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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逼我离婚我该怎么办打什么电话求助

娘家人逼着你离婚,肯定是因为你和你老公之间的关系处理的不到位,而且很糟糕,是他们不得不担心你们的婚姻会遭受变故,所以才这样针对这些情况,你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着手来处理
1.首先,加强双方的相互了解,以求得彼此的高度信任。猜疑是与不了解形影相随的,因此,要使夫妻达到高度信任,必须加强彼此的信息沟通,以达到相互了解。“长相知”才能“不相疑”,要达到相知,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恋爱时间适当长一些。对对方的思想品德、个性习惯、社交范围都做到深入了解,为婚后的互相信任奠定基础。二是加强婚后的进一步了解。婚前恋爱时间终究是有限的,恋爱过程中由于男女双方在有限时间内接触,加之恋人间“光晕效应”的影响,相互只能达到大的方面相知,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限。婚后朝夕相处,彼此暴露出本来面目,有利于夫妻相互的深层了解,一方面可以达到相互适应,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充分了解基础上达到充分的互信,避免猜疑现象发生。“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夫妻之间更需加强了解以求心心相印,杜绝猜疑的发生。列宁和克鲁普斯卡娅结为终身伴侣后,共同订了一份爱情公约,“互不盘问,绝不隐瞒”。夫妻只有相互信任,心心相印,才能战胜人生的各种艰难险阻,永葆爱情的青春。只有做到夫妻间的充分了解,才能取得高度的互信,哪怕是听到了什么谣言,自己也要有主心骨。电影演员达式常在银幕上风度潇洒,相貌出众,在他演完影片《难忘的战斗》后,收到许多姑娘热情的信件和照片,他和妻子在灯下共同展读这些信件,观看寄来的照片,然后共同商讨处理办法,退回信和照片,并以两人名义作了回信说明情况,表明心迹。由于经常出去拍片,所以有人就对他的妻子说:“你可提防着呀!”她却并不担心,回答道:“我了解他,相信他。”她对达式常说:“你在戏上该恋就恋,该爱就爱,演得越真实越像才好。”由于他们的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了解和信任基础上的,所以他们的爱情才不断发展。试想像这样的夫妻,哪还会出现猜疑?
2.一旦有了猜疑,既要冷静,也不可埋藏于心里。人在猜疑的时候,容易为封闭性的思路所支配,这时冷静克制非常需要,要多设想几个对立面,只要有一个对立面突破了封闭性思路的循环圈,理智就有可能及时得到召唤。“当局者迷”,有时即使主观上很想理智思考,客观上却很难做到。这时要紧的是把自己的真实想法及时告诉爱人,只要你诚恳相告,爱人就会从你的一片诚意中看到你对他(她)的信赖。及时交换意见有许多好处:若是误会,当可及时消除;若是看法不同,通过交流,各自的想法为对方所了解,也有好处;若真的证实猜疑并非无端,那么夫妻间心平气和地讨论,也有希望使事情解决在始发之际。反之,有了猜疑一个人闷在心里,自己越想越气,而爱人却感到莫名其妙,结果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使矛盾进一步扩大甚至激化,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猜疑是夫妻关系的大敌,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一大隐患,夫妻都必须足够重视,互尊互信,才能建立和谐美满的新型关系。猜疑的出现也说明夫妻在心理上出现了距离,要及时调适双方关系。夫妻间的互相信任很有必要,没有信任,爱情就缺乏良好的心境基础,那种把配偶看做自己的私有财产,干涉对方的社交活动和限制对方行动自由的行为,既是自私的表现,也是十分愚蠢之举。它只会造成夫妻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破裂。要在互相信任和开诚布公中,增强思想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加夫妻生活的心理透明度

首先,结婚自由,离婚自由。作为父母的不应该干涉子女的婚姻,婚姻法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现实生活中,因为门当户对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父母干预子女婚姻的事情屡见不鲜。
其次,如果对方父母干预离婚,您坚持不离婚的话,那么实务操作中,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一般是不会判离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你们夫妻双方并无感情破裂的依据,只要您坚持坚决不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离的。
最后,建议您积极跟对方父母和妻子沟通,双方的幸福是握在你们自己的手头。暂时的困难不叫困难,父母之前给予我们的,我们不能强求,因此,您只要肯努力,肯向上,积极劝导对方父母,拿出实际行动去改变,慢慢感化对方父母。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同理,离婚也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不过由于是您娘家人干涉您,建议您寻求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帮助。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一、离婚有几种方法?
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为行政方式,即“协议离婚”,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二为诉讼方式,即“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应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怎样才能离婚呢?
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对离婚与否、孩子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全部达成一致,可以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注:在双方对离婚完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如果因长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可以参照诉讼离婚的方式在长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一般法院会有相应的简便操作方式,针对这种一致的情况,一般当天可以办理完毕。
2、诉讼离婚。

无论是对是否离婚还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哪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一般都无法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此类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要搞清楚你娘家为什么逼你离婚,是为你好考虑,还是纯粹是为了金钱考虑,然后重要的是你跟你老公的感情是不是很好,如果很好的话,没有必要去听你娘家人的意见,这样他们完全就不是为你考虑即使娘家要求你赶紧离婚。他们逼迫,如果你不听,他们又怎么样呢?我觉得你们娘家人做出这样的事了是绝对不对的。还是根据你个人的意见来说吧。,法律明文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如果以暴力或胁迫的方式干涉,当事人可以向妇联求助,严重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答案:离婚不是简单事,特别是走法律程序,具体操作,解释如下:

一,按照法律的要求准备立案的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被告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户口本,夫妻结婚后的财产清单,以及每项财产的价格证明。

2,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必须向法庭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一方出轨,夫妻间有家庭暴力,夫妻分居的证明,物证,人证都可以。

3。最好在立案前,双方再调解一次,调解离婚是最好的方案。

二,准备好材料后,到法院立案大厅窗口递交材料并开庭审理

1,法院收取当事人的材料后,后出据立案通知书,并要求缴费。

2,当事人持立案通知书,向法院缴纳诉讼费,离婚案件法律规定诉讼为50至300元,全国的法院都是收300元,财产分割部分20万以内的免费,以外的部分另行缴费。

3下来就等法院的通知,一般15天左右案子就会已送审判庭,承办案件的法官就会通知你开庭时间,并让你做好庭审准备。

4,开庭后,就等待法院的判决。一般时间是从立案到判决不超过六个月。

三,判决后,如果一方不服还可以上诉,二审大概也需要三个月,法院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可以再次起诉,开始一轮新的程序。直至判决离婚为止。

总之,离婚是个麻烦的事情,协议最好,如果诉讼,那就是挺麻烦的事情,最好,找专业律师指导,否则,自己太烦恼,太痛苦。

如果自己觉得婚姻很幸福, 即使父母的话也不要听,因为婚姻是自由的,你可以和父母沟通交流,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一般的家长都是通情达理的,孩子幸福就好。

离婚是你和丈夫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娘家人只能建议,不能逼迫。如果你不想离婚,那就跟丈夫好好的过日子,向娘家人表明你们的诚心,希望他们能够体谅。如果娘家人态度强硬,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说情。

不想离婚就不离,别人是没有权利干涉你的婚姻自主的,哪怕是父母,你已经是成年人了,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活,可以给父母沟通,把你的意思说清楚,父母也不会破坏儿女的幸福的,如果实在不顾你的幸福,非要拆散你们,可以疏远他们

天无绝人之路,静下心来好好想想怎么办?多多反省!不要离婚!
因为离婚对女方是不利的,女方要告诉自己我坚持不离婚。你会很安全的。你如果不顾后果随意就离婚 那你这辈子就惨了。男方比较快就能找到第二春,女人比较晚。而且大多数都会后悔的!

真想跟你离婚的话,你打什么求助电话都没有用的,关键是看你们夫妻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如果感情破裂的话,只能是离婚了。因为他铁了心跟你离婚,你是无法挽回他的。

如果朋友自己不想离婚,娘家人是没有权利逼迫你离婚的。我建议朋友向当地的妇协,或者是民政部门求助。

为什么非要你离婚,娘家人的理由是什么?俗话说宁毁十座庙,不拆一桩婚姻,你都已经结婚了,生活也是很稳定,这就有些匪夷所思,我想如果你爱你的老公而且你老公他们对你也好,就不要离了,毕竟这一切都不容易,如果再嫁,不一定有现在这一切,非要逼你的话,这样的娘家不要也罢,希望你能幸福

那比我离婚,我该怎么办?得什么电话求助娘家为啥比你离婚呢?如果你过的幸福,娘家比你离婚你也不离,如果你过的不幸福,那你该离婚离婚,你想离就离,就离就离,就不要离求助,那你就上妇联吧!

娘家比你离婚,你这时是不该怎么办,你要求助当地的妇联给你帮忙,争取挽回你们的婚姻。

首先娘家为什么要逼你离婚呢?是你的丈夫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让两家误会吗,具体的前因后果你也没有说清楚,让我们怎么去帮助你呢?你家里面的这种情况,我问你打什么电话都没有办法求助的。说实话,一切的决定权难道不是在你自己手上吗?
看你这个说法,你应该是不想和你丈夫离婚。既然你不想离婚,那你自己可以做主呀。难道说你在娘家一句话都说不上吗,自己的事情你做不了主吗?你就跟你自己娘家说你不打算离婚。难道你娘家人还能够拿刀砍了你那绳子绑了你,然后把你绑去民政局吗?
现在去民政局离婚必须要夫妻双方拿上你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结婚证的原件才能够办理的,还得要本人亲自到场。你如果不同意不去现场,难道你的母亲能够找人代替你去吗?遇到现在这样子的情况,我不知道你是和你的父母住在一起,还是和丈夫住在一起,如果说是和丈夫住在一起呢,直接把娘家电话拉黑。和你丈夫暂且出一趟远门呗,让你娘家的人就算上了你找不到你们。也没办法逼你去离婚。
如果说你是和你娘家人住在一起,那么他们肯定软禁了你不让你出门,那这种情况之下,只能够说你想办法拿到手机,拨打110电话报警。那警察上门求助,或者说可以求助你们当地的居委会,让他们对你父母进行调解。实在不行你去找一个律师援助,把你的父母告上法院。
但是这些都是最无奈的做法,他毕竟是你的父母,把你养大的父母。所以呢,还是希望你们在居委会的调解下,改商量这件离婚的事情,好好的说一说你们的父母,让他们不要逼着你去做你不想做的决定。毕竟这件事情闹到法院上对谁来说都不

娘家逼你离婚,你应该跟娘家人解释清楚,自己的婚姻受法律保证的,自己的爱人正是个人幸福终身的依靠,并向家人介绍爱人的品行、实力以及你对未来的憧憬,让娘家人放弃对爱人的偏见。
其次,可明确告诉家人对此事你的态度予以拒绝家人的逼迫,以及自己做为成年人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你们已无权干涉自己婚姻自由,只是可以提出对自己参考意见。
若娘家人仍逼迫自己或阻拦你,你可以根据家人的做法,求助于亲戚好友,或街道、社区、妇联等组织报告,或找咨询中心、心理服务机构咨询,最后可以拔打110或可以拨打热线12338维权。

你好,婚姻与恋爱最大的不同在于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自己的事,你不仅需要与老公沟通,也需要与娘家沟通,询问他们这样逼迫的理由,是否有你不知道或没有看清的理由。当然,面临父母的干涉,你也要保持自己的想法。夫妻双方感情如何只有你们自己最清楚。
如果到了实在沟通无效的程度,明确现在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都协商一致,有一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法条】《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不离婚最终在你自己,你自己如果不离,旁人无论怎么着急威逼也无法代理行使婚姻关系的解除。如果只是因为烦家人骚扰,如果与娘家人住在一起,可以想办法搬出去住。如果因为电话、娘家来人语言威逼,可以尽量减少家人来往,随着时间流逝而削弱家人对你婚姻的干预,如果娘家人已经严重干扰到你的人身自由,你可以向公安机关当地派出所请求消除干扰和限制你人身自由的行为。需要找出你娘家逼你离婚的原因,就这个原因再决定处理办法。当然,最主要的还是你们夫妻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携手共同面对,只要你们同心同力,别人是无法破坏你们的感情,无法真正干涉你们婚姻的。

如果离婚理由充分,可以单方面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理由不充分,法院不会支持。还是应该寻找问题的解决办法,好好过日子。

判决离婚法定理由,也叫判决离婚法定原因或标准,是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首先,跟家人心平气和沟通,争取得到娘家人的支持。
其次,如果沟通没有取得效果,可以选择忽视娘家人的意见。
如果娘家人不断通过各种方式给你施加压力,以至于对你的生活和精神产生影响,建议联系当地妇女联合会解决。
如果使用暴力方式干预你的婚姻,建议你报警处理。

婚姻是自由的,别人不能干涉你的婚姻,不仅仅不能干涉你结婚,同样不能干涉你离婚,你的娘家人是不能强迫你离婚的,如果娘家人逼你,你可以求助当地妇联或者其他调解组织。

不需要打任何电话来求助,虽然你的娘家是你的家人,但是也要尊重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想离婚,他们根本就不能强迫你,一定要坚持自己的想法。

你的娘家人逼你离婚的话,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打110求助,警察有可能会帮助你的。

如果夫妻之间确已无感情,虽然通过努力但是已经无法挽救和继续维持婚姻,尽管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是主张离婚一方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达到目的。

第一步,实现事实上的分居。这里所提的分居不是那种分居而不离家的做法,而是必须要搬出去单过。由于一方不同意离婚,让其离开家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提出离婚一方搬出去。

第二步,实现满两年的分居时间。《婚姻法》中有规定,只要构成事实分居满两年,且不在同一个家里生活,两年内没有夫妻同居,即意味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提起诉讼一方需要在分居满两年后,要找分居后住所邻居,以及分居前住所邻居提供书面文字证明。

第三,请律师介入打离婚官司。律师会让原告准备相关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分居后邻居们的证言(需要做证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等。原告和律师就自己的离婚诉求要讲清楚,以供律师撰写起诉书。

第四,打离婚官司。一般情况下,只要法院受理离婚的案件后,会根据情况做好开庭安排,一般半年内要开庭,也有时间更快的。如果第一次开庭未达成离婚目的,原告可以继续起诉,一般情况下,二次开庭不管被告同意不同意,都要判决离婚。当然,也有不经开庭,而在法官的调节下完成离婚事宜。

以上程序,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坚持离婚所走的程序。但是如果能极力挽救婚姻,千万不能贸然走这条路,因为还要涉及到孩子,离婚会不可避免伤害到孩子。

那个娘在逼你离婚,你可以打福连的电话进行求助,毕竟婚姻是一个人的事情,不可以让别人来威胁。

你能这么问,说明你懂得婚姻的重要性,那你千万别离婚,不然你会后悔一辈子,那么什么情况你可以离婚呢,丈夫对你不忠诚,对你不爱,主动提出离婚,你就可以考虑离婚了,不是这种情况,离婚的话,你会很悲催离婚不是轻易说出口的,凡是站不住脚的离婚借口,都不能成立,有些局外人可能认为离婚对双方是一种解脱,那究竟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婚姻呢,就算离婚了,双方就能摆脱产生离婚的原因么,也许是因为婚姻进行时已经不向婚前那样甜蜜了,之所以甜蜜,是因为双方都在付出,现在是有一个人不愿意付出了,觉得累了不值得了,就算离婚后再婚,双方也摆脱不了同样问题的困扰,你们没有想办法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而是选择离婚,然后告诉自己下一段婚姻是美好的,这样的你们只会因为这个问题反复轮回到不了终点。有时候父母只是单纯的告知你们不合适,希望你们分开,但你并不知道父母希望你们分开的原因。所以就可能导致你跟父母之间的矛盾升级,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向父母寻求他们希望你们离婚的具体原因。如果父母所说的原因确实存在,甚至已经影响到你们的生活,那么大概率的话确实也应该去尊重父母的一些意见。毕竟父母的生活经历相对来讲比较丰富,她们见识过很多形形色色的人,所以不要让自己陷入一段不合适的感情中。当然如果父母所提的原因只不过是表面上的事情,你完全可以向父母保证你会解决好自己这件事情,希望能够让他们跟你一起见证结果,证明你们可以不离婚。

从法律上来讲,你的娘家人做法不合法,因为每一个人都有结婚或者离婚的自由,其他人无权干涉,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向当地妇联等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反映解决为好。

如你们夫妻感情没有问题,可以考虑跟你娘家断绝关系。这种家人不要也罢。他们过于自私。终究你自己的生活要自己过,路要自己走。

首先要了解娘家为什么要逼着你离婚,比如说你的老公对你不好,你的娘家是出于爱你,然后逼着你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一下,如果说是因为经济或者其他的问题是娘家这边人的问题的话你可以坚定的离婚因为你不经常和娘家住在一起,所以说他们平时也不可能经常上门,只能打电话过来给你,你少接电话,少回去就可以了,就不用离婚了。

一:准备资料:包括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二、步骤:

1、双方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会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3、工作人员会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

这一步很重要。请一定要考虑好。如果有挽回的可能,就不要离婚,走到一起真的挺不容易的。

4、如果调解无效,且双方对于财产、抚养权等无争议,婚姻登记机关会正式受理,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娘家是没有权利逼你离婚的,只要你不想离婚,你就可以不离婚,你没有必要去接他们电话,也没必要打求助电话嗯,只要你不理他们就行了,他们也不会上门去闭关,当然,如果他们要是上门去找你的话,嗯,可以不让他们进门

你好,是否离婚还是要看你个人的意愿的。跟家人加强沟通,争取他们理解、尊重你的选择。

逼你离婚,你也没有办法,不管打什么电话都没什么用,当然你可以跟当地的妇联联系一下,看能不能给你提供帮助。

婚姻是你自己的,你是成年人,有权为自己的婚姻做主,如果娘家人逼你离婚,你可以报警求助

娘家是没有权利逼你离婚的,只要你不想离婚,你就可以不离婚,你没有必要去接他们电话,也没必要打求助电话嗯,只要你不理他们就行了,他们也不会上门去断言,当然,如果他们要是上门去找你的话,嗯,可以嗯,不让他们进门,他说他们如果严重干预你的生活的话,也可以个人的拒绝他们,这样他们就不会再烦你了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离婚也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不过由于是您娘家人干涉您,建议您寻求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社会组织的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首先婚姻是自己的,不管娘家逼不逼你离婚,你和丈夫的感情好的话,就不需要去听从娘家人的,而且我觉得作为娘家的父母和亲人,不应该去让自己的子女姐姐妹妹去离婚。你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他们,你不会离婚,让他们以后也不要再说这样的话。
如果是因为你的丈夫有一些没有做好,没有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我觉得你可以考虑一下娘家人的建议,因为这样的人给不了你幸福,只会让你生活的越来越痛苦。

您好,离婚时您的基本自由,是否离婚全凭您自愿,任何人不能干涉,包括您的家人。如果您不想离婚,一定要把您的想法告诉家人,争取家人的理解。或者,向家人比较信任的长辈说明你的态度,寻求支持。

娘家逼你离婚只要你不想离,他们是无法拆散你的婚姻和家庭的,能说服他们最好,不能说服暂时少与娘家人见面。如果他们强行干涉,可以报警的。毕竟婚姻是你个人的自由,别人,哪怕是亲生父母也是无权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