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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除扣除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您继母的那部分,剩下的属于您父亲的那部分才是遗产,您才能参与继承。目前,建议您详细了解您父亲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屋、车辆、现金、有价值的收藏品等,对财产状况有明确的了解。对于您继母转走的钱,您可以通过律师调取银行的交易记录,如果是非正常状态的流转,到时候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这笔钱。【摘要】
再婚家庭遗产分配怎么分【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可以详细说明情况吗,这里可以帮您更好的解答。【回答】
你好可以【提问】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爸妈离婚了我是女儿还有一个哥哥,爸爸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儿子 现在我爸爸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请问怎么分割财产?【提问】
还有我爸爸名下的钱万一给后妈转走了,查的时候一分钱都没有怎么办?会不会有这种情况呢?那能查后妈明下的钱吗?【提问】
你怎么不回答吗【提问】
您好,你爸爸的再婚妻子,再婚儿子,您和您的哥哥都有继承权。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位顺位继承人,原则上你们是均分继承。如果有未成年子女可能考虑多分一点,您的爷爷奶奶也可能多分一点。【回答】
对于您这个问题,我这边给您具体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请不要着急【回答】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财产,除财产外,您父亲遗留的债务可能也要在继承数额范围内承担债务。您父亲的卡里的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再婚之后的财产基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再婚后的)房屋、现金、债券等,您的继母有一半的所有权。【回答】
那我爸名下有房子的话我能分到吗?她们财产共有的话,后妈不给我们怎么办.而且我们也无法查到【提问】
除扣除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于您继母的那部分,剩下的属于您父亲的那部分才是遗产,您才能参与继承。目前,建议您详细了解您父亲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屋、车辆、现金、有价值的收藏品等,对财产状况有明确的了解。对于您继母转走的钱,您可以通过律师调取银行的交易记录,如果是非正常状态的流转,到时候可以请求法院追回这笔钱。【回答】
您父亲的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呢,如果是婚前财产,您的继母没有所有权,但是可以通过法定继承参与分配,如果是婚后财产,房子本身有一半的所有权是您继母的,剩下的另一半你们所有继承人都可继承。【回答】
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是我爸爸办丧事后妈说不够钱让我们给。我妈给了一万给他们.这一万块我们是不是有理由不给?因为我们家庭也很困难我爸爸从小都不理我们.我们读书的钱都是我妈妈一个人出.现在他喊我们给一万块钱.我很不解.后妈怎么不叫她那边亲戚借呢为什么叫我们给我们有义务吗?这一万块能追回来吗?【提问】
房子当然不能物理分割,所以一般会转为现金折算给你们。关于这一万元,你们是没有义务给的,如果后续要提起诉讼,可以把这一万元当做借款,向您的继母索要。【回答】
遗产继承的案件,建议您可以找一个律师帮您实际操作,这样对你们提起诉讼,参加诉讼有帮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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