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后一方能要求“青春损失赔偿”吗?
张某的父母听后也不再强求,只是决定让他们俩先把婚约订下了,等以后时机成熟了,再正式进行结婚登记。刘某和张某二人也不便再推脱,便答应了。春节过后没多久,两人便又启程去上海打工了。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双方的了解更加深入,各自的缺点也日益暴露,刘某发现张某不仅平时喜欢喝酒,喝酒后还经常无理取闹,甚至对自己拳脚相加。几次争吵下来,刘某已是身心疲惫。感觉恋爱生活绝望的刘某,向张某提出了分手,可是张某坚决不同意,跪求刘某原谅,并主动写下一份协议书,内容如下:本人张某保证今后一定改正错误,好好疼爱刘某,如果再发生酗酒事件,一定会主动离开刘某,不再纠缠,并支付青春损失费2万元。刘某见张某态度诚恳,便再次原谅了他。可是没多久,张某仍未悔改,又经常酗酒,对刘某态度仍像之前那么恶劣,刘某再也无法忍受,毅然地离开了张某。分手后,刘某向张某索要协议书上载明的青春损失费,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刘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履行协议,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2万元。【分歧】解除婚约后一方能要求青春损失赔偿吗?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协议意思表示自主且真实,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张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张某应支付刘某青春损失费2万元。第二种意见认为:在协议中,虽然张某承诺如果终止恋爱关系会支付刘某2万元青春损失费,但是该青春损失费的约定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因此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张某无须支付刘某青春损失赔偿2万元。【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本案中,刘某提出的赔偿理由是青春损失费。而在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法律中,并没有相关青春损失费的规定,有人提出,青春损失费应当按照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理解,但我国法律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只有两种,一是自然人因其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二是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为某些特定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结合上述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作了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只有另一方配偶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无过错的一方才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对该条作了解释:认为这里提到的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关于离婚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问题,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的,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都是以离婚为前提。而作为本案的双方并没有结婚登记,自然没有离婚一说。他们之间只是存在着婚约关系。现实生活中,订婚已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对双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婚约订立后,在自愿的基础上,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自主地解除婚约,而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当然,一方当事人在解除婚约后,应当对另一方履行一定的告知义务。然而即使本案中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只要张某的行为对刘某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刘某也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刘某本身并没有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所以无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更何况,有关青春损失费的概念比较模糊,到底如何定性,对于其是否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也无具体规定。综上,笔者认为该案中刘某关于青春损失费的诉求有违《民法通则》公序良俗的原则,故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作者: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 曾阳春 陈福文
恋爱分手能要求青春损失费吗?
在恋爱关系破裂,解除婚约或离婚时,一方可能会提出要求另一方赔偿"青春损失费"或"名誉损失费"。然而,此类要求在法律层面缺乏依据。在 的传统婚恋观念下,男女双方在同居关系中,女方所遭受的伤害往往被认为更为显著。然而,基于性别平等的原则,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在法律上并不合理。在同居关系中,若女...
分手后可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
因此,如果双方之间不涉及同居期间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分手后单纯索要“青春损失费”的,一般不予支持。07 与“青春损失费”相似,同居关系解除、恋爱关系终止后,一方当事人仅以双方曾经同居为由,要求另一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的,通常不予支持。08同居关系解除、恋爱关系终止后,如果女...
情侣分手后要补偿合法吗?
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一、在因恋爱分手的事件中,双方的同居关系是一种自愿行为,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女方若以青春赔偿为理由索要赔偿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同居中发生女方怀孕终止妊娠的,因此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
分手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应吗,能要回赔偿吗?
所谓“分手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
分手费分手费的定义
分手费,通常指的是在恋爱关系中,当一方提出分手时,应另一方要求而赔偿的金钱或财物,通常涉及到“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的概念。然而,在法律层面上,这种费用的合法性并不被认可,不受法律保护。从法律角度看,分手是指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解除。在这些关系中,人们会产生财产关系...
离婚了万里挑一的钱退回去吗
刘某某坚持认为:自己为孙某某付出了青春,还因为孙某某做了人工流产,孙某某理应赔偿她的青春损失费,因此,不同意退还彩礼钱。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某与刘某某在恋爱期间,孙某某为缔结婚姻而送的钱物,属有条件的赠与。现双方的婚约已解除,刘某某理应将彩礼返还给孙某某。结合孙某某与刘某某之间...
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
索要分手费是否合法?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张丽珍律师解答: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不受法律保护的。“分手费”并不属于民事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当然,如果一方当事...
婚恋中财产纠纷的正确处理办法
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5、恋爱期间,一方或其近亲属以恋爱双方结婚为目的,自愿赠与另一方财物,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 1、恋爱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的财物,视为一般性赠与,恋爱关系终止后,赠与方...
哪种情况可以要分手费
法律分析:1、婚约分手费。即是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关系,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2、同居分手费。3、恋爱分手费。恋爱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关系时,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的分手费。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
什么是婚约,婚约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方解除婚约,另一方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也不能与精神损害赔偿费相提并论。因为订婚后双方最终不登记结婚,并不对任何一方的名誉产生不良影响。婚姻受法律保护,但婚约不受法律保护。法律既不禁止也不支持当事人订立婚约,法律只对婚约订立中的“彩礼”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