果要是能够改动一些,就能够解决她的问题,我觉得这样子是...
父母给儿子的婚房,儿子去世,媳妇没经父母同意或签字过户在媳妇名下有法律效果?
要从实际情况下分析,简单提供两条思路。父母给儿子的婚房,有明确赠与给儿子的证据情况下属于赠与,无明确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推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赠与的话,房子属于儿子的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遗嘱进行法定继承,父母、媳妇均可分得1/3。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先走法定继承,继承的...
男方父母全款买的婚房,女方要求加名字过份吗?
婚姻不过为是财产整合。基于传统,男女获取财富的途径有着本质差别。男性的财富基本来自于家庭传承,职业劳作,而女性获得财富的途径往往是婚姻。因此直到现在,父母给儿子准备婚房,依然是理所当然的。而即使不给女儿准备房子,也不会被人诟病。也是因为在我们的意识当中,依然默认这种财富的传承代际方式。
父母买的房子,女友要求结婚加名字,这合理吗?
所以,站在女方立场想想,也无所谓合不合理。合理不合理你和你父母说了算。房子是你父母买的,尽管是你的结婚用房,但它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女朋友要求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事法律管不着,纯属你们之间的私事,如果你愿意就加上,如果你不愿意就不加。那女方为什么生孩子?男方也应该生个,女方生...
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房,如果儿子离婚,儿媳妇有权分房产吗?
您好,不同情况下,房子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不同的。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并落到儿子一个人名下,那么这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是无权要求分房的,如果落到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是有权分房的。如果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落到孩子一人名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
你倾其所有为儿子准备了一套婚房,婚后女方父母却住了进去,你怎么看?
这样做是不合理的。首先我认为做一个妻子要时刻明白,婚房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所以决定权是在对方的父母身上,而不是在自己身上。自己没有权利替自己的丈夫做出任何决定,毕竟房子的归属权并不属于自己的丈夫。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本质上来说并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因此这样做是非常不合理的...
父母出钱给儿子媳妇买的婚房,房产证上是儿子媳妇的名字,结婚后这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婚房在法律上属于儿子儿媳的共同财产。这是因为,房产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权威文件,而房产局在登记时主要依据房产证上的信息,不会去追溯实际出资人。具体来说,即便父母为儿子儿媳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儿媳的名字,那么在法律上,该房产就被视为儿媳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