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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处理无效婚姻的方式有哪些

人民法院处理无效婚姻会经过审理后确认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两种形式。
法律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您好,法院对于无效婚姻一般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作出,无效的情况不一样还要针对性,假如对于同居关系判解除。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