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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公证有必要办吗 办理婚房财产公证的

不需要去做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婚前房产,属于一方房产,不算夫妻共同房产,现在的婚姻法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这点并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婚后新人居住的是自己父母的房屋或者是父母单位承租的公房,其房子属于父母并不为夫妻二人所有。房子的产权证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房子,所以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但是还没有拿到房产证,这也是属于婚前财产,并不是以拿到房产证的的日期来来界定财产归属,除非买房愿意在房产证上写上你的名字。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在购房合同上跟银行的贷款合同上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两人共同分担房屋贷款的话,那贷款部分就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补偿的部分仅限于贷款的一半,并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强烈建议去做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
1.婚前买房,只有一方肯出钱买房,而且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时候。
2.婚前双方共同出钱买房,包括家里人均有出钱买房的情况,这个就要详细说明了,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一般根据出钱比例来算,但是五五分的情况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