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等移风易俗
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树立和弘扬新风正气,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奢靡之风,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推动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婚礼、丧葬,以及考试升学、参军就业、长辈祝寿、子女满月、庆祝生日、盖房乔迁、调动升迁、立功受奖等事宜。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从简、节约、文明、自律的原则,禁止铺张浪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一)带头实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禁止公开设宴、接受礼品礼金。
(二)禁止邀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人员参加婚宴、收受其礼品礼金,禁止参加亲戚以外人员的婚宴并送礼金。
(三)禁止明显超出本地一般消费标准和规模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格控制婚丧用车数量,禁止使用豪华车队,禁止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公共卫生和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五)禁止本人或授意他人,向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以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放请帖,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邀请上述单位或人员参加婚丧喜庆事宜,接受礼金、礼品。
(六)禁止利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便利条件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七)禁止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钱物,或者要求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八)禁止用公款、公物、公车参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九)禁止因袭讲排场比阔气等陈规陋习、挥霍浪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十)禁止分批次、多地点宴请,采取化整为零、分别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逃避监管。
(十一)禁止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二)禁止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实行报告制度。办理婚庆等事宜的,在办理10日前(含节假日),市管干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作出承诺,经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他人员向同级党组织报告;事后10日内,将所办理事项时间、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接受礼品、礼金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再作出书面报告。办理丧葬事宜的,在事后15日内,书面报告上述情况。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钱物的,必须在事后5日内上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职务等组织处理;或者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和行政职务处分。在办理婚庆、丧葬等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害国家、集体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曝光。
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第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考核的内容。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所收受的礼金、礼品等,由纪检监察机关按规定责令清退或予以收缴。
第十条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受理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认真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优先处理,及时答复举报人。市纪委举报电话: 12388,8781203,8781230。
第十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党员、干部和农村党员干部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除婚礼、葬礼外,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直...
如何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等移风易俗
第一条 为树立和弘扬新风正气,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奢靡之风,防止和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推动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纪律处分条例》、《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中央关于婚丧嫁娶规定
1. 限定人数桌数:对于婚丧嫁娶等活动,应当控制参加人数和宴请桌数,避免过大规模的宴请和浪费。2. 限定礼金金额: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得收受超出一定金额的礼金,以防止借机敛财的行为。3. 限定宾客身份:在邀请参加婚丧喜庆活动时,要遵守规定,不得超范围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亲属除外)...
中央八项规定婚宴几桌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
2. 党员干部应发扬 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倡导文明健康的礼仪,简化婚丧事宜,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严禁借机敛财、大操大办、追求奢华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作用。3. 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得操办除婚丧以外的喜庆事宜,如满月、生日、升学、就业、晋升、搬家等。确需操办时,邀请人...
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等怎么办才能不违规
其第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行为。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提出,这里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所称的“大...
党员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应遵守哪些纪律规定
干部要带头发扬 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乃孜尔)。婚礼提倡喜庆节俭,...
党员干部如何安全过节日
七是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八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九是严禁相互送礼,坚决不准给机关部门送任何形式的节礼。廉洁纪律教育 对于“九个严禁”要求,党员干部要牢记于心、不踩“红线”。要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教育和查摆反思,通过政治理论学习、...
领导干部参加婚宴违规吗
不违规。但是根据 党纪国法,领导干部参加婚宴需符合“ ”要求,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遵守党员、干部纪律要求,切实履行公职职责,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形象和威信。一、具体来说,领导干部参加婚宴需注意以下几点:1、参加婚宴应注意礼貌文明,讲究时机,避免耽误工作和向婚礼...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规标准有哪些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婚丧嫁娶详细:9个方面的硬性要求...
中央关于婚丧嫁娶规定
法律分析:关于婚丧嫁娶规定:一是限定人数桌数。二是限定礼金金额。三是限定宾客身份。法律依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大操大办。不准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顾规模、不顾范围、不顾社会影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