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贷款买房,结婚后女方不要求加名,女方有法律义务帮他还吗?
可能需要,房产贷款属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合建议:首先男方婚前买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双方婚姻的共同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继续还贷,房子用于你们结婚居住,属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若以夫妻共同债务主张权利的,离婚后女方需要还贷款,但是可以主张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用来还贷款钱的一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没有法律义务。
并且,男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的房贷,女方是享有一半的。
结婚后,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大部分收入都算作是共同财产的。所以,你如果用婚后收入帮他还的也是两个人的财产。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一起还贷,不加女方名字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还不加女方名字,这个男方做的事非常不对的,夫妻双方应该是共同来买房共同还贷,这样才比较正确。
婚前男方买房,婚后一起还贷,不加女方名字
法律分析:男方婚前首付的房子,只要不加配偶名字,不管婚前婚后都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共同还贷,之后房产面临分割,那么房产产权会判给男方,但会对女方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加女方名字可以吗
可以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不加女方名字是可行的。 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本来属于男方个人,但是婚后加上女方姓名后就变成夫妻共有财产了,倘若离婚,则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即便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