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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再嫁了吗如题 谢谢了

八字合婚婚姻走势旺夫女人姻缘分析

满朝皆知,李清照是当朝宰相的儿媳,是着名金石家、江宁知州赵明诚的遗孀,她手里有比金子贵得多的金石书画。即使战乱丢失,仍是守死的骆驼,想占有这些稀世珍宝?将夫死无子、孤苦无依的才女娶进门是最好的办法。 赵明诚故世三年,移居杭州的李清照身边,摇摇摆摆、鬼鬼祟祟、踉踉跄跄出来个张汝舟,这个跟李清照做了100天夫妇的角色,被著名词女以“妄增举数入官”(“妄增举数”为科举名词,宋代规定举子考到一定次数、取得一定资格后可以授官,张汝舟虚报考试次数取得官职,是欺骗皇帝)罪告发,经皇帝判罪流放,二人离婚。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了李清照讼后夫的简单过程:“(绍兴二年九月戊子朔)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招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词,号易安居士。”李清照后夫的名字、官职、罪名、结果,记载得清清楚楚。 李清照《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描绘误嫁张汝舟过程是:“既尔仓皇,因成造次,信彼如簧之说,惑兹似锦之言。弟既可欺,持官文书来辄信;身几欲死,非玉镜架亦安知,黾勉难言,优柔莫决,呻吟未定,强似同归。”这段话的大意是:误嫁张汝舟是仓促中办的错事,她病中乏智(所谓“牛蚁不分”)时,张汝舟热诚地向她示爱,其弟是老实人,希望姐姐晚年有靠信了媒人的花言巧语,她自己病得要死,分辨不出求婚者并非可托终身的可靠人,姐弟首鼠两端时,迫不及待的张汝舟抢亲搬将她迎回家··· 仔细琢磨字里行间,我们又有两点惊讶的发现:其一。李清照并不为再嫁本身抱愧,只承认再嫁匪人(“非玉镜架”即此意)。这说明当时并不视再嫁为大逆不道。其二,李清照解释再嫁缘由没说真话。何以见得?以李清照的才智,处理再嫁大事,怎么可能如此轻率和被动?以李清照的身份,区区张汝舟,除非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山大王,否则怎敢把有如此家庭背景、且有“词女”赫赫声名的寡妇“强以同归”?只能这样解释:李清照《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是在借不得不进行的表述做尽可能的隐藏。也就是说,她必须写信感谢在她遇难时帮助她脱牢狱之灾,却完全是个人隐私,她不想也没有必要向亡夫的这位远亲和盘托出,于是来了个犹抱琵琶半遮面。 中 李清照再嫁一事较为说得过去的解释是: 第一、寡妇在家在当时是常事,名臣范仲淹就是幼年丧父,母亲将其带到朱家养大,考上官后认祖归宗。大理学家朱熹写《荣国夫人管氏墓志铭》时, 明白第谢明其次女先嫁谁、再嫁谁。《癸辛杂识》 还记载魏了翁之女夫死再嫁、“人争欲娶之”的轶事,不得而知,但她再嫁肯定不会有多大阻力。 第二,夫死无子女的李清照极端孤独,盼望温情。她多情善感,富浪漫秉性,虽年近五十,因从未生育,并不自认为是“妈妈”中人。就在此时,风流倜傥、口才出众的张汝舟可能作为“酒朋诗缕”来到李清照身边,当面陈述火盆样的钦慕之情,即所谓“如簧之说”和“似锦之言”,再通过官媒表达明媒正娶的郑重,传达指天画地的婚誓,又做通李清照之弟的工作,李清照终于将鱼目当明珠,认爝火为朝日,欣然再嫁。 “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才”!盼枯木逢春的李清照掉进了陷阱,后夫竟是贩马贩驴般市侩人物!她进张家后发现,张汝舟卑劣之极。他的官职是“妄增举数”偏来的。迎娶她也不是因爱“才”而是图“财”,是觊觎她的文物珍藏! 图穷匕首见,张汝舟迫使李清照交出价值连城的金石书画,不给,就拳脚相加!怎么办?一般女人会这样做:嫁鸡随鸡,听命从命,投张汝舟所好,要什么给什么,换得自身安全,忍辱负重,了此残生! 李清照之为李清照,就因她不按常规办事。她做了当朝女人决不敢做的事:告发后夫违法行为并请求离婚,恢复自由之身。 按照宋朝的法律,告发自己的亲人,即使罪名成立也要入狱两年。李清照告倒了自己的后夫张汝舟,自己也锒铛入狱,九天后,因翰林学士綦崇礼营救,再见天日··· 一个弱女子,冒入狱危险告发丈夫,太不寻常! 上下千年,滚滚红尘,女子被夫家休弃者如过江之鲫,妻公然公堂告夫并赋“休夫曲”者,几乎绝无仅有! 这桩离婚案恰好显露了李清照的个性光辉,她不仅在文学创作上独立物表,敢在常人不敢下笔的地方痛下笔墨,为人也算封建时代凤毛麟角奇女子:果断坚强,拿得起,放得下,因想爱而结合,一旦认清骗子真实面目,决不姑息迁就、拖泥带水,立即分道扬镳、光明磊落地坚决离婚! 李清照不仅敢作敢为,而且聪明机智,善于斗争。可以设想:在当时,妻子受丈夫虐待而告官求离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使已虐待致死,娘家人告官,仍可能被加上“以尸讹诈”之罪,如果妻子告丈夫欺骗皇帝,那就成了任何贪官都不敢上下其手的案子。那就必须动真格的,查出实据还要报告皇帝。事实正是如此,张汝舟被妻告发“妄增举数入官”,确实经过皇帝亲自过问,下令将张汝舟流放柳州。 当年李清照因政治斗争导致新婚夫妇天各一方,没想到几十年后,政治斗争倒成了她摆脱婚姻枷锁的有力武器,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下 李清照再嫁,北宋时多人确切记载,明代文人开始“辩诬”,至今学术界仍争论不休。这是个从文学人物身上引发的耐人深思的非文学现象。 从历史记载推断:李清照讼后夫案轰动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热门话题。在她生前就有好几位文人以讥笑的语气说她讼后夫事,如:绍兴十九年(1149)李清照66岁时,王灼的《碧鸡漫志》说:“易安居士……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依。”王灼在同一本书内还认为,李清照的词作也违犯闺秀文学规则,肆意落笔,无所顾忌,甚至将“淫词”写到作品中;绍兴二十一年(1151)李清照68岁时,晃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说:“格非之女……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这是李清照在世时的记载,按常识,年龄偏大的官宦女子再嫁,人们会嘲笑她“晚节”不好。但如果她不曾再嫁,恐怕没人敢在本人活着时造“更适”这类有关婚姻大事的谣言。这几个人所嘲笑的,是李清照不仅再嫁,而且选了个不合适的对象,又纷纷扬扬地打离婚官司,闹出不小的丑闻。这样的嘲笑和讽刺,正说明再嫁是事实。 另一说明李清照再嫁的有力证据是:右仆射(右丞相)洪适也说:“赵君无嗣,李又更嫁”(见《〈金石录〉跋》)。洪适说《金石录》是赵明诚身后经李清照整理呈进皇帝。然后顺便说起李清照再嫁。以洪适的身份和写文章的目的,更不可能是造谣。 几百年后明代文人却出来为李清照“辩诬”再嫁即失节,而李清照不该失节。是“辩诬”主要立论。这些文人没发现任何新史料,只说原有再嫁史料“不可靠”,有的则以感情代替史实,直言不讳“余素恶易安再适张汝舟之说”。李清照曾否再嫁的争论至今还在继续。 如果做个假设:李清照是男的,还会不会有这些争论?我相信一切争论都会烟消云散,没准儿这“再婚”会成为佳话。因为李清照是女人,而社会对男人和女人向来有两把截然不同的尺子。男子死了妻子,谓之“断弦”,理当再娶,且褒之曰“断弦再续”;女人死了丈夫,谓之“塌天”,理当心随丈夫死去,再嫁则贬之曰“失节不忠”。男子有明文规定“七出”的休妻权利,还能随意行事,可以把妻子当成随便丢弃的衣服,也可以纳妾收婢多置办几套“衣服”,不必顾忌结发妻这件旧“衣服”的感受;女子却必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从一而终;才子娶小老婆、玩 是风流韵事,才女再嫁或“人约黄昏后”就是淫奔不才……按照这样的传统观念,李清照堂堂名门闺秀、宰相儿媳、郡守妻子、“老命妇也”,居然再嫁,成何体统?李清照是杰出的、千百年来影响着 人思维的文学女人,难道不该给她立个贞节牌坊供女人仿效?维护杰出文学女人的“贞节”,无异于维护 名教,维护传统的“脸面”。即使宋代人对李清照再嫁有明确记载,明代卫道者们也认为有必要采取鸵鸟政策,来一番强词夺理的“辩诬”。 希腊神话中有个魔鬼,总是将人捉到自己的床上,按固定尺寸,长了截短,短了拉长。中世纪的李清照,为寻求爱情幸福勇敢迈出“再嫁”一步,又更加勇敢地迈上“讼后夫”的公堂,这是多富有个性和反抗性的惊世骇俗之举?几百年后明代文人却借“辩诬”,将她捉上“再嫁即失节”这一魔鬼的床。

李易安(清照)的没有再嫁,在历史上可以成为定说 了,这是稍懂基本考证的人都知道的。李易安有文采、有 学问,但是因为是女人,又才气太露(晏殊、欧阳修、晏 几道。柳永、苏拭,秦观,黄庭坚、贺铸等名家都被她批 评过),所以被当时许多人嫉忌,硬给她造谣言,说她在大 夫赵明诚死后改嫁张汝舟了;改嫁后又所遇非人,告到官 里去,又判决离婚了。 其实这些都是谎话。 最早编造或传布这些谎话的是胡仔、赵彦卫。李心传 等人。他们虽然与李易安同是宋朝人,时代接近,但是纪 录的手法却大有问题,胡仔的《苔溪渔隐丛话》一书,成 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一一四八)三月,这时李易 安大概已经死了很久了。(李易安的死年不可考,周密《浩 然斋雅谈》记她曾在绍兴十三年癸亥(一一四三)端午进 “帖子词”,那时她六十一岁,以后再也没下文了。)晚一点 的是赵彦卫的《云麓漫钞》,这书成于宁宗开禧二年丙寅 (一二0六),已经到第十三世纪了。再晚是李心传的《建 炎以来系年要录》,这书最早的版本是理宗宝祐年间的扬州 刊本,在一二五三年以后。上面三书的成书年代都可证明 一件事-李易安当时并没看到这类诽谤她的记载,而这 类记载的形成,不过是根据一些鄙恶小说的绘影绘形,正 如清人俞正燮在《癸巳类稿》所说的: “其时无学者,不甚易安讥询,改易安与綦 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 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 案(详赵彦卫云麓漫钞、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李 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方扰离,不纠言妖 也。” 这段文字说明了两点: 一、李易安再嫁的传说,是小人们编造的; 二、这种编造,因为南宋的偏安扰离,竟没有澄清。 为了证实这些传说的错误,俞正曼在《癸巳类稿》中 又批评这些早期的史料: “读云麓漫钞所载谢秦崇礼启,文笔劣下,中 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李心传建炎以来系 年要录,采鄙恶小说,比其事为文案,尤恶之。后 读齐东野语,论韩忠缕事,云李心传在蜀,去天 万里,轻信记载,疏衅固宜。又谢材得集亦言,系 年要录为辛弃疾造韩侘胄寿词,则所言易安文案 谢启事可知。” 这段文字已指出这些史料的不可靠。不可靠的原因依 我看来,乃是李易安的词,已“版行于世”,但她的丈,却 “少有见者”,这种情形,在《云麓漫钞》中说得很明白。 《云麓漫钞》记这种情形时,距李易安的死不过才六十年, 文章的流传已如此之少,篡改本或膺品自然是极可能的事。 这种史料方面的不可靠,足以成为李易安没再嫁的第一个 证据。 李易安的丈夫赵明诚,死在高宗建炎三年已西(一一 二九),那时候李易安已经四十七岁了;四年以后,在高宗 绍兴三年癸丑(一一三三),她写《上枢密韩公工部尚书胡 公并序,其中有“间阎嫠妇”“嫠家父祖”的活,那时她 已经五十一岁了,还在守寡;第二年,绍兴四年甲寅(一 一三四),她写《金石录后序》,已经五十二岁了。(这序的 末尾署“绍兴二年”,是后人转抄抄错的,应该是“绍兴四 年”,洪迈曾在王厚之(顺伯)那里看过这序的原稿,遂在 《容斋四笔》里记为四年,也就是清人吴衡照《莲子居词 话》所说的“绍兴甲寅”。序中说“至遇莲竣知非之两岁”, 莲瑷(伯玉)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可证李易安当时 是五十二岁。)在序中李易安历数她从丈夫葬后,“无所 之”的苫况,由于想投奔她丈夫的妹婿到投奔她的弟弟李 迹迒,受尽了病困苦恼,这样一个可怜的老太婆,那里还改 什么嫁?无怪乎吴卫衡照要在《莲子居词话》里说: “岂有就木这龄已过,隳城之泪方深,顾为此不得已 之为,如汉文姬故事?意必当时嫉(哲宗)元桔君子者攻 之不已,而及其后(人);而文叔之女(敖按:李易安的父 亲李格非字文叔)多才,尤适供谣诼之喙,致使世家帷薄, 百世而下,蒙垢抱诬,可概也已!” 这些文件,可以成为她没有再嫁的第二个证据。 从李易安寡居后的作品中(如“感怀”诗、“晓梦”诗、 “武陵春”词等),我们看不到她改嫁的原手史料。再从宋 人朱烹、洪迈等的片语或著作品中,也看不到有关她再嫁 的微辞或记载。(寡妇再嫁在朱嘉眼中是何等严重的事!可 是《词综》记朱嘉提到李易安,却只称赞她是“本朝妇 人”中的“能文者”。我怀疑李易安若改嫁了,朱老夫子会 不揭她的疮疤!)又从《宋史》李格非的传中,更看不到她 的女儿改嫁再适的证据。又如帮过李易安大忙的綦崇礼学 士,他的女婿谢伋,在高宗绍兴十一年辛酉。(一一四一)写 《四六谈尘》的自序时,李易安已五十九岁,谢伋还称她为 “赵令人李”,她若再嫁张汝舟、怎么能有这种称呼呢?所 以俞正燮认为:”若(綦)崇礼为处张汝舟婚事,伋(为)其 亲婿,不容不知。”俞正燮又提到百年后、理宗淳祐元年, 一二四一)张端义《贵耳集》中称“易安居士,赵明诚 妻”的话,同样可证“易安为嫠行迹,章章可据”,因为张 端义也是宋朝人,《贵耳集》也是不算太晚的史料,至少比 《建灸以来系年要录》还早)。这些文证,可以成为李易安 没有再嫁的第三个证据。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说: “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 氏讼其妄增举数入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 诏除名,柳州编管(十月己酉行遣)。李氏,格非 女,能为歌词,自号易安居士。” 清人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里细味这段话,怀疑 “汝舟妻李氏”可能不是李易安,也许是李易安的本家,也 许是一种讹传或牵合。李慈铭又说“讼其妄增举数”一事,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明发生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 二)的九月朔,但《金石录后序》却明明还记着绍兴二年 十月朔“易安室”的字样,“岂有三十日内,忽在赵氏为嫠 妇,忽在张氏讼其夫”?其实这是李慈铭自己的错,他不知 道《金石录后序》中的绍兴二年该是绍兴四年,所以这种 反证,虽然在替李易安辩护,却不能驳倒李心传。驳倒李 心传的办法,除了前面俞正燮举出的李心传有作伪行迹外, 还可从社会史的观点来看这件事:原来赵明诚死的日子是 建炎己酉三年(一一二九)八月十八日,李心传指出的李 易安与后夫涉讼则在绍兴二年癸子(一一三二)九月朔,前 后不到三年。李易安死了丈夫,必得守“三年之丧”,她若 不先守丧三年,改嫁不但要判“徒三年”的罪,而且婚姻 是无效的,这种规定,“宋刑统”中著有明文,读书知礼世 门望族的李易安绝不敢不守这种礼法,也不可能不守这种 礼法。即使三年之丧按照二十六个月来算,则她为亡夫守 丧完毕时已在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十一月十八号了。从 这天朝下算,直算到李心传所谓的与后夫涉讼公庭为止,前 后不到十个月,在这不到十个月的日子里,若照诽谤她的 人所描写的,她必须又要脱下丧服,又要疗养重病,又要 找到新欢,又要听新欢“如簧之说”“似锦之言”,又要再 婚燕尔,又要双双闹翻,又要整天挨打”,又要上达皇帝,又 要“被桎梏而置对”,又要“同凶丑以陈词”,又要“友凶 横者十旬”,又要“居囹圄者九日”,……不到十个月的日 子,要接二连三发生或凑足这么多的事件,实在不能不说 有点牵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些推断,可以成为李易 安没有再嫁的第四个证据。 朴人先生说:“张汝舟的身世无可考,读上面一段文字, 知是易安嫁他,甚为勉强,是受了他的哄编和勒逼。所谓 持官文书来辄信’,大约仍牵涉到诬明诚馈璧北廷一案,汝 舟的伪造文书,欺骗易安姊弟,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 的。”据我所知,朴人先生这种结论是有问题的。因为按照 当时宋朝的法律,“官方”不但不会”命令”寡妇改嫁,甚 至明文禁止主婚人以外的任何人来干涉寡妇再嫁与否的问 题:“宋刑统”中硬件规定“诸夫丧服除而欲守志,非女之 祖父母,父母而强嫁之这,徒一年,周亲嫁者减二等,各 离之。女追归前家娶者不坐。”即使寡妇被“祖父母、父 母”强迫改嫁,她若不肯,长辈们也无法可施,在宋人文 集如毕仲游《两台集》、洪迈《夷坚乙志》,王安石《临川 先生文集》,乃至《宋史》列女传中,都叫以找到佐证。因 此李易安“因夫罪而为官方命令再嫁(张汝舟)”的说法, 是站不住的。这是李易安没有再嫁的五个证据。 再从常理判断,堂堂一个南渡偏安的朝廷,整天为女 真人的侵略闹头疼,那里还有工夫来研究一对男女之间的 隐私,研究这些“闺房鄙论”?俞正燮说得好: “夫南渡仓皇,海山奔窜,乃舟车戎马相接相时, 为一驵侩之妇(敖按:造李易安谣言的人,说她 上綦学士启中,有“猥以桑榆之末影,配兹驵侩之 下才”的话。)(皇帝竟)从容再降玉音(旨),宋 之不君未应若此!” 这是很平允的议论,可以成为李易安没有再嫁的第六证据。 上面这些证据,还只是就外在的证据而言。从内在的 证据来说,若仔细分析李易安的“人格品质”和她个人的 成长背景,也极难令人相信她有改嫁的可能性:一个“素 习义方,粗明诗礼”的女人,一个“文章落纸,人争传 之”的女人,一个“忠愤激发,意悲语明”的女人,是很 难不为旧社会“从一而终”的思想模式殉道的。 关于李易安再嫁一,案,历史上谈论的人很多,除了上 面所举的以外,如陈振孙、陆心源、沈寐史、刘声木等都 有所论列。由于方 的牵制,关于这段史实,闹错误的 人大多了。即以相关年代一点而论,从俞正曼、吴衡照、李 慈铭,到胡适。陈东原,人人都有不精确或失检的地方,因 此更使我们觉得,做历史考据真是不容易! 李易安这件事,牵涉到的已经不止一个历史真相的问 题,它还牵涉到一个道义的和观念的问题:一个女人,再 嫁也好,守寡也罢,都是她个人的私事,别人没有用泛道 德的字眼乱骂的权利,更不可造谣。再嫁并没有什么不得 了,可是没再嫁却硬说她再嫁,这就太不对了。

是的。李青照后来再嫁给了张汝舟。不过张汝舟是个小人,因此后来发生了李清照讼夫离婚的事件。 直到宋朝,女人改嫁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也不算是失节。但是妻子告丈夫就不行了,即使所告的是事实,妻子仍然要受处罚。 李清照讼夫之后,他们虽然离了婚,但是李清照却面临牢狱之灾。由于一个叫綦崇礼的远亲帮助下脱离牢狱之灾。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李清照与她那个有权有势的阔亲戚没有来往,她的表姐是秦桧的老婆王氏。

公元1127年,北方金族攻破了汴京,徽宗、钦宗父子被俘,高宗南逃。李清照夫妇也随难民流落江南。飘流异地,多年搜集来的金石字画丧失殆尽,给她带来沉痛的打击和极大的痛苦。第二年赵明诚病死于建康(今南京),更给她增添了难以忍受的悲痛。在李清照孤寂之时, 张汝州 为骗取李清照钱财,趁虚而入,对李清照百般示好。李清照当时无依无靠,便顶世俗之风 嫁给张汝州 ,婚后,二人发现自己都受到了欺骗,张汝州发现李清照并没有自己预想中的家财万贯,而李清照也发现了张汝州的虚情假意,甚至到后来的拳脚相加。

再嫁了。。。

李清照晚年为何不再嫁人?

李清照的一生总共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嫁给了赵明诚,两个人生活美满,志趣相投。赵明诚死后,李清照又嫁给了杭州小官张汝舟,婚姻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两个人就离婚了。此后,李清照终身未嫁,孤独终老。李清照出身官宦世家,18岁时嫁给了门当户对的赵明诚,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段婚姻。这一段婚姻可以说是...

李清照第二个丈夫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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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有没有改嫁?

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孤独无依之中,再嫁张汝舟。但是张汝舟早就觊觎她的珍贵收藏。当婚后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便大失所望,随即不断口角,进而谩骂,甚至拳脚相加。张汝舟的野蛮行径,使李清照难以容忍。后发现张汝舟还有营私舞弊、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李清照便报官告发了张汝舟,并要求...

李清照再嫁给了谁

1、李清照再嫁给了张汝舟,她在南渡之后生活颠沛流离,再嫁人是以求能有依靠。2、李清照,是历史上著名的女词人,出身书香门第,有极高的文化素养。李清照第一次婚姻是嫁给了太学生赵明诚,门当户对的两人度过了非常幸福的二十多年。3、后来在北宋灭亡之际赵明诚不幸去世,孀居的李清照在乱世里丢失了两人...

李清照的一生,究竟有没有第二次嫁人?

有第二次嫁人。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李清照18岁,与时年21岁的太学生赵明诚在汴京成婚。建炎三年(1129年)二月,赵明诚罢守江宁。由于途中感疾,赵明诚竟于八月十八日卒于建康。绍兴二年(1132年),李清照到达杭州。图书文物散失殆尽造成的巨大痛苦,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给予的无情折磨,使李清照...

李清照是真的再嫁了吗?她真的没有生育过?她真的让赵明诚纳了丫鬟做妾?

李清照是再嫁了 不过她没有让赵明诚纳妾 南渡第二年 赵明诚急病死了 一个叫张汝舟的男人走入她的生活 后来和她结婚 不过结婚后他很快露出原形 只是想占有李清照的文物 无奈之中 李清照告发张汝舟的欺君之罪 自己也随之入狱 李清照并没有孩子

李清照的第一任丈夫是赵明诚,那她后来又嫁给谁?

李清照再嫁张汝舟。在那个动乱纷争的年代,李清照再嫁也许只是为了保全自己丈夫遗留下来的那么一丁点珍贵文物。因为在很多偷盗者眼中,李清照就是一个弱女子,随时都可以用自己的手段将李清照的文物收缴于自己的手中,而李清照晚年后接受对自己是好的张汝舟。因为李清照知道自己没了赵明诚后无依无靠,手中握有...

李清照晚年丧夫后为何再嫁?拜托各位大神

当然,各种不同的议论观点也值得一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李清照出身于有文化修养和教养的家庭。何况赵明诚家庭情况不平常,他个人官职位置也很高。因此,觉得李清照不可能有再婚之理。 二是李清照当时在绍兴二年时,年龄已大,她不可能再嫁。 三是赵明诚与李清照感情深厚,李清照念念不忘赵明诚,。因此她不会...

李清照再婚生活及结局

绍兴二年,李清照抵达杭州。书籍和文物的散失,给她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加上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使她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与困境。在这孤独无助的时刻,她选择了再嫁张汝舟。然而,张汝舟的动机并不纯良,他一心觊觎李清照的珍贵收藏。婚后,当他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无多少财物时,大失所望,开始对她恶语相向,甚至...

哪位仁兄能告诉我,李清照晚年到底有没有结婚?(请说出根据,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李清照再嫁一事较为说得过去的解释是: 第一、寡妇在家在当时是常事,名臣范仲淹就是幼年丧父,母亲将其带到朱家养大,考上官后认祖归宗。大理学家朱熹写《荣国夫人管氏墓志铭》时, 明白第谢明其次女先嫁谁、再嫁谁。《癸辛杂识》 还记载魏了翁之女夫死再嫁、“人争欲娶之”的轶事,不得而知,但她再嫁肯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