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跟我妈妈的妈妈的妹妹的女儿的女儿结婚吗?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有真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已身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已身从出的的直系长辈血亲和从已身所出的直系晚辈血亲。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你们显然不是这种情况。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知道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包括在辈分上相当于或高于父母的旁系长辈血亲,在辈分上相当于或低于子女的旁系晚辈血亲以及在辈分上同自己相当的同辈旁系血亲。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世代计算法一辈为一代,在计算直系血亲时,以已身为一代,然后由乙身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数至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二代,数至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在计算旁系血亲时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确定世代,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依此类推。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已身相对而言)的旁系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只要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都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辈分相同的有兄弟姐妹、堂兄第姐妹、表兄第姐妹;辈分不同的有伯、叔、姑与侄子,舅、姨与外甥子女。超出这个范围,就不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了。计算旁系血亲代数的具体方法是:从两个旁系亲属分别往上数至双方同源血亲,其本身为一代,如果两边数目相等,则任何一边的数目即为他们的代数;如果两边数目不相等,则以大的数目为其代数。
不可以的,你妈妈的妈妈和他妹妹是一代,你妈妈和妹妹的女儿是一代,你和女儿的女儿是一代,三代亲属你们是的。不能结婚的
绝对可以,没有血缘关系,符合结婚。
已经不属于近亲范围了,可以恋爱结婚,对于你们血缘的问题应该不会反对,但是你们双方的父母可能会因家世条件,相貌,工作或者其他因素而反对,这点就只能靠你们自己去争取
完全可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不可以...确实是是三代了.... 而且那女的貌似和你妈妈是一辈的!
可还是亲戚呀。。。。。。。
不能
不行,三代以内
妈妈让我和妹妹在一起可以吗
想不到这个时代还有父母包办婚姻的。而且是法律上的妹妹。。。不过没有血缘关系应该是可以的,不过还是要尊重自己和妹妹的想法和感情,人不是动物,用你的理智静下心来想=一=想,妹妹是否是你所追求的,如果不是,就去找,如果是果断追求
妈妈的妹妹的女儿可以跟我在一起吗
亲姨家的,属于近亲,在一起没关系
妈妈的妹妹和我是什么关系?
另一些地方则专称母亲的姐为“姨妈”,而对母亲的妹妹则称“阿姨”、“姨娘”或“小姨”。所以,“小姨”主要是对母亲妹妹的称呼。引申关系: 姨:现代男子(叔)对心仪女子(姨)的一种昵称:如:宝叔、妍姨。叔叔(伯父)的女儿嫁出去后生的孩子叫(女生)称呼阿姨。女生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