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和嫂子离婚女儿跟妈妈户迁出,哥哥死了弟弟有记承房权吗?
还有女儿呢,轮不到弟弟来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与父母,只有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候,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是第一继承人是子、女配偶父母,虽然哥嫂离婚女儿跟妈妈,因为女儿与爸爸是有血缘关系最亲的人,哥哥是没有权力继承房产,应该是女儿继承。
法律规定第一序列遗产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已故者夫妻离婚,属无配偶,但有女儿,若父母健在,并且女儿和父母均不放弃继承权,可和其女儿同时继承,份额可等份亦可酌情协商。父母的那部分,最后弟弟有权继承。
可能是哥哥的父母亲有一些,要是父母亲没了子哥嫂离婚了孩子又跟嫂子了,但是孩子有继承权,虽然跟妈妈但是和爸爸有血缘关系的应该有孩子的记承权的。
哥哥和嫂子离婚后他们的女儿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而你是第二顺位,所以你有权继承,但是继承顺序在你侄女后面,如果她不继承你才可以继承!
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没有弟弟这一点,所以弟弟没有权利继承。应该由女儿继承。
他的第一位继承权是女儿和他的父母第二位才是你如果说这些人都没有了,才会轮到你的,除非它有特别的遗嘱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