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该怎么离婚?
对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处理。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因共同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者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并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对于同居关系,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处理。男女双方只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男女非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能够分清财产性质及归属的,确定为个人所有;不能分清财产性质及其归属的,参照共同财产处理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审理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的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的,这时候的事实婚姻同样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任意解除。 需要一个离婚仪式的,当事人应该先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然后再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第二款又规定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您这边如果没有去民政局那边领证的话,是不算结了婚的哦。
因为目前在我国是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第五条里: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从94年之后就是不算做有婚姻关系的,也就是您目前和对方就只是同居关系的。
如果想要和对方分开,就只能算是和对方分手而不是离婚的哦。
目前如果您是确定不想和对方生活下去的话,我建议您是找个时间和对方好好谈谈,把双方共同生活的期间获得的财产分一分,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约定一下谁来照顾的。【摘要】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要怎么才能离婚【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请您稍等,我先查看一下您的问题哦【回答】
你好【提问】
您稍等【回答】
您这边如果没有去民政局那边领证的话,是不算结了婚的哦。
因为目前在我国是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这个概念了,在我们国家的《婚姻法》第五条里: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从94年之后就是不算做有婚姻关系的,也就是您目前和对方就只是同居关系的。
如果想要和对方分开,就只能算是和对方分手而不是离婚的哦。
目前如果您是确定不想和对方生活下去的话,我建议您是找个时间和对方好好谈谈,把双方共同生活的期间获得的财产分一分,如果有孩子的话,可以约定一下谁来照顾的。【回答】
没领证只属于同居哦【回答】
我想问一下,如果两个人结婚了,老婆用别人户口登记结婚的,现在男方去民政局查,男方身份证没有结婚使【提问】
?【回答】
用别人的户口登记?【回答】
您好请您详细描述一下问题呢~【回答】
以前结婚,女方用别人的户口跟男方结婚,后来派出所打电话给女方说她有两个户口,身份证有两个头像,一个在贵州一个在四川,后来女方到男方把户口下,以前有登记过结婚证,但是以前的结婚证好像没有入网,后来女方又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跟别人结婚了,现在我要另外跟别人结婚,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昨天去民政局身份证没有结婚使【提问】
稍等我仔细查看【回答】
以前的镇府被大火烧过,现在镇府也没有我们的结婚资料档案,【提问】
所以您这边并没有登记结婚呀【回答】
但是以前有办过结婚证【提问】
双重户口注销只需带两个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而且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因公安部已经开始对双重户口实行全面清理,为避免工作人员将欲保留的户口注销,建议拥有双重户口的人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回答】
以前办过,您也说了没有入网【回答】
我以前的老婆下户口都有好几年了【提问】
明白【回答】
但是像您说的这种情况的话您确实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回答】
如果您现在想登记结婚。那您就去明政局查询您的婚姻状态然后进行解决呢【回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前举办婚礼后没有领取结婚证,将会构成事实婚姻,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即可;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以后没领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直接分手即可。
没有结婚证就不是真正的合法夫妻,属于同居关系,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
可以到法院去解除同居关系。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那就不需要去离婚了,因为没有结婚证就不存在这种婚姻,不用去离婚就可以了,如果结婚证丢失的话,可以先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离婚的。
不领结婚证的话
在法律上来说就不算结婚
不用办离婚手续
只要两个人分开就行了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按两种情况处理
你们有孩子吗?如果没有孩子这件事情就好办多了
如果真的是感情出了问题
你们无法再继续下去了
就果断一点
你是在顾忌什么呢?双方的家庭吗?父母的意见还是什么呢?我想他们会明白的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在夫妻决定离婚后,在尽量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引导其慢慢接受这个事实。最后建议委托律师参与,正确解决法律问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起诉离婚,哪些情形下夫妻才可“一别两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