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彩礼”到底是应该提倡,还是应该取消?
不该取消。“彩礼”是婚姻过程中的一种习俗,不符合公众心理。但将“彩礼”作为结婚的障碍是非常错误的,这违背了这一习俗的初衷。因此,让“彩礼”回归初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数量是正确的。
在农村地区,青年男女婚姻大多缺乏自主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家庭;因此,目前的彩礼大多是妇女家庭的结果,她们利用婚姻来争取家庭和女孩的利益。有人想通过女方的婚姻向男方索要彩礼,以此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有些人想用彩礼来换取女孩的利益。在“彩礼”居高不下的环境下,一些人也希望通过索要高价彩礼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那么,这些索要彩礼的行为能否达到目的呢?如今,男人比女人多,婚姻竞争的压力很大。当一个男孩长大后,他的父母会尽力使他结婚成家。然而,高昂的结婚成本使许多家庭负债累累。即使一个男孩结婚了,他的生活也会陷入困境。
在给女孩送彩礼的同时,不满已经埋在她的心里。如果姑娘们结婚时把彩礼带回来,那将是一个幸福的结果,怨恨也会消失。相反,如果女方家庭利用彩礼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在婚姻中争取女方的利益,男方家庭心中的怨恨就会在晚年爆发出来,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结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呀,提倡废掉彩礼,提倡“不嫁不娶”的新婚模式的,是新文明,真道德。反对彩礼,动不动就骂人家卖女儿的,却不提新式婚姻的,那真的就是道德绑架了。所以不该取消。
彩礼这个问题一直是公说公有理,婆觉得婆做得对。但无论站在哪个立场,都请别说“零彩礼”才是真爱?Why?不提天价彩礼,但请你知道彩礼本来的意义。1.男方下聘,女方纳彩是自古就有的习俗。男方要娶女方为妻时,需要给女方家礼金(物品和钱),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彩礼,它代表的意义是一个男方把女方当作珍宝诚心求娶的态度,同时也是对岳父岳母养育好女儿的答谢敬礼。要知道女方要彩礼,不是卖女儿,多数女方会把钱加上自己的嫁妆返给男方,万一未来生活有变故可以有压箱底的钱作为急用,生活更有保障。至于彩礼给多少钱这也是按照当地情况或其他因素而定的,之所以现在大家一提到彩礼都各说纷纭,无非是现代的天价彩礼已经让纳彩这种形式被赋予了过多的物质含义,有些还带有沉重的负担,失去了彩礼原有的本意。
2.很多情侣最后都因彩礼问题谈不妥导致分手首先男方要知道,就算女方家里要了彩礼,也不代表就是卖女儿要钱。而女方要知道,别的女孩家要彩礼,也不代表人家就是穷。要彩礼的父母多数也是希望女儿未来可以不吃亏,不吃苦。高额彩礼固然可耻,但也不要强调零彩礼好。毕竟还是有很多人觉得:“零彩礼,会让女方在婆家显得不重要。”
3.女方可以不要彩礼,但男方绝不能不给彩礼可能有些姑娘结婚不需要彩礼,只要男方的对女方好就行,但一定能正确表达自己求娶女方的心意。其实很多女方家里就算要彩礼也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一个态度。4.女方要高额彩礼纵然不对,但男方有钱却不给也不合理现代彩礼明显在走极端化,要不就是天价,要不就零彩礼,从不能量力而行,搞得现在结婚就变得交易一样。不要过分注重彩礼,而不是完全零彩礼。彩礼可以按双方具体情况而定,在双方父母见面前先商量一下,之后找自己父母讨论,不要引发冲突。
近几年来彩礼钱一直是水涨船高,而且说法还越来越多,已经变味了。本意是想讨个结婚的好彩头,现在却成了变相“挣钱”。其实所谓的彩礼最终还是会留在子女手里,在经济能力范围内适当即可。没有必要因为这个造成家庭负担。
彩礼问题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目前我国很多单身男女在步入婚姻殿堂的拦路虎,在很多地区,彩礼已经成为了一部分人敛财的工具。
对于应不应该提倡彩礼或者取消彩礼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的模式。首先彩礼是习俗,我们应该尊重这一习俗,但是目前针对高彩礼,骗彩礼等彩礼乱象,应该坚决的打击。
目前彩礼在我国有很大的市场,所以没有提倡的必要,那应不应该取消呢?对于取消彩礼这一观点我是不赞同的,既然我们有这个风俗,就该尊重他,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打击的不是彩礼本身,象征性的收些彩礼,是我国的结婚文化,应当尊重这一事实。
政府和国家应该打击的是天价彩礼和那些利用彩礼敛财骗钱的一部分人。
我觉得不应该取消,因为这也相当于一个传统和习俗,而且想取消也没有这么容易,女生和她家里要说不介意没彩礼的,应该会很少。
我也是女生,就我的看法是,彩礼代表了男方的诚意,另外也算是对女方以后生活和利益的一些保障(当婚姻出现问题时)。还有在婚姻里女方基本上都比较被动和吃亏些,生孩子非常痛苦和危险,还要养育孩子操劳家务事,虽说现在要比以前好些,不用女方全部负责但大部分还是女的做。要是在碰上个婚前婚后大变样的渣男,摊上家暴什么的更惨,到了男方家里要是有公公婆婆在,感觉真有点寄人篱下的样子,毕竟他们主要还是向着他们儿子的,如果公公婆婆对儿媳好还行,不行的话也很难过。并且女士离婚后再找也不如男士容易,所以物质上多些要求也该给予理解吧。不该取消。“彩礼”是婚姻过程中的一种习俗,不符合公众心理。
但将“彩礼”作为结婚的障碍是非常错误的,这违背了这一习俗的初衷。因此,让“彩礼”回归初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数量是正确的。在农村地区,青年男女婚姻大多缺乏自主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男女双方的家庭;因此,目前的彩礼大多是妇女家庭的结果,她们利用婚姻来争取家庭和女孩的利益。有人想通过女方的婚姻向男方索要彩礼,以此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有些人想用彩礼来换取女孩的利益。在“彩礼”居高不下的环境下,一些人也希望通过索要高价彩礼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那么,这些索要彩礼的行为能否达到目的呢?如今,男人比女人多,婚姻竞争的压力很大。当一个男孩长大后,他的父母会尽力使他结婚成家。然而,高昂的结婚成本使许多家庭负债累累。即使一个男孩结婚了,他的生活也会陷入困境。
在给女孩送彩礼的同时,不满已经埋在她的心里。如果姑娘们结婚时把彩礼带回来,那将是一个幸福的结果,怨恨也会消失。相反,如果女方家庭利用彩礼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在婚姻中争取女方的利益,男方家庭心中的怨恨就会在晚年爆发出来,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结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呀,提倡废掉彩礼,提倡“不嫁不娶”的新婚模式的,是新文明,真道德。反对彩礼,动不动就骂人家卖女儿的,却不提新式婚姻的,那真的就是道德绑架了。所以不该取消。
说到这个问题,不得不提及 的五千年历史,自古以来,我国就是礼仪之邦,这里提到的“礼”,便是礼尚往来,所以说结婚中的“彩礼”并不是现代社会的产物,早在古代就有了“聘礼”,由此可见,当下的“彩礼”是有传承的,是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时候,我国作为礼仪之邦,在结婚这件事情上,本身就是需要很多礼节的,单凭“彩礼”这一点来说,就有着重视的意味,所以,“彩礼”就有了厚重之别!
说到当下的“彩礼”,个人感觉确实变了味,攀比之风日渐严重,更有甚者为了“彩礼”而大打出手,最后弄得不欢而散,本来是喜事,最后双方却成了仇人!所以说,个人认为“彩礼”还是有必要的,但是坚决抵制攀比,依据个人的能力,因为有这个“彩礼”,女方才会觉得对方重视自己,也对彼此有个见证,如果盲目的取消,说实话,这也是取消不了的,“彩礼”属于个人行为,其他人是无权干涉的,所以,政府也好,有关部门也罢,要学会积极的引导大众,用理性的眼光去对待“彩礼”这个问题,从内心中让大家对“彩礼”有一个新的认识!
我觉得应该被提倡,我非常赞同一个观点,只有付出了才会有珍惜的想法,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自己认真付出过的东西倍加珍惜。第二个原因是,现在社会女性整体的地位和面临的情况都不如男性,所以在两性相处过程中,女性很容易吃亏,大多数女性在事业上拼不过男性,就算是拼的过,女性要同时兼顾家庭和事业,付出的艰辛绝对比男性不会少,所以,女性应该得到彩礼,这是一种尊重更是爱的保障。第三,现在社会,仍有许多男孩子的家长思想很落后,认为没有要彩礼的女孩可以随意的侮辱欺负,这对于新婚夫妇的小家庭和女方父母都是一种不尊重。彩礼是我们国家流传至今的传统文化,它的多年的存在必定是有她存在的道理的,也是对女方家这种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对婚姻的起码的态度和保障。综上所述,我支持结婚时女方索要适度的彩礼!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女孩们婚姻幸福美满!我觉得应该被提倡,我非常赞同一个观点,只有付出了才会有珍惜的想法,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自己认真付出过的东西倍加珍惜。第二个原因是,现在社会女性整体的地位和面临的情况都不如男性,所以在两性相处过程中,女性很容易吃亏,大多数女性在事业上拼不过男性,就算是拼的过,女性要同时兼顾家庭和事业,付出的艰辛绝对比男性不会少,所以,女性应该得到彩礼,这是一种尊重更是爱的保障。第三,现在社会,仍有许多男孩子的家长思想很落后,认为没有要彩礼的女孩可以随意的侮辱欺负,这对于新婚夫妇的小家庭和女方父母都是一种不尊重。彩礼是我们国家流传至今的传统文化,它的多年的存在必定是有她存在的道理的,也是对女方家这种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对婚姻的起码的态度和保障。综上所述,我支持结婚时女方索要适度的彩礼!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女孩们婚姻幸福美满!我觉得应该被提倡,我非常赞同一个观点,只有付出了才会有珍惜的想法,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会对自己认真付出过的东西倍加珍惜。第二个原因是,现在社会女性整体的地位和面临的情况都不如男性,所以在两性相处过程中,女性很容易吃亏,大多数女性在事业上拼不过男性,就算是拼的过,女性要同时兼顾家庭和事业,付出的艰辛绝对比男性不会少,所以,女性应该得到彩礼,这是一种尊重更是爱的保障。第三,现在社会,仍有许多男孩子的家长思想很落后,认为没有要彩礼的女孩可以随意的侮辱欺负,这对于新婚夫妇的小家庭和女方父母都是一种不尊重。彩礼是我们国家流传至今的传统文化,它的多年的存在必定是有她存在的道理的,也是对女方家这种弱势群体的一种保障,对婚姻的起码的态度和保障。综上所述,我支持结婚时女方索要适度的彩礼!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女孩们婚姻幸福美满!
“彩礼”既然存在,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当然也就不应该取消。
以我个人为例,结婚“彩礼”要了五万,留一万在娘家“开道”,在农村嫁闺女是比较简单的。剩下的钱买结婚当天穿的衣服,结婚戒指等,还有差不多三万是用在婚后的人情世故上,算做是“储蓄基金”,还有一些日常的开销。
所以,要“彩礼”并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卖闺女”,组建一个小的家庭,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既然是娶媳妇,那么这个“彩礼”就应该出,“媳妇”过了门,来到婆家,是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不是享福来的。
至于“彩礼”的多少,应该讲究“入乡随俗”。少了,引不起男方的重视;多了,增加男方的负担。一切以“谈”为主,“和”为贵,有情人终成眷属。
在国内“彩礼”不仅不能提倡,而且还要坚决地主张取消,“彩礼”是在我国的大部分农村,特别是落后农村,以嫁女为由向男方家里索取的养女,通俗的说法应该是女儿的“卖身契”,将自己的女儿以体面的价格明码标价,现在这种趋势不但没有在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有所改观,而是越是贫穷落后就越要加码,使得一些男方家庭不堪重负,借钱也要凑“彩礼”。请问这哪里还是你情我愿充满着温暖幸福的爱情,这哪里还有高尚,哪里还有甜蜜,哪里还有纯洁的爱情,这不就是典型的赤裸裸的交易吗?作为一个也有姑娘要嫁的准岳母来说,我十分鄙视甚至痛恨那些拼命追求“彩礼”的行为,我能够做到的就是让自己的女儿在婚姻中更加的幸福,更加的和谐能够真真正正的嫁给爱情,过上属于自己的甜蜜生活就足以了,我绝不会用“彩礼”钱绑架自己女儿的婚姻,这就是我的态度。
说到彩礼,按照现代社会文明礼仪,不应该提倡,但是也绝对不应该取消。
彩礼起于 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也就是说彩礼是 传统文化当中婚姻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传承了千年的婚姻文化传统。
西周时就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下来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
虽然现代社会彩礼可以简化为男方向女方缴纳礼金,但这可以说是男女双方或说双方家庭表达对于婚姻诚意一份郑重声明。
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女方反悔的,彩礼退还男方的;男方反悔的,则彩礼不退还。
如此看来,彩礼甚至可以看作是对于女方的保护,可以理解为男权社会中对女权的保护机制。
我觉得彩礼不是应该担倡和取消的问题,而是彩礼失去了它自身原有的涵义。
彩礼, 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它是古时候对男女婚姻的祝福,也是一种约束,虽然也牵扯到金钱,但是象征性。
现在的彩礼已经不是象征性的,而是成为了巨款,成为了婚姻道路上的拦路虎。我们应该让彩礼回归到它原来的含义上去,成为真正的彩礼!
说实话,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想取消,但让自己开这个头,有点难。
而且对于女方家里来说,父母更不愿意这样做。
为什么?
辛辛苦苦花精力和财力养了二十几年的女儿,没有一分钱彩礼就跟了一个男人过日子,谁甘心情愿?
但对方娶媳妇的男方来说,累死累活辛辛苦苦积攒了大半辈子的钱都给了媳妇娘家,又岂能高兴?
我个人觉得“彩礼”可以要,但一定不要超过一个限度。小小意思就够了。
社会上攀比心理太严重了,本来不是一个档次的收入,非要彩礼一样多,这就造成了男方的困扰。
也妨碍了社会的进步,不利于人口的增长,因为娶媳妇代价太高,即使结了婚以后,生活压力也不小,连生孩子都受到影响。
只有找到一个契合点,才能解决问题。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送给对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如果是索要彩礼钱、首饰钱等,就是违反了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还有就是通过媒人要对方索要,而且现今社会的索要有车、房才结婚的“风俗”也违反了这一条,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上。
我觉的彩礼应该要有,没有的话,男方会看不起女方。本身女方就处于弱势。嫁到男方家如果受到虐待和歧视这对女方不公平。再说了父母养女儿不容易,养了几十年一分钱没有还白给别人。换作是你你同意吗?我觉得彩礼应该提倡。祖宗遗留的习俗不能改。像现在的裸婚就是给世人一个教训。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不幸福。
不提倡,但也取消不了,应该适度
在我国,结婚是人生的大事,男方要适当准备一些彩礼给女方,但是这种习俗却因为地域差异而不同
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婚嫁礼包,一是表示喜庆,二是表示对女方的尊重,毕竟女方父母养女儿不容易,要适当给一点补偿
不过现在很多地方即使男方给了彩礼,女方父母也不留,都给女儿,还带回婆家,这样看来实则是男方父母把彩礼直接给了儿子儿媳了
彩礼不该给男方父母带来压力,如果因为彩礼问题不到位而导致婚姻危机那就适得其反了,
我建议彩礼只是一种形式,不是必须,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也可以不要彩礼
应该保留,但是限制金额,现在有点失去原来的意义了。本身彩礼,是 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 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仪礼》中有详细规制,整套仪式合为“六礼”,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六礼”婚姻制度,是“彩礼”习俗的来源。“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中的“纳征”是送聘财,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彩礼”。这种婚姻形式直到 民国都有延续。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在买卖婚姻中,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自古以来,婚前的彩礼就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习惯。但是,我还是偏向于取消高价彩礼的陋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今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从“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和录音机),到“三金一响”(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和摩托车),再到“万紫千红一片绿”(10000张5元、1000张100元和600张50元),直叫人大呼:这婚确实结不起。
彩礼攀比成风,很多时候就是图个脸面好看,于是张家看李家,一户比一户,彩礼越抬越高。
彩礼作为一种礼节和习俗,不是不可以有,但一定要把握好度。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逼着亲家四处借债娶儿媳,无疑是死要面子活受罪。试想,男方家庭一旦债台高筑,自己的女儿结婚后岂能置身事外?
对天价彩礼一定要说不,当然一味制止并非上策,还需加大宣传和引导。比如,借助送文化下乡的平台,通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宣传文明婚嫁新风尚,引导农民摈弃陈规陋习。
采用一刀切取消的话会有很大的难度但是起码不应该提倡,“彩礼”虽说是民间习俗但绝对不是一个好的“习俗”所以我们在不能马上取消“彩礼”的时候应该慢慢淡化这种“习俗”对我们带来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彩礼非但不能起到好的作用却给人们带来很大的负能量,为了彩礼有人弄到倾家荡产、为了彩礼婚后背上一身债务、为了彩礼两亲家弄到反目成仇的情况绝非个别,因此我觉得在现在这个文明的时代有必要逐渐消灭“彩礼”这种陋习。
不提倡也不取消,但要端正“彩礼”的位置,是一种传统,而不是一种交易。
“彩礼”本来是男女缔结婚姻过程中的一个仪式,仪式感重于内容,但是,现在的农村,很多地方的“彩礼”,却成为男女青年婚姻的障碍;受害的不仅是男青年,女青年也同样受害,现在男多女少,男孩的婚姻竞争压力极大。男孩长大成人,父母都会倾尽全力让男孩相亲成家,然而高额的结婚费用,让许多家庭债台高筑,即便给男孩成家了,生活也会陷入窘迫当中。在给女孩彩礼的同时,内心早已埋下了不满;如果结婚时女孩把彩礼带回来,是皆大欢喜的结果,心里的怨气也会消失,相反,如果女方家庭是用彩礼改变自己的生活状况,和为女孩争取婚姻中的利益,男方家庭心中的怨气,会在以后的生活爆发,这也就是现在离婚率攀升的主要原因。
首先我个人觉得在国内现在彩礼啊,这个东西我们要辩证的来看,因为彩礼为什么会这么普遍,主要是因为我们 人比较传统,而彩礼又是古代社会留下来的一个传统,这个东西不应该作为一种嗯糟粕来看待,而是因为作为一种文化传承来看待,所以我个人觉得要遵守地方的习俗和文化,因为 地大物博,每个地方的习俗文化不一样,所以说彩礼有多有少,甚至是在一些发达地区,现在彩礼啊已经没了,所以说我觉得我们要客观看待这个东西,彩礼不应该成为婚姻的一种阻碍,这是我个人觉得,而且彩礼我觉得应该是依据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设立,而不不应该是那种狮子大开口,就随便要漫天要价了。所以我认为彩礼啊应该提倡,但是彩礼的具体数额应该根据双方家庭协商来,不应该由某一方就随意4G的决定,因为现在在 有一些地方的特点,就是越穷的地方待遇越高,在农村的待遇比城市要高,在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方现在已经没有彩礼这一说了,所以我认为这种现象确实是比较难处理,所以我认为在一些财力偏高的地区,我觉得应该推广一下合理合法的婚俗,努力培养大家伙一个习惯,也许彩礼高价彩礼现象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就消失,但是慢慢的相信会回归到一个相对理性的范围之内,我觉得彩礼这东西不应该消失,但也不应该提倡,因为客观尊重他的发展,时不时的引导一下就可以。
在国内,“彩礼”不该取消。
“彩礼”是流传下来几千年的生活传统,象征着婚姻中对女方家长的尊重。假如取消,以后愿意结婚的女人更少,愿意嫁女儿的父母也更少,会直接造成婚姻危机。
因此,“彩礼”应该提倡,不应该取消。
彩礼已经成为农村社会的公害,最好是取消,但是是不可能的,历史上曾经试过限制它的数额,也没有成功,可见大家对它的弊端早有察觉。提倡危害则更大,因此限制它还是最恰当的。反观城市中的这一现象,也是存在的,但是它的危害没有这么严重,这种情况值得研究。一是城市中彩礼比较理性,尤其是数额上,有一种默契。一般是你送多少,我还你多少加一点类似利息。二是在收入总额中的比重适当,不会对生活产生影响。而农村则是作为一种收入来对待,平时不走动的家庭之间,遇到这种事情也会发出邀请;另外排场也大,浪费严重,比如吃上几天,还请人唱戏,并且相互间攀比严重,主要是失去理性,主要原因还是缺乏科学性。所以要将城市的一些做法在农村作相应的宣传与实践,总结出适宜农村运用的好习惯。
彩礼到底应该提倡还是应该取消?这是 民族流传下来的婚姻习俗。不应该取消。但也不应该高调提倡。适当的彩礼还是应该有的。这是对女方婚姻的一种保障。但是天价彩礼。对双方造成一定的压力。这样就不好了。还应该遵循双方的经济条件。适当的彩礼。皆大欢喜。
彩礼是民俗,也是对女方的尊重,只要彩礼适当就是正常的,至于提倡或取消都没有意义,这不是法律,说提倡的人心存在私心,要求取消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婚姻就像房地产是刚需,男多女少,连这点钱都不舍得花谁放心把女儿嫁过去,再说彩礼女方父母几乎都在嫁女儿时让女儿带走了,都是为了孩子,男方就不要计较彩礼多少问题了。
我觉得应该取消。国内很多地方是因为彩礼太高要求太高而娶不起。两个人结婚不能因为彩礼的多少来评价幸福指数的。有了彩礼结婚就像是商品一样任其买卖。
彩礼作为婚俗是不能够取消的,他也是千百年来形成的规矩,适当收入彩礼是应该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过高的彩礼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过高的彩礼不仅增加了男方的经济负担,而且还容易产生家庭矛盾。现在男多女少的现象,更加剧了彩礼的猛涨,这是事实,没有彩礼难娶老婆。
彩礼不应该取消,估计也取消不了。只是要回归本意,不能天价,不能成为负担和滋生奢侈、攀比。
在国内,“彩礼”到底是应该提倡,还是应该取消?
如果姑娘们结婚时把彩礼带回来,那将是一个幸福的结果,怨恨也会消失。相反,如果女方家庭利用彩礼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在婚姻中争取女方的利益,男方家庭心中的怨恨就会在晚年爆发出来,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结婚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所以说呀,提倡废掉彩礼,
如何看待“彩礼”问题?
自己索要的彩礼。会给并不富裕的男方家庭,带来怎么样的巨大压力。他们没有想过自己也有儿子的,将心比心,有一天也同样要面对彩礼的问题。如果自己以后娶儿媳妇,遇到了今天嫁女儿这样的事情,自己应该怎么办,会怎么想。 正是要彩礼的时候,女方没有考虑男方...
这个彩礼该不该给?
我出嫁时老公一分钱彩礼都没给。不过好像是有过彩礼的风俗。我觉得既然女方提出这个要求,作为男方还是可以接受的,不能说人家卖女儿呀,再说女方父母辛苦养大女儿,男方把女方娶回家生儿育女,给=点=钱给老人用也是应该的不,如果男方经济有限,可以跟女方协商,我想不至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