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方父母的,离婚后归女方居住,男方姐妹有权赶走女方吗
归女方居住,指的是房子给了女方,还是女方仅仅只有居住权?
1、房屋所有权属于男方父母,因此,只有男方父母有权要求女方离开,除非男方姐妹有其父母作为该房屋所有权的书面授权。
但是,如果离婚后女方确实无房居住,在男方条件较好,例如有自有住房的情形下,女方有权要求暂住,如果男方不愿意接受,在女方租房居住确实有困难的情形下,男方应予以一次性经济帮助来解决此问题。
2、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之中予以适当帮助,具体形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
3、婚后,双方共同居住一方婚前所有的住房,无房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经查实的,可据情况予以支持,但是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无房居住一方租房居住确有困难的,房屋所有权一方可予以一次性经济帮助。
司法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2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