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浑南金水湾婚姻登记在哪里
沈阳市浑南区 民政局
婚姻登记处 进行婚姻 登记
沈阳浑南金水湾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原东陵区)办-理婚姻登记,据沈阳民政信息网资料,浑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在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
资料见
应该到沈阳市浑南区(原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如乡镇政府设有婚姻登记处,可就近办理。
一【办理结婚手续的两种情形】
(1)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应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2)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离婚事宜行政管辖地】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金水湾位于沈阳东陵区,因此应当到沈阳东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银卡东路8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沈阳浑南金水湾婚姻登记在哪里
沈阳浑南金水湾位于沈阳市浑南区(原东陵区)办-理婚姻登记,据沈阳民政信息网资料,浑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在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资料见http://www.symzj.gov.cn/symz/mzxxw/syxxcx/show.jsp?id=3588&code=01130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