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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结婚证时户口本的名字跟身份证上的不一样,怎么办

拿结婚证时,户口本的名字跟身份证上的不一样,就不能领证。

怎么办?
必须把两处的名字改成一样的。
无论是户口本还是身份证上的哪一处名字不对,都可以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或重办。

赶紧去办呗,祝好运。

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不一致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先到当地派出所吧身份证和户口本上姓名更改为一致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 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很麻烦,你只有看身份证上的姓名与结婚证上姓名证明为同一人。

如果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你需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信息更正手续,并重新申请领取身份证,如果急需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在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用来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则你需要在办理上述更正手续后,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