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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集体户口在重庆怎么登记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
  双方是集体户籍无法出示户口本,可以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个人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使用,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一样作为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使用。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各地的要求是一样的。拿自己的身份证,如果是集体户口,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去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填相应表格,就可以免费领到集体户口本.注意:户籍证明现在已经不能用了.然后拿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结婚登记部门拍照登记就可以了,结婚后可以根据结婚证办理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