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有哪些规定?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能否享受征地补偿款?
据了解,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可知,农村妇女即使出嫁以后,户口只要未迁出且在新居住地没有获得承包地的,仍对原有的承包地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一旦遇到征地补偿可以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金额。当然也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综合来看,如果你在这其中遇到不合法的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反馈。但如果你的户口已经不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是很难拿到补偿的。因为想要拿到征地补偿款,出嫁女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在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生活,第二个就是户口仍然在出嫁之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第三个就是出嫁以后在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享受到土地、宅基地等相关权益。
出嫁女有宅基地使用权吗?可以继承房屋吗?
严格意义上来说,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和户口性质有关,如果出嫁女在结婚以后,户口已经迁到了婆家那边,那么这类出嫁女只能在户口所在地重新申请宅基地,不再拥有娘家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户口仍然在娘家的,那么可以继续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大家还要知道宅基地是不存在继承的,因为按照我国的法律定义,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有,农民朋友所说的继承是继承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出嫁女属于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是有房屋继承权的,但是有期限,不能重建,等房屋自然倒塌后,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如果独生子女想延长农村房屋的使用期限,最好是在父母在世的时候就进行修缮。
出嫁女的土地谁来确权?如何确权?
根据《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中规定:妇女出嫁之后,嫁入方所在的农村集体组织要优先解决出嫁女的土地承包问题,在没有解决之前,出嫁妇女娘家所在的村不得强行收回其原籍承包地。从此项规定中我们可以知道出嫁女如果在婆家那边没有取得土地权益,那么娘家的土地是有希望确权到女儿名下的。农村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已经在娘家这边获得土地或者是没有土地的出嫁女,可以双方家庭协商。如果你已经在婆家这边获得了土地,即使娘家的户口这边绝户,也是不能继承土地的。
出嫁女权益问题,有一个最大的影响因素就是户口是否迁出,在婆家那边是否获得了新的土地权益,只要大家能把这几点缕清,就知道自己能否获得出嫁女权益了。有关农村出嫁女的权益问题其实现在各个地区的政策都不同,有的地区比较宽松,有的地区比较严谨,大家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反馈。但是各位出嫁女朋友要知道一点的是,只要是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就应当享受同等的村民待遇,比如土地征收补偿款、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等。
一般来说现在对于出嫁女是不是能够享受娘家拆迁的补偿款,意识都还是比较的模糊,从户口上面来说,宅基地是属于一个家庭的,只要是户口上面依然有你的名字,那么都是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一切权利的。
所以说在遇到娘家的宅基地拆迁得到的拆迁补偿款的时候,自然也都是有权利分补偿款的,只不过在一些实际的操作中的时候,农村里面重男轻女的思想往往都是比较的严重
就算是户口在出嫁之后依然留在娘家,很多的时候依然也是分不到任何的补偿款,大多都是由父母们自己留着,往往到最后几乎都是留给了家里面的儿子。
也正是因为出嫁女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我国近年开始将会全面落实出嫁女的户口问题,不管出嫁女的户口是落在那里,他们的权益都会得到最大的保障,避免因为各种原因而享受不到土地跟宅基地的权益,和出现利益受损的情况。
这里也规定了女孩在出嫁之后户口是自愿安置,在出嫁以后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走,也可以将户口留在原地,而不迁不户口的,是可以享受到娘家的土地和宅基地的,在未来的时候遇到拆迁征地等等,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来分得补偿款的。
如果将户口迁到男方家里的话,那么也都是可以享受到男方家里的土地和宅基地的权益,总的来说,未来出嫁女们的权益都将会得到保障,户口没有迁出去的出嫁女,也都是可以享受到没有结婚时候的权益,也并不会因为结了婚而减少的。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一般也享有拆迁补偿款,而且她的权利应该跟户口本上其他子女都是一样的,至于具体规定就要看各地具体的拆迁政策了。
规定文件还要专业人士回答,现身说法回答是有的,农村拆迁除了房子以外还有一些土地补偿款、速迁奖励等都是根据人头计算的,人头计算就是看户口本的人数,很多女儿出嫁后先不会迁出户口甚至将来生了孩子,孩子的户口需要跟着妈妈,也会落在娘家的户口上,只要拆迁有类似按人头计算的赔偿款都会算上。如果只有房子那就不好说了,一般只根据面积计算
只要是户口没有迁出来,当然应该享受到拆迁补偿款了,因为公民结婚以后是否迁出户口,自己是具有选择权的,所以只要女儿他户口没有迁出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他就应该有享受赔偿款拆迁款的,权利法律是保护。儿子和女儿是都有同样继承权利的,在拆迁赔偿款方面是平等的,不管户口在哪是否出嫁,儿子女儿是一样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自然应当享受待遇。
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0条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这个问题只有你们当地人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区域不同拆迁补偿方案也是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方案是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的,其他区域的拆迁补偿方案对你来说是没有用的。
棚户区改造拆迁自己也参加了,也遇到与你说的这种情况,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是很多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想知道的问题。
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来看,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并且分的还有土地,这样就可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如果结婚了,出嫁以后,虽然户口没有迁出,但没有土地,是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还有一个问题,农村拆迁是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至于你的一处宅基地安置房也好,补偿款也好,你想给女儿多少是你自己的事情,与拆迁补偿没有任何关系。
很多人认为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就应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问题,出嫁女没有土地,就是在本村,也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按照每个人分多少地进行分配的,没有地的人是无法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拿出自己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给一个没有土地的人,包括提问者。
如果你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分有土地,是可以分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如果没有土地,就户口在,那么不分给你女儿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正常的。就是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里,男方拆迁是会分给你女儿拆迁补偿款的,因为按照拆迁补偿方案,是依结婚证为准,一个人不可能两边都能得
第一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其户口一直未迁出农村并非由于自身意愿原因,而是由于以往的户籍制度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结构制,大多数出嫁女想要将户口迁往城市是十分困难的,并非为分得土地补偿款而故意将户口留在村上。而且这类嫁城女一直生活在农村,像其他村民一样认真履行了对集体经济组织应尽的义务,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完全具备村民资格,应当与其他村民享受同等待遇,她们取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是不容剥夺的,不能因为其结婚的对象为非农业户口而予以减发或者扣发。
第二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她们的户口未迁出同样是由于我们的户籍管理制度。既然其户口留在村上未变,就决定了在形式上其村民就决定了在形式上其村民身份未变。基于这一点她们应当享有分得土地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讲,这类“出嫁女”的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也是不容剥夺的。但是,这类嫁城女又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她们不在原村居住,没有尽到参加村上劳动等村民义务,更有一部分人已在城市就业取得了固定收入,土地收入对于她们而言已经不是维持基本生活之必须。因此尽管其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但是基于其对集体经济组织所尽义务的有限性,村民委员会有权依自治权从这类嫁城女所分配的经济利益中予以扣减或者要求其交纳相关费用,但前提应当是制定出细化、具有可操作性的村规民约,并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不能武断地对嫁城女的土地补偿款予以扣发或者不发。
第三类出嫁女,也就是村民最为“反感”的一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因为村民多认为“男娶进,女嫁出”是天经地义的道理。这类出嫁女的户口可以迁走但是不迁走,如果她们仍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待遇,将导致本地人口越来越多,加剧僧多粥少的现象,使其他村民的利益受损。对于这一类出嫁女,应按照实践情况灵活处理。首先应明确的一点是,这类出嫁女对于自己的户口到底要保留在本村还是随夫落户,有选择的权利,虽然随夫落户是农村多年传统,遵守这一传统有利于户籍管理的有序性,保持农村人口流动的平衡性,但是不得强制出嫁女迁出户口。这时,出嫁女仍然拥有村民资格,应当享受村民待遇。但是在具体分配征地补偿敦的数额上,仍应考虑其居住情况、是否恪尽村民义务等情况,区分对待。对于长期居住在本村,认真履行村民义务的出嫁女,当然仍属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受与其他村民相同的待遇。而对于长期不在本村居住,也未完全履行村民义务的出嫁女,村民委员会则有权对其予以适当的扣发或者减发。实践中的情况是,大多数出嫁女既然已经结婚自然选择的便是随夫居住,随夫劳动。因而,村民委员会针对该类“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应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具体的村规民约,确定其征地款的分配数额。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有很多婚嫁女都符合此条件,那么,在娘家土地获得拆迁补偿时,外嫁女是可以分配补偿款的。出现没有得到补偿款的情况,一方面大部分出嫁女由于顾虑亲情,选择协商解决,没有去索要这份补偿;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以传统习俗为借口剥夺了出嫁女的权利。但是,一旦出现巨额土地补偿款不合理时,是可以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去争取这份属于自己的补偿的。其次,按照《继承法》来讲,女儿出嫁户口迁出仍拥有继承权。娘家土地被征收后,家庭获得了补偿款,万一父母过世,该补偿款的一部分或全部即成为遗产,女儿可以继承。在农村,很多子女都拥有土地,但是,一方面受封建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导致很多女孩出嫁后,以为娘家所有东西都跟自己没关系了。实际上法律是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所以,遇到这些情况不要盲目听从,不知道怎么办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而不是放弃权利外嫁女户口在出生地,男方家遇到拆迁时:
如果外嫁女没有迁户口,户籍依然在娘家,那她就享有娘家村里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为她属于娘家村村民。如果村里土地被征收,外嫁女有权得到补偿。万一出现征收方不愿意给外嫁女征收补偿的情况,外嫁女可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相关利益!但这种情况下,男方村里的相关利益则与外嫁女无关。
2、外嫁女户籍迁进男方所在地
外嫁女户籍迁入男方所在地,则外嫁女已经成为男方户口所在地的一员,她就享有男方村里与土地相关的福利,这种情况下,外嫁女不再享有出生地相关的拆迁补偿权利。
当然土地补偿款是直接补偿给被征收土地所属的户主,家庭成员内部协商分配是可以的。总的来说,房屋拆迁时,外嫁女能否拿到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迁出,如果没有迁出,村里以出嫁为借口不予发放补偿款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下,作为外嫁女,要明确自己是有权利享有补偿的,并且是有法可依受法律保护的,建议通过法律程序积极争取属于自己的补偿。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享有拆迁补偿款的。如果户口未迁出,但是拆迁属于土地拆迁,而出嫁女是没有土地的,那么是不能享受拆迁款的。
当前我国城镇化的速度不断加快,为了推进城镇化的进程,就必然要进行相应的拆迁活动。那么在拆迁中,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娘家拆迁有补偿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外嫁女户口在娘家,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嫁女有没有征地补偿费用,要依据外嫁女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而定。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二、征地补偿申请是怎样的
1、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2、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4、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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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自然应当享受待遇。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0条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这个问题只有你们当地人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区域不同拆迁补偿方案也是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方案是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的,其他区域的拆迁补偿方案对你来说是没有用的。棚户区改造拆迁自己也参加了,也遇到与你说的这种情况,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是很多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想知道的问题。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来看,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并且分的还有土地,这样就可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如果结婚了,出嫁以后,虽然户口没有迁出,但没有土地,是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还有一个问题,农村拆迁是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至于你的一处宅基地安置房也好,补偿款也好,你想给女儿多少是你自己的事情,与拆迁补偿没有任何关系。很多人认为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就应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问题,出嫁女没有土地,就是在本村,也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按照每个人分多少地进行分配的,没有地的人是无法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拿出自己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给一个没有土地的人,包括提问者。如果你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分有土地,是可以分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如果没有土地,就户口在,那么不分给你女儿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正常的。就是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里,男方拆迁是会分给你女儿拆迁补偿款的,因为按照拆迁补偿方案,是依结婚证为准,一个人不可能两边都能得,借鉴楼上。
户口没有迁出的出嫁女,是享有拆迁补偿款的,因为你的户口还在这里你就是当地人,当地人享有的权利你都有。因为你虽然嫁出去但是因为男方家没有你的户口,你在那里是不能同当地人一样享有当地的任何权利。这就是户口所在地的重要性。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当然有享受拆迁补偿款了,这一些有关部门都有规定的。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应该享有拆迁补偿款。现在不少农村都在规划建设,而拆迁征地后会有补偿款发放给农民,一般是按照户主的直接发放到户主的手里,但是往往“出嫁女”是分配不到的,因为出嫁女和娘家分配款问题闹上法庭的事情,也比较多,作为娘家村委和娘家人,认为这笔钱是娘家人,出嫁女不能享受分配,但是出嫁女觉得自己的也是娘家的人应该参与分配,这样的官司也比较常见。其实虽然这笔财产是娘家的,但“出嫁女”也是有权分得一份,虽然已经出嫁,但是也是家庭里的一部分,以前也居住过,另外土地现在也是30年承包期不动,即便出嫁土地还是自己的,对于户口在本村,并且也履行了本村村民有关义务的,则就应该享受到拆迁款分配。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自然应当享受待遇。
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0条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这个问题只有你们当地人知道,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区域不同拆迁补偿方案也是有所不同,拆迁补偿方案是按照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进行的,其他区域的拆迁补偿方案对你来说是没有用的。
棚户区改造拆迁自己也参加了,也遇到与你说的这种情况,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是否能得到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也是很多出嫁女户口未迁出想知道的问题。
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来看,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并且分的还有土地,这样就可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如果结婚了,出嫁以后,虽然户口没有迁出,但没有土地,是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的。还有一个问题,农村拆迁是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至于你的一处宅基地安置房也好,补偿款也好,你想给女儿多少是你自己的事情,与拆迁补偿没有任何关系。
很多人认为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就应该分土地征收补偿款,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问题,出嫁女没有土地,就是在本村,也不会给分土地征收补偿款,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按照每个人分多少地进行分配的,没有地的人是无法分得土地征收补偿款的。任何一个人也不会拿出自己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分给一个没有土地的人,包括提问者。
如果你女儿的户口没有迁出,并且分有土地,是可以分到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如果没有土地,就户口在,那么不分给你女儿土地征收补偿款是正常的。就是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里,男方拆迁是会分给你女儿拆迁补偿款的,因为按照拆迁补偿方案,是依结婚证为准,一个人不可能两边都能得
对于出嫁女到底还享不享有拆迁的补偿款?关键点并不在于该女性是否出嫁,而是在于她是否还拥有被拆迁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但是很多人,特别是在农村,一直有一种旧观念,就是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既然你已经嫁到婆家,那么娘家的一切财产和利益就与你无关,其实这种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对于出嫁女是否享有宅基地的权利,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如果出嫁女户口未迁走,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此情况下,出嫁女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因而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如果出嫁女已经落户在小城镇,依据国务院文件[2000]11号文件规定,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此情形下出嫁女也是有权分得征地补偿款的。
3、倘若出嫁女落户在大城市,那就不能分得征地补偿款了,因为落户大城市,已经丧失了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如果出嫁女落户到夫家村落,并且在夫家已经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那原来娘家的土地被收回,也就是说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也就无法分得娘家的土地征地补偿款。
所以根据上面的这些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出嫁女是否能够获得拆迁款,并不在于其是否出嫁,关键在于她对娘家的宅基地或者土地经营权是否还享有权利。如果享有,那她就可以分得相应的拆迁款,如果不享有已经丧失,那么她就无法获得。
外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主要取决于外嫁女的户口所在的集体。比如按照户籍规定,外嫁女户口是否要在结婚后迁到丈夫家里,主要取决于自愿原则,任何个人和集体不能强迫。如果外嫁女在未迁出户口的前提下,自己户口安置地在父母这里,那么外嫁女就享有娘家村土地集体的分配权和使用权,以及因土地拆迁所得的拆迁款,任何人和集体不可私自拒绝不给发放。
应当是有该权利的。
土地补偿费用是因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给予的经济补偿,只有具有成员资格的人,才享有该收益的分配权。《 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应当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判断依据。如果是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应当认定具有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有。就是要看你的父母。会不会分一点财产如果不会的话?也没权利去要。因为你毕竟已经嫁出去了,如果你实在想要一点补偿款,那也可以。叫父母多少给一点。但是要是我的话,既然已经嫁出去了。我就不会要那个钱。毕竟不是自己的。那是父母辛苦赚的钱。不敢要。户口未迁出去的出价,你是有权享受拆迁补偿款的,因为你的户口还没有迁出去,他是按照户口的人头来算的,只要户口所在地拆迁,户籍上的人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所以你这个情况是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的。户口没有迁出的出嫁女,房屋拆迁时是享有拆迁补偿款的,这主要看你的家庭是怎样来分配迀补偿款,拆迁房屋补偿如何分配,这主要看房屋在家庭内部的真正归属,不过这是家庭内部的事情,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出嫁女只要是户口没有迁出去,是有权利得到拆迁补偿款的。
户口没有迁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有哪些规定呢?关于这点,其实我们国家有出过相应的文件,文件确切指出,从户口上来说,宅基地属于一个家庭的,只要户口本上有你的名字,那就是可以享有宅基地的权利,所以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没有迁出娘家的话,是可以享受到娘家的土地跟宅基地使用以及未来遇到拆迁征地都是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的
可以享有拆迁款。
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并不在于该女性是否出嫁,而是在于她是否还拥有被拆迁所在地的宅基地使用权。
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户口没有迁移的,自然应当享受待遇。
公民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本人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组织的影响。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8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该法第30条还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所以,不存在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不能享受拆迁补偿款的任何条例规定。
户口未规定迁出的出嫁女在享有拆迁补偿款的规定当中已经说了,如果你是没有这片土地的一个所有权的话,那么你在出嫁之后。就已经自动丧失了对这片土地的一个使用分配配置权,也就是说你这个拆迁款项如果它是按照人头进行分配的话,那么你这片土地上面每个户口下的名额都能代表你能够分配到土地的份额,如果是你的户口已经迁出,比如说随夫家迁出去了,那么你这边土地就没有了。
女儿出嫁户口没迁走有拆迁赔偿吗
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
户口未迁出的出嫁女,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款?
女儿出嫁,但是户口没有迁出,同样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第32条规定,妇女与男子平等,都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收益分配、补偿费用的权利,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能够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等理由侵害相关权益。很多女生由于婚嫁的原因离开了原生村庄,不再参加集体劳动等其他村民义务,按照村...
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能否享有拆迁安置补偿待遇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并非一定会享有土地补偿款,所有事情不可一概而论。法院在裁定判决时,通常会从这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外嫁女的户籍在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是否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二是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外嫁女是否仍在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和生活;三是外嫁女是否仍然以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基本生活...
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分吗
因为没有迁移户口就代表没有在新的地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是不能随意收回出嫁女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所以出嫁的女儿在这种情况下还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拆迁相关的征地补偿;2、如果出嫁的女儿户口迁出了,但是迁入的是小城镇,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期内迁入小城镇落户按承包人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仍属于本村村民,依法享有取得土地补偿款的权利。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有补偿吗
1、已婚且因丧偶或离婚将户口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这种情况下,外嫁女应有权领取征拆安置补偿款。2、户口迁入夫家但未涉及丧偶或离婚:如果只是单纯地将户口迁入夫家,没有涉及丧偶或离婚等情况,外嫁女无法享有拆迁补偿权益。3、外嫁女出嫁所在地为农村:如果外嫁女的户口没有迁出娘家并且仍有承包地...
出嫁女能要娘家土地补偿款吗
1、户口并未迁移出去。那么外嫁女还是属于本村村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是能够享受征地拆迁补偿。2、外嫁女的户口已经迁入男方村内。如果在男方那边还没有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外嫁女的原村土地会保留,是有补偿款的。如果重新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就会自动失去娘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没办法...
出嫁女儿户口在娘家拆迁有安置房吗
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在娘家的,拆迁时通常可以分房。一般情况下,娘家在城市,出嫁女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可以分房。娘家在农村,出嫁女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可以分房。房屋拆迁的一般程序 1、公示 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
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出嫁女享有什么权利及义务
一、出嫁女户口未迁移。出嫁女户口未迁移的话,是属于本村村民,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享受本村所有待遇,即享受征地拆迁补偿。在男方地方未重新取得新的土地情况下,娘家村委会不得收回其土地承包权。二、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出嫁女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话,也属于征地补偿款的。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女儿出嫁,户口在娘家,娘家拆迁是否有赔偿?
嫁出去的女儿如果户口没有迁走还在娘家的,是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因此在征地拆迁时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如果户口已经迁走的,则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当然,农村拆迁涉及出嫁女房屋的私有财产,如出嫁女通过继承等方式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不管户口有没有在娘家,都有权对房屋获得补偿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