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在一起四年了没领结婚证,但已经按照习俗办理酒席了,分开要退彩礼钱吗?
你们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只能是协商解决。因为你们的关系没有合法化,也就是说你们之间没有合法的身份,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是非常难的。
你们自己协商,没领证不受法律保护。人情做到就行了,你说的是一个社会现实,但是在女人那不这么想,前一两年也不知道是谁发布的男女比例失衡,说男多女少。那些女人不看现实而是听信传言,误以为真,剩下的基本都是自己觉得自己姿色还可以的。女人是一种虚荣的动物,明知道那是谎言她们就是坚信!根本不看看周围现实情况。。剩男不多,剩女大片。。但她们就是坚信男多女少,相信自己值一个她们自己都认为值的“天价”。 再者,发现有女孩的家庭普遍比有男孩的家庭富裕,她们要求你结婚前最起码要有车,要有房,还想要天价“彩礼”。我不否认这些都是保障生活的基本资料,但是 的国情真的能满足这么多需求吗?俗话说人贵有自知之明,但现在人更崇尚的是物质基础。而且有一个怪现象,越穷的人家就越想用婚姻来实现家族的蜕变。。。可笑,可叹。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之辈数见不鲜,为结婚彩礼反目成仇者也是数不胜数啊。所以,女孩们,差不多就行了。
没领证但同居,法律上只会判定为非法同居。像你这种情况,要么先跟他去领个证,然后好商量相关事宜。要么就别离婚,感情好的话领养个孩子或者做个试管婴儿什么的都可以。再说仅仅因为不孕不育而去拆散一桩婚姻,是不是有些不靠谱?呵,女人。。
一起生活四年了没有结婚,法律会自动生成婚姻吗?
你好,法律不会自动生成。1.不管你同居生活几年,必须要两人共同到一方户籍民政局登记办理结婚证,这样才能被法律上认可夫妻关系。2.如果一直不登记结婚,可以在不想在一起时候直接离开,不会存在任何负担,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
男女双方同居四年多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男方因工伤意外死亡,女方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男女双方未领取结婚证,双方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也不存在事实婚姻。因此,男方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其父母可以为男方主张相应的权益。而所谓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是未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外以夫妻名...
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属于结婚吗在一起四年了
没有领结婚证,法律上不属于结婚。针对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
同居四年没有领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从现在的法律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这种同居的生活。永远没有法律的保护。适合我国的婚姻法相违背的。其实也是一种违法且违背道德的行为。同居不受法律保护。
没有领结婚证,确同居四年,并且都是二婚,算夫妻吗
不算,你这个是属于同居男女朋友关系,经民政局登记才产生夫妻关系的。
男女双方同居四年多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男方因工伤意外死亡,女方怎么维护合法权益?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 未按婚姻...
在一起四年没结婚证,有了孩子,现在闹分手
以前我没有结婚的时候,总是觉得在一起不幸福的话,至少给不了孩子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也不会快乐的。现在我结婚了,才觉得,如果离婚,孩子更不幸福。多少的后父后母打死继子继女的。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孩子去面对这些的。那么,如果不想离婚。我们就只能解决属于我们间的问题。看过一句话,现在的人...
同居四年没有领结婚证能分房子吗?
如果想分房子分你家的房子是可以的,分男方家的房子那是不可能的,你可以看一下婚姻法,婚姻法,如果人家婚前的房子属于人家个人的财产,结婚以后这个属于共同财产,这个是可以分开的,分割的,那么你没有结婚这个分人家的房产,那是不可能
你好,我和老公在一起不到四年就不在一起生活快二十五年了,也没办结婚证,但有二个小孩,现在和别人结婚
没有结婚,就没必要离婚。现在结婚,就可以直接办结婚证,是法律意义上的初婚。但为了婚后顺利生活,必须先将孩子、财产等归属捋清
我和男友同居四年没领结婚证,装修房子日常开销都是我出的,现在分手怎么讨回呢
这个还真不好讨。。毕竟法律没规定,而且,你也没证据。。除非你有买的时候的发票,并且是你签名,然后照着时间,给出银行账号支出信息。。不过男的也可以说是他存你那的钱。。要么他有良心给你,要么只有你吃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