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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为什么要改嫁?

我支持李清照晚年没有改嫁的说法,觉得可信!

宋代女词人李清照晚年流荡无归,屡遭打出,谢世以后还留下了一个千古之谜——晚年有没有改嫁张汝舟。 这个问题一直说法不一,我觉得再嫁的传说,是当时小人们编造的,这种编造,因为南宋的偏安扰离,竟没有澄清!! 李清照改嫁: 宋代人赵彦卫的著作《云麓漫钞》中存有李清照的一封信——《上内翰綦公(崇礼)启》,(以下简称《谢启》)。按《谢启》的说法,李清照是在重病期间被骗结婚的,婚后,张汝舟暴露出市侩面目,清照不堪虐待,揭发了张汝舟以前的匿罪,按照宋代《刑统》规定:妻告夫,虽属实,仍须徒刑二年。当时的大官吏綦崇礼帮了清照的忙,使她免受了牢狱之苦。事后,清照对綦崇礼表示“感戴鸿恩”,写了这封信。关于李清照改嫁一事,除了赵彦卫的《云麓漫钞》以外,尚有六部之多的宋代著作提及此事。 早在明代,一位名叫徐勃的学者先提出李清照改嫁不可信,他的观点主要是清照年老和宦们出身不可能改嫁。到了清朝,便有许多学者都为李清照改嫁“辩诬”。卢见曾根据清照生平事迹推断不可能改嫁,他说:“观其(清照)洊经丧乱,犹复爱惜一二不全卷轴,如获头目,如见故人,其惓惓德夫(赵明诚字)若是,安有一旦忍相背负之理。”(《雅丽堂本金石录》)继卢见曾之后,俞正燮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改嫁不可信,首先他采用史家编年的方法排比岁月,接着指责宋代著作的记载不可靠。俞正燮考证的李清照经历,没有改嫁张汝舟的可能。他指责《谢启》虽记载了李清照改嫁的整个过程,可是《谢启》又为什么称此事为“无根之谤”呢?再者,男女婚嫁世间常事,朝廷不须过问,《谢启》中怎么会有“持官书文字来辄信”之类词语?在俞正燮看来,《谢启》文笔劣下,前后矛盾,中间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根据《谢启》内容分析,只有把其视为李清照感谢綦崇礼解救“颁金通敌”(李清照另一冤案)一案,才更说得通。针对宋代历史性著作《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上记载李清照改嫁一事,俞正燮认为,《要录》的作者李心传与李清照远隔万里,他很可能是误听误载。近代,也有不少人否定李清照晚年改嫁。况周颐考证了李清照、张汝舟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证明了两人踪迹判然,不可能有婚配之事。现代人黄墨谷附和上面观点并且作了补充。她认为:第一,从李清照自传性文章《金石录后序》中可以看出,“颁金”案发生在建炎三年,但是延续到绍兴元年仍未解决,何况《谢启》是事后感谢信,当然有可能作于绍兴三年以后。这样,《谢启》中提到的背景和綦崇礼的官衔等与事实就没有矛盾了。第二,綦崇礼与清照的丈夫有亲戚关系,清照如果真的改嫁一事,而且又涉讼,她会腆颜去求他帮助吗?第三,宋代有这么多人提及李清照改嫁,那么,赵明诚的表甥,又是綦崇礼的儿女亲家谢伋不会不知道。然而,谢伋在《四六谈尘》中不但不提再嫁一事,而且称清照为“赵令人李”,书中还引用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第四,摒弃李清照的诗词文章、生平事迹来议论改嫁一事是不全面的。李清照曾说:“虽处忧患而志不屈。”在赵明诚卒后,她又为颁行明诚的著作《金石录》耿耿于怀,这些情况也是否定李清照改嫁的佐证。 与上面看法相反,现代学者王仲闻、王延梯、黄盛璋等认为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黄盛璋在《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记载李清照改嫁的材料,就时间而论,胡仔、王灼、晁公武、洪迈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就书的性质而论,又是史书、目录、金石等严肃的东西;就地域而论,胡仔、洪迈之书一成于湖州,一成于越州,并不是相去万里。同时,胡仔、王灼成书时李清照仍然健在,要说在清照生前他们就敢明目张胆地造她谣、伪造《谢启》是很不近情理的。 黄盛璋还指出,妇女守节直到明清两代才趋严格,《宋史》中记有治平、熙宁年间都有诏许宗女改嫁之事,可见改嫁在宋代是极为寻常的事。宋朝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不会大惊小怪的。 李清照没有改嫁: 李易安(清照)的没有再嫁,在历史上可以成为定说了,这是稍懂基本考证的人都知道的。李易安有文采、有学问,但是因为是女人,又才气太露(晏殊、欧阳修、晏几道。柳永、苏拭,秦观,黄庭坚、贺铸等名家都被她批评过),所以被当时许多人嫉忌,硬给她造谣言,说她在大夫赵明诚死后改嫁张汝舟了;改嫁后又所遇非人,告到官里去,又判决离婚了。 其实这些都是谎话。 最早编造或传布这些谎话的是胡仔、赵彦卫。李心传等人。他们虽然与李易安同是宋朝人,时代接近,但是纪录的手法却大有问题,胡仔的《苔溪渔隐丛话》一书,成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一一四八)三月,这时李易安大概已经死了很久了。(李易安的死年不可考,周密《浩然斋雅谈》记她曾在绍兴十三年癸亥(一一四三)端午进“帖子词”,那时她六十一岁,以后再也没下文了。)晚一点的是赵彦卫的《云麓漫钞》,这书成于宁宗开禧二年丙寅(一二0六),已经到第十三世纪了。再晚是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书最早的版本是理宗宝佑年间的扬州刊本,在一二五三年以后。上面三书的成书年代都可证明一件事-李易安当时并没看到这类诽谤她的记载,而这类记载的形成,不过是根据一些鄙恶小说的绘影绘形,正如清人俞正燮在《癸巳类稿》所说的: “其时无学者,不甚易安讥询,改易安与綦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案(详赵彦卫云麓漫钞、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方扰离,不纠言妖也。” 这段文字说明了两点: 一、李易安再嫁的传说,是小人们编造的; 二、这种编造,因为南宋的偏安扰离,竟没有澄清。 为了证实这些传说的错误,俞正曼在《癸巳类稿》中又批评这些早期的史料: “读云麓漫钞所载谢秦崇礼启,文笔劣下,中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采鄙恶小说,比其事为文案,尤恶之。后读齐东野语,论韩忠缕事,云李心传在蜀,去天万里,轻信记载,疏衅固宜。又谢材得集亦言,系年要录为辛弃疾造韩侘胄寿词,则所言易安文案谢启事可知。” 这段文字已指出这些史料的不可靠。不可靠的原因依我看来,乃是李易安的词,已“版行于世”,但她的丈,却“少有见者”,这种情形,在《云麓漫钞》中说得很明白。《云麓漫钞》记这种情形时,距李易安的死不过才六十年,文章的流传已如此之少,篡改本或膺品自然是极可能的事。 这种史料方面的不可靠,足以成为李易安没再嫁的第一个证据。 李易安的丈夫赵明诚,死在高宗建炎三年已西(一一二九),那时候李易安已经四十七岁了;四年以后,在高宗绍兴三年癸丑(一一三三),她写《上枢密韩公工部尚书胡公并序,其中有“间阎嫠妇”“嫠家父祖”的活,那时她已经五十一岁了,还在守寡;第二年,绍兴四年甲寅(一一三四),她写《金石录后序》,已经五十二岁了。(这序的末尾署“绍兴二年”,是后人转抄抄错的,应该是“绍兴四年”,洪迈曾在王厚之(顺伯)那里看过这序的原稿,遂在《容斋四笔》里记为四年,也就是清人吴衡照《莲子居词话》所说的“绍兴甲寅”。序中说“至遇莲竣知非之两岁”,莲瑷(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可证李易安当时是五十二岁。)在序中李易安历数她从丈夫葬后,“无所之”的苫况,由于想投奔她丈夫的妹婿到投奔她的弟弟李迹迒,受尽了病困苦恼,这样一个可怜的老太婆,那里还改什么嫁?无怪乎吴卫衡照要在《莲子居词话》里说:“岂有就木这龄已过,隳城之泪方深,顾为此不得已之为,如汉文姬故事?意必当时嫉(哲宗)元桔君子者攻之不已,而及其后(人);而文叔之女(敖按:李易安的父 亲李格非字文叔)多才,尤适供谣诼之喙,致使世家帷薄,百世而下,蒙垢抱诬,可概也已!” 这些文件,可以成为她没有再嫁的第二个证据。 从李易安寡居后的作品中(如“感怀”诗、“晓梦”诗、“武陵春”词等),我们看不到她改嫁的原手史料。再从宋人朱烹、洪迈等的片语或著作品中,也看不到有关她再嫁的微辞或记载。(寡妇再嫁在朱嘉眼中是何等严重的事!可是《词综》记朱嘉提到李易安,却只称赞她是“本朝妇人”中的“能文者”。我怀疑李易安若改嫁了,朱老夫子会不揭她的疮疤!)又从《宋史》李格非的传中,更看不到她的女儿改嫁再适的证据。又如帮过李易安大忙的綦崇礼学士,他的女婿谢伋,在高宗绍兴十一年辛酉。(一一四一)写《四六谈尘》的自序时,李易安已五十九岁,谢伋还称她为“赵令人李”,她若再嫁张汝舟、怎么能有这种称呼呢?所以俞正燮认为:”若(綦)崇礼为处张汝舟婚事,伋(为)其亲婿,不容不知。”俞正燮又提到百年后、理宗淳佑元年,一二四一)张端义《贵耳集》中称“易安居士,赵明诚妻”的话,同样可证“易安为嫠行迹,章章可据”,因为张端义也是宋朝人,《贵耳集》也是不算太晚的史料,至少比《建灸以来系年要录》还早)。这些文证,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三个证据。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说: “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清人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里细味这段话,怀疑“汝舟妻李氏”可能不是李易安,也许是李易安的本家,也许是一种讹传或牵合。李慈铭又说“讼其妄增举数”一事,《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明发生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的九月朔,但《金石录后序》却明明还记着绍兴二年十月朔“易安室”的字样,“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妇,忽在张氏讼其夫”?其实这是李慈铭自己的错,他不知道《金石录后序》中的绍兴二年该是绍兴四年,所以这种反证,虽然在替李易安辩护,却不能驳倒李心传。驳倒李心传的办法,除了前面俞正燮举出的李心传有作伪行迹外,还可从社会史的观点来看这件事:原来赵明诚死的日子是建炎己酉三年(一一二九)八月十八日,李心传指出的李易安与后夫涉讼则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九月朔,前后不到三年。李易安死了丈夫,必得守“三年之丧”,她若不先守丧三年,改嫁不但要判“徒三年”的罪,而且婚姻是无效的,这种规定,“宋刑统”中著有明文,读书知礼世门望族的李易安绝不敢不守这种礼法,也不可能不守这种礼法。即使三年之丧按照二十六个月来算,则她为亡夫守丧完毕时已在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十八号了。从这天朝下算,直算到李心传所谓的与后夫涉讼公庭为止,前后不到十个月,在这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若照诽谤她的人所描写的,她必须又要脱下丧服,又要疗养重病,又要找到新欢,又要听新欢“如簧之说”“似锦之言”,又要再婚燕尔,又要双双闹翻,又要整天挨打”,又要上达皇帝,又要“被桎梏而置对”,又要“同凶丑以陈词”,又要“友凶横者十旬”,又要“居囹圄者九日”,……不到十个月的日子,要接二连三发生或凑足这么多的事件,实在不能不说有点牵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些推断,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四个证据。 朴人先生说:“张汝舟的身世无可考,读上面一段文字,知是易安嫁他,甚为勉强,是受了他的哄编和勒逼。所谓持官文书来辄信’,大约仍牵涉到诬明诚馈璧北廷一案,汝舟的伪造文书,欺骗易安姊弟,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的。”据我所知,朴人先生这种结论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当时宋朝的法律,“官方”不但不会”命令”寡妇改嫁,甚至明文禁止主婚人以外的任何人来干涉寡妇再嫁与否的问题:“宋刑统”中硬件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这,徒一年,周亲嫁者减二等,各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即使寡妇被“祖父母、父母”强迫改嫁,她若不肯,长辈们也无法可施,在宋人文集如毕仲游《两台集》、洪迈《夷坚乙志》,王安石《临川先生文集》,乃至《宋史》列女传中,都叫以找到佐证。因此李易安“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张汝舟)”的说法,是站不住的。这是李易安没有再嫁的五个证据。 再从常理判断,堂堂一个南渡偏安的朝廷,整天为女真人的侵略闹头疼,那里还有工夫来研究一对男女之间的隐私,研究这些“闺房鄙论”?俞正燮说得好:“夫南渡仓皇,海山奔窜,乃舟车戎马相接相时,为一驵侩之妇(敖按:造李易安谣言的人,说她上綦学士启中,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下才”的话。)(皇帝竟)从容再降玉音(旨),宋之不君未应若此!” 这是很平允的议论,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六证据。 上面这些证据,还只是就外在的证据而言。从内在的证据来说,若仔细分析李易安的“人格品质”和她个人的成长背景,也极难令人相信她有改嫁的可能性:一个“素习义方,粗明诗礼”的女人,一个“文章落纸,人争传之”的女人,一个“忠愤激发,意悲语明”的女人,是很难不为旧社会“从一而终”的思想模式殉道的。 关于李易安再嫁一,案,历史上谈论的人很多,除了上面所举的以外,如陈振孙、陆心源、沈寐史、刘声木等都有所论列。由于方 的牵制,关于这段史实,闹错误的人大多了。即以相关年代一点而论,从俞正曼、吴衡照、李慈铭,到胡适。陈东原,人人都有不精确或失检的地方,因此更使我们觉得,做历史考据真是不容易! 李易安这件事,牵涉到的已经不止一个历史真相的问题,它还牵涉到一个道义的和观念的问题:一个女人,再嫁也好,守寡也罢,都是她个人的私事,别人没有用泛道德的字眼乱骂的权利,更不可造谣。再嫁并没有什么不得了,可是没再嫁却硬说她再嫁,这就太不对了。

1、李清照是否再嫁? 李清照的父亲名叫李格非,是当时著名的学者,元佑后四学士之一;母亲也颇能文(我曾找来《二十四史及清史稿》,其中《宋史�6�1李格非传》记载李清照母亲“亦善文”)。李清照十八岁的时候,嫁给太学生赵明诚。赵明诚的父亲赵挺官居丞相,赵明诚自己也是金石考据家。两人都是出身于优裕的书香门第,腹有诗书气自华,父亲又都是高官,婚后夫妻俩感情笃深,每日里投诗报词。这样的婚姻,实是羡煞旁人。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没有爱情转移,但也没能求到。 然而乐极生悲,1127年,“靖康之变”,北宋灭亡。李清照夫妇逃到南方,紧接着赵明诚病死。李清照既要逃避金兵的追击,又要给丈夫办丧事,还要转运从家里带出来的书两万卷、丈夫的金石刻两千卷,还有其他文物。“葬毕,清照大病,仅存喘息。”屋漏偏遭连夜雨,恰在此时又有人指责他丈夫通敌卖国,灾难接踵而来。李清照一个羸弱的女子,一边四处流浪,一边变卖家产为赵明诚洗清罪名,实在不堪其苦。 《 名人百传》这样描述当时李清照的处境:“……她手中的珍贵文物又引来无数人的觊觎,有官军李将军的强行霸占,有御医王继先的强行购买,有邻居钟复浩的掘壁偷盗,更有不择手段的张汝舟强行骗婚。婚后张汝舟因一时不能把李清照的文物骗出来,就对她拳打脚踢(公子乘龙按:李清照当时已经五十多岁了,还受这等 ,哎)。李清照不堪折磨,告发了他骗取官职的恶行,使他受到惩罚。而她也因告发亲人而落下牢狱之灾,后由友人的帮助才出狱……” 在无比同情李清照的同时,我也不禁产生疑问:李清照真的再嫁给了周汝舟? 不仅《 名人百传》这样记载,在陈祖美著的《李清照评传》里,也有“病中再嫁,所遇匪人”这样的章节。我连日来翻遍各种典籍,发现其他很多书中也持这种观点。《苕溪渔隐丛话》记载:“易安(李清照)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碧鸡漫志》也谓李清照“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归。”朱或的《萍洲可谈》卷中云:“(李清照)不终晚节,流落以死。”洪适跋《赵明诚(金石录)》里记载:“赵君(赵明诚)无嗣,李(清照)又更嫁。”等等。此外,在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说“格非之女(指李清照),先嫁赵”,虽无下文,但我们也能通过那个“先”字看出这句的潜台词是:李清照后面还嫁了。 更绝的是,在一本叫做《投内翰綦公崈礼启》的书里——据说是李清照本人的亲自叙述:“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友凶横者十旬”“居囹圄者九日”,此三句恰恰暗合了《 名人百传》里的“再嫁”“离异”“入狱”三事。这样看来,李清照再嫁一事,应该是可以盖棺定论的了。 但台湾李敖逆大众之意,冒着被千夫指万人砸的危险,头戴钢筋锅子身批进口蓑衣脚穿防滑跑鞋勇敢地跳出来为李清照翻案。在他的《千秋评论》里,他这样写道:“李清照的没有再嫁,在历史上可以成为定说了,这是稍懂基本考证的人都知道的。李易安有文才、有学问,但是因为是女人,又才气太露(晏殊、欧阳修、晏几道、柳永、苏轼、秦观、黄庭坚等大文学家都被她批评过),所以被当时许多人嫉妒,硬给她造谣言,说她在赵明诚死后改嫁张汝舟了;改嫁后又所遇非人,告到县里去,又判决离婚了。其实这些都是谎话。”然后下面列举了六条证据,来论证李清照没有再嫁。 李敖论证出李清照没有再嫁,我通观全文,里面引经据典逻辑严谨对每个细节都进行了全方面的分析,因为是“后发制人”,论证过程是建议在前人已有资料上的,似乎已经可以把以前的结论推翻。但也就是这个时期,黄盛璋发表《李清照事迹考辩》一文,就“改嫁”事件做了考证,再次得出“李清照晚年改嫁张汝舟,但不久又离异”是事实的结论。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对立双方又都言之凿凿证据充足,谁也说服不了谁。孰是孰非,我看只有花几块钱到供销社去买一瓶“敌敌畏”或“三步倒”喝下,自己去地下问一问李清照了。 2、李清照卒于何年? 关于这个问题,各书的记载也是五花八门。《李清照词全集》里写道:“李清照(1084年——约1151年)”《李清照评传》里记载:“六十七岁(1150年绍兴二十年),是年或上年,清照携所藏米芾墨迹,两访其子米友亡。”此书作者认为李清照死于1149年或1150年,稍有偏差。而我看《唐诗宋词元曲》里写的是“李清照(1084——1155?)”,时间延后了四五年,《宋词鉴赏大辞典》里记载的是“李清照(1081—1155?)”,这和《唐诗宋词元曲》里记载的卒年相同,但却把出生提前了3年。最让我瞠目结舌的是,李敖有一段文字是这样记载的:“……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1148)三月,这时李易安大概已经死了很久了。”我不禁叹一声:这扑朔迷离的历史啊…… 也许,李清照卒于何年,人们已无从考证,但是至少可以知道,李清照晚年已经被时人遗忘,一个人孤独的静静的死去,以至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离开人世的。李清照晚年有一首词:“病起萧萧两鬓华,卧看残月上窗纱。”可见她死前曾经长期卧床不起,此时她已年近七十,家道破落,赵明诚也早已死去了二十多年,一个人僵卧孤村,看那凄雨残月,伤春悲秋。曾经绝代风华,词震文坛,独领风骚;曾经婚姻美满,香车宝马,优裕典雅,哪曾想晚景竟是如此凄凉?这时,我眼前又闪现出那个“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的娇憨少女来,闪现出那个“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娇涩少女来,闪现出那个“风柔日薄春犹早,夹衫乍著心情好”明朗少女来,闪现出那个“年年雪里,常插梅花醉”的闲情少女来…… 轻轻掩卷,默默叹息。

持“改嫁”说者主要以《上内翰綦公启》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为根据,认为赵明诚去世后,清照孤苦伶仃,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饱尝了人间的苦难。她希望有所依靠,能过上较为安定的生活。于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所迷惑,糊里糊涂地再嫁了张汝舟。婚后,她发现张汝舟像一个市侩,实难同他安度晚年,便想趁早离异。张汝舟则为了夺取李清照的书画,古器物等,却想早点把她折磨死,所以经常地虐待她.清照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了诉讼的胜利,她不得不同时检举了张“妄增举数入官”的违法行为.按照宋代刑法,妻子告发丈夫,即使属实,也要判处徒刑两年。清照明知如此,还是告发了他,同时也提出了离婚的要求。后来,这件事被她的亲戚翰林学士綦崇礼知道了,綦崇礼是宋高宗的亲信,出面干涉此事,才使清照既离了婚,又免了刑事处分。为此,清照特意写了一篇《上内翰綦公启》,向他表示感谢。 执“辨诬’说者认为:第一,《上内翰纂公启》的全文,始见于李清照去世多年后,赵彦卫的《云麓漫钞》,而这本书是杂记古今天文、地理,制度、故事的笔记之类的著作,其中有记载失实之处。据《上内翰綦公启》所述的内容、情节分析,很难判定它是李清照所作,至少已不完全是李清照的原作。第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清照去世四十多年才降生的李心传所作。《要录》的有关记载先说张汝舟有违法行为,被其妻李氏检举而入官定罪,而后又补上一笔说“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辞,自号易安居士。”,这种写法很不合乎行文的规律。上文的“李氏”只是与清照同姓者,而下文显系攻击清照者所加,可能与清照写讽刺诗抨击时政有关,李心传不察,照搬了原材料。故而,由上述两种材料的记载就认为李清照改嫁张汝舟是不能成立的。

李清照为什么要改嫁

“改嫁”一说主要以《上内翰綦公启》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为根据,认为赵明诚去世后,清照孤苦伶仃,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饱尝了人间的苦难。她希望有所依靠,能过上较为安定的生活。于是她被媒人“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所迷惑,糊里糊涂地再嫁了张汝舟。婚后,她发现张汝舟像一个市侩,...

李清照为什么要改嫁?

李清照改嫁的原因是: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陷入伤痛百般走投无路的绝境。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李清照(1084年3月13日—1155年5月12日),号易安居士,汉族,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宋代女词人,婉约...

宋朝第一女词人李清照晚年为什么改嫁?

改嫁的这件事情在史料上也是有记载的,后期李清照的作品大多也都是以凄凉悲惨为基调。对于这么一位有才的女词人,怎么能容忍她身上存在这样的不雅之事呢?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改嫁之事不可信,因为当时是封建时代,女子改嫁可能不是一件特别光荣的事情。

宋代,才女李清照与第一任丈夫赵明诚情投意合、志同道合,后为何改嫁他人?

不过李清照改嫁他人的说法也有人反对,他们说李清照其实并没有再嫁过他人。因为当时李清照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她再嫁他人的可能性其实不大,其次她又非常的爱赵明诚,应该也不会嫁给其他人,但不管她到底有没有嫁给过别人,她的历史贡献却一直存在。

李清照改嫁原因揭秘

近代一些学者认为,李清照改嫁本无事实。黄墨谷认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的记载是不符史实的。赵明诚的表甥谢伋在其著作中不但未提李清照改嫁,还引出了李清照对其丈夫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同时他对李清照的自传文章《后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按照历法和宋代著作《容斋四笔》《瑞桂堂瑕录》等记载,《后序...

李清照晚年丧夫后为何再嫁?拜托各位大神

因此,李清照在绍兴二年改嫁给了张汝舟。从她改嫁这件事情的本身意义来说,李清照是完全正确的。正常追求,无可厚非,也是她向封建时代纲常礼教的大胆挑战。 当时李清照已经49岁,已经进入中年后期。从年龄和容貌来说,她不值得男人们过于羡慕青睐。惟独不同的是,张汝舟是为了贪图她的钱财,才跟李清照接近再婚的。因为外界...

李清照深爱着赵明诚,可为何会在49岁时改嫁呢?

而第二种说法,则是李清照并没有改嫁,独自一人编撰成书《金石录》,为什么说李清照不可能改嫁呢?因为李清照改嫁的时候,是在绍兴三年,那时的李清照已年近六旬,而非所说的四十九,所以在年纪上来说是不可能的。而且李清照对于赵明诚的爱,从她早期的诗词中可以看出,是爱到极致的,所以她没有办法嫁与...

李清照为什么要改嫁?

李清照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女词人,她晚年有没有改嫁?人们一直说法不一,仁智各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此事还须从李清照的身世说起。 宋代杰出的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元丰七年(一O八四年)生于济南府章丘明水镇。其父李格非,是一位文才出众的名士,也做过官。渭照自幼聪慧,在父亲的培养熏陶...

李清照与赵明诚两人非常恩爱,为何后来却改嫁了?

但是在封建社会,女人要离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张汝舟参加科举考试是通过作弊过关的,在娶了李清照后,张汝舟一时得意,就将这件事拿来夸耀。李清照在找不到其他办法的情况下,无奈之中,李清照决定告发张汝舟的欺君之罪,而她自己也因此招致了牢狱之灾。依照当时的法律,妻子告丈夫,无论是对是错,都...

李清照改嫁详情

李清照的改嫁决定酿成了更大的人生悲剧。原来张汝舟的出现是一场精心安排的阴谋。那个御医王继先廉价收买藏品不成,贼心不死,便串通张汝舟,要他去娶李清照,名正言顺地得到赵明诚遗留下来的古玩书画以及其他珍宝。那么张汝舟为什么同意帮助王继先呢?因为张汝舟之前虚报军员、侵吞军饷军粮,被王继先抓住了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