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离婚呀!
一、离婚有几种方法?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为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为诉讼方式,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怎样才能离婚呢?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注: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2、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
一是协议离婚,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孩子由谁抚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一天就办理完了。
《民法典》有要求30天的冷静期,包括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和登记(发证)等流程。
二是协议不成,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或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你可以委托律师代写起诉状,拿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调解书,这样也比较快。
实在双方协商不到一块,可以让法院判决,尽力寻找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对方存在吸毒、 、有家庭暴力、虐待等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如有其它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如感情没有真正破裂,法院判决不离婚。等六个月后,请律师再行起诉,法院一般会判离。
离婚有两种方式:
1、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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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诉讼方式,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怎样才能离婚呢
(一)、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二)、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针对自己不同的情况在离婚时就需要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如果存在疑问建议您事先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热心为您解答。
即使现在这个社会离婚其实很简单,也很正常的,想要离婚的话,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就是法院起诉离婚女人一旦陷入爱情,就会变得痴迷,她们情不自禁就会想念自己心爱的男人,她们不由自主为令自己心动的男人付出,然而这份深情,却没有人在乎,男人只会把一切当成理所应当。
若爱不对等,两个人只会渐行渐远,女人爱得太满,得不到男人的宠爱,也得不到男人的心。
在一段亲密关系中,男人喜欢的是爱“折腾”的女人,若是你不向男人提出要求,他只会觉得你不需要他,若你经常折腾男人,他便能感觉到你是需要他的,他会为你付出更多爱。
你经常折腾男人,他会慢慢意识到你是一个不好惹的女人,越是得不到你的心,男人越是会围着你转,也会更容易对你动情。
感情里,想让男人动情于你,那就学会折腾他。
一、学会对他“撒娇”
有人说,撒娇的女人最好命,的确是这样,聪明的女人,善于用男性思维考虑问题,她们能够猜透男人的心思,在与男人相处时,女人会示弱,这样便能得到男人更多的宠爱。
会撒娇的女人,特别会折腾男人,她们会向男人索要陪伴,她们在需要帮助时,不会一个人逞强,而是会向男人寻求帮助。
有一个女人,她就总是折腾自己的男朋友,在她生病时,会让男朋友照顾她,两个人相处时,她向男朋友索要浪漫,她晚上饿肚子时,会让男朋友出去给她买她爱吃的酸辣粉。
她男朋友并没有不耐烦,反而乐在其中,满足了她所有的要求,在一段感情中,撒娇是女人最强大的武器,你和男人撒娇,并总是折腾他,男人会感觉到自己被需要,他会更加爱你。
二、和男人“断联”
有些女人,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会忍不住主动联系对方,每一次你都对男人有求必应,他给你发消息,你都会秒回,可是你主动找他,他却时而理睬你,时而不回复你的消息。
对于男人来说,得不到的东西,他才会倍感珍惜,若是你一味满足他的要求,他就不会在乎你,因为,在他的心里,你是一个听话的女人,他完全可以掌控你,想不理你就不理你。
若是想让男人钟情于你,首先,你必须牢牢掌握爱情的主动权,你要多去折腾男人,让他知道你并不是一个任人摆布的女人,让他知道你也同样需要爱,需要他付出真心。
你可以选择和男人断联,在某一段时间里,不再回复他的消息,也别再主动和他聊天,让男人知道失去你是什么样的滋味,他才会知道你的重要性,今后他才会更加珍惜你。
三、不要一直让着男人
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我们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观点,即便你再喜欢一个男人,也不要无条件地顺从男人,也不要对他百依百顺。
你爱得太满,未必能得到爱,男人只会把你对他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的事情。
在与男人相处时,你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多去折腾男人,他才会给你宠爱,给你温暖。
只有你学会爱自己,男人才会更加珍惜你,很多时候,你可以故意不让着他,让男人知道你并不是一个好惹的女人,这样,男人会更尊重你,时间久了,他会爱慕你,走进你的心里去。
那么首先我感觉怎么样才能离婚呀,一种是起诉离婚,一种是协议离婚。看你自己的想法。
1、通过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签署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发予离婚证。
2、诉讼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的情况多是夫妻双方不能就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达成一致,一方将另一方诉至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离婚中,调解程序是必经程序,若调解不成,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效力可以相当于离婚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通过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签署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发予离婚证。
2、诉讼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的情况多是夫妻双方不能就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达成一致,一方将另一方诉至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离婚中,调解程序是必经程序,若调解不成,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效力可以相当于离婚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依照《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以离婚的情形包括:1、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2、一方提出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确为感情破裂的情形;3、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4、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出离婚。经法院调解无效者,有以下情形应认定为感情破裂: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多用于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比如财产、子女抚养或者乙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直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30天冷静期后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当事人双方就离婚达成一致协议,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如果就财产、抚养权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 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离婚首先要写离婚协议的。协议可以双方进行讨论,如果都愿意离的话,那么双方商定财产,孩子的抚养权,写离婚协议。两个人签字,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离婚窗口去办理离婚就可以。
怎么样才能离婚呢?就是两个人没有感情了,或者说是实在生活过不下去了,就可以离婚。 这个离婚的话,双方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明这一类的到当地的原先办结婚证的民政部门就可以办理。
第一种是夫妻二人合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有协议,协议将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孩子由谁抚养,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的话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现在有礼冷静期,双方如果没有什么异议的话,过了冷静期就能办理离婚,如果有纠纷的话,那就要诉讼离婚。
其实我觉得你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和另一半商量。当然如果说对方能欣然的接受的话,那么这种情况随时离婚都可以,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那么可以分居分居三年以后是可以自动离婚的
这个离婚必须要有离婚的理由啊,也就是说这个离婚首先应该写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没有异议,可以签字生效。然后带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可以去离婚的。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婚,但是感情的事情还是很难说的,既然在一起了,一定要好好珍惜51结婚还是不结婚,都是个人选择,有些人就是觉得遇不到合适的人,那么一辈子不结婚也挺好的,总好过结婚又离婚,给自己留下满身伤痕吧?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她选择的方式没有伤害到别人,那就可以了,至于一辈子不结婚到底惨不惨,那也是当事人说了算,或许有些人以为的惨,在别人眼里是幸福呢?
02
如果你到了三十岁、四十岁,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你会选择将就结婚,还是一辈子不结婚?
我想这也是很多大龄剩女的困惑,有些人扛不住父母的的压力,还有社会的舆论,也就找个差不多的人,结个差不多的婚,而结了婚,就会幸福吗?
女人到了任何时候,都不要选择将就,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一旦选择就没有回头路,不要让自己到时候后悔,而又不能挽回。
03
当然,到底选择怎样的状态过这一生,完全是个人的选择,一辈子单身也好,找个爱的人结婚也好,只要自己觉得幸福就可以了。
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不要因为外界的评价去选择将就,更不要因为觉得自己年龄大了,到时候不能生育了,而选择找个人结婚,这都是不理智的选择,婚姻是不能着急的,若遇不到那个对的人,还不如单身的好。
虽然说,我们都不知道哪种生活会更好一些,但遵循自己的内心总是没错的,如果你是真的想结婚想生孩子,那就主动去寻找自己想要的幸福,如果你也并没那么想结婚,更没有遇到那个合适的人,那一辈子单身也是可以的,谁也没规定非要结婚不可。
同时,你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单身也好,结婚也好,都是没有回头路的,只要自己认定了,就一直走下去就好了。
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的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此,男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人能够协商一致,可去民政局办协议离婚。不能协商一致,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您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两个人商量好得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的
你啥原因就一定要离婚?对传统的人来说,还是不主张随便离婚,结婚了没有大问题就还是好好过。
你一定要离婚,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这就是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坚决要离的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协商或判决。
现在离婚有一个月时间的冷静期,冷静期结束后,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为什么一定要离,是因为对方有严重过错要离?如果要离,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解或判决。
一婚很简单呀,两个人商量好就去民政局拿着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办了
本能感情不和了,可以申请离婚到民政局去,只要双方同意的话,是可以办的,只是不要轻易去离婚哦
可以协商离婚
不能协商处理
起诉到法院即可
对于传统的 人来说,不到万不得已是不能离婚的,然而,由于很多因素,也造成了现在的离婚案件越来越多,怎么才能顺利的离婚呢,根据法律规定,也是有法定步骤的。
步骤/方法
1/3分步阅读
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离婚协议,签订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协议的签订,很多时候是“意气用事”。特别是过错方,一时觉得理亏,在财产上会给对方作出较大的让步。而受害一旦“爽快”地答应离婚,并在家中签订好离婚协议。过错方在“冷静”之后,很可能就会反悔,拖着不去办理离婚登记,最后便要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也有的夫妻后来经过商谈,认为婚姻仍可继续维系,而没有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
由于离婚协议未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不生效。在离婚协议中载明的财产分割方案,当然也不生效。特别是,有的当事者一拖就是几个月,甚至几年后,再拿出原来签订的“离婚协议”要求兑现,往往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为此,最好办法就是,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内容再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即便婚姻关系有可能修复,但在财产分割上,对于弱势一方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若以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时,便可依照当初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财产分割。
2/3
到较近的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登记到一方户籍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不少的当事人以为,在哪里办理的结婚登记,就必须回到哪里去办理离婚登记。
双方的现居所地即为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离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较近,则完全可以到该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在时间上当然是大大节省了成本。
3/3
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作诉前离婚调解
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这种情况,双方分居较远,或者双方的经常居住地离各自户籍所在地都远,去哪一方的户籍所在地都不方便。对于此类情形,双方可以到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在该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办理诉前离婚调解。
诉前离婚调解,根据法院的工作量大上,有的当天就能办理,最迟的一般也能在一周以内安排。对于诉前调解,在立案时向立案法官说明,双方已达成调解,最好能在立案时附上双方的签订好的离婚协议书。这样,法院能及时的通知双方到法院进行调解,并根据双方的协议内容作出调解书。离婚调解书的效力与结婚证在证明双方离婚的事实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有了离婚调解书后,就没有必要再去办理离婚证了。
法律分析:夫妻要离婚有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另一方不同意或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你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商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相对比较快速,协商不成的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适用情形: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否则不能办理;要求: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不能由他人代理;优点:速度快,费用省。
2.诉讼离婚:适用情形:双方在离婚、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有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有通过诉讼解决;要求: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出庭,但特殊情况下(如当事人在国外,不便回国),可以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优点:适用范围广、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弊端:时间长、费用高,可能涉及诉讼费、评估费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76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目前离婚的程序有两种:
1、通过在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一同前往婚姻登记处签署离婚协议并完成离婚登记,发予离婚证。
2、诉讼离婚。采取诉讼离婚的情况多是夫妻双方不能就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达成一致,一方将另一方诉至法院,需要注意的是,在诉讼离婚中,调解程序是必经程序,若调解不成,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效力可以相当于离婚证,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有两个合法渠道,一个是协议离婚,就是两个人都同意离婚,可以通过协商,写好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申请离婚,30天后,两个人就可以进行离婚登记了。
再一个渠道,就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个坚决离婚,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