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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为您提供遗产继承的概念,适用范围,以及作为遗产继承的判决依据,如果您遇到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可以进行法律咨询。案例:陈丽和钱明系再婚夫妻,都说再婚夫妻矛盾多,但是二人情深意笃,双方丧偶后组织新家庭,过的很和美。后钱明患癌症,陈丽也不离不弃,对钱明悉心照顾,钱明在陈丽的照顾下,经过八年与癌症的抗争,才依依不舍的离开陈丽,钱明自己的亲生子女反倒不来看望照顾钱明,令钱明心寒,故钱明在临终前留下遗嘱,自己现在居住的房屋在自己死后,由妻子陈丽继承。 钱明五个子女非常气愤,钱明80几岁,陈丽虽然健康,也将近80岁,陈丽死后,该房子不就成了陈丽子女的房子,故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继承系争房屋。在庭审中,钱明子女否认陈丽提供的遗嘱系钱明亲自书写签名,故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了笔迹鉴定,鉴定结果为:该遗嘱为钱明自己书写。故法院判决钱明房产由陈丽继承。四川律师周亚平点评: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故钱明有权以遗嘱的形式处理自己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钱明自己书写的遗嘱是有效的,因钱明子女怀疑遗嘱的真实性,故法院通过鉴定,在证明遗嘱系钱明所写后,直接按照钱明的意愿将钱明遗产判归其妻陈丽继承,完成了钱明的遗愿。如果您感觉这篇文章对您有用,您可以点击下载本篇文章,以备不时之需,如果您需要河南律师在线咨询,请到九问律师网遗产继承律师频道找遗产继承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或到九问律师网遗产继承法律师频道找法律咨询。

1、在老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他个人的财产如何分配,包括赠与给谁,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谁继承,完全由老年人个人说了算。
老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个人财产由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监护,在老人去世后,其个人生前财产作为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予以继承。
2、老年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他人,只要该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任何人不得干预。即便老年人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均赠与他人,其子女作为其法定赡养义务人,仍需履行对其法定的赡养义务。
3、赡养义务人不得以放弃遗产继承或其他理由对老年人不履行赡养义务。
4、老年人的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后,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被继承人(老年人)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继承。
5、法定继承程序之中遗产分割原则: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有权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的身份参与遗产的分割。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一般仅可以继承其父或母应当继承的份额。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分给其遗产。
6、只要老年人的再婚配偶依法与其办理了婚姻登记,就有权成为老年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
司法依据《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章赠与合同
司法依据《 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4条、19条
司法依据《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10条、11条、12条、13条、14条、16条
司法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4条


再婚后的财产,属于再婚夫妻个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没有死亡之前,子女无权分配和继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对财产确权,确定那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规定是,再婚前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有一半属于死者个人所有。以上属于死者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有继承人办理继承。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夫妻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再婚配偶与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或许正因为平等地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很多子女会反对父母再婚,亦或是要求老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约定各方的财产由各方子女继承。如果老人婚前对财产进行了约定,那就依照约定来认定;如未约定各自财产的权属,那就只能按照法律依据来认定。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和这位男土是二婚,现在的房子是拆迁过后分的房子,里面有超出的面积三十平米,是我们用钱买下,现在我想跟他离婚,这三十平米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归夫妻的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所得依法应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一方老人去世后,会首先分割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后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再作为遗产继承。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老年人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摘要】
老年人再婚工资如何分配【提问】
您好,亲,您可以参考如下信息进行了解老年人再婚工资如何分配【回答】
老年人再婚财产怎么分配

属于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婚后共有财产,离异时候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再婚前取得的财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前提,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异时候归登记人个人所有,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回答】

能否说具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