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姑娘领证时发现已结婚,这件事最后是怎么处理的?
温州姑娘王某与未婚夫准备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被告知已结婚,无奈之下只能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前述婚姻登记,后胜诉。
众所周知,结婚可谓是头等大事,放在古代还得经过问名、纳采、纳征等大礼,由此可见,老百姓对婚姻大事是十分重视的。但日前温州姑娘王某在与未婚夫办理结婚登记时却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在档案中显示在江西修水县结过婚、当前为离异状态,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离婚证才能办理结婚登记,这突如其来的信息让王某一头雾水,无奈之下只能起诉修水县民政局,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该县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关于王某的结婚、离婚登记。
事情发生后,王某回忆起她曾丢失过身份证,于是怀疑丢失的身份证被他人捡到了并非法冒用进行了结婚、离婚登记。根据修水县婚姻登记处调取到的档案信息,发现“王某”确实曾在该地办理过结婚、离婚登记,但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冒用者长相与王某有明显差距,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了修水县“王某”的相关婚姻登记,王某也顺利地与未婚夫领证了。
事情虽然顺利解决了,但很多人都有疑问的是,为何明明容貌不相似的人却能轻易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呢?我们无法得知是否存在收钱办事的行为,但显而易见的是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存在失职行为,没有尽到其原本的审查注意义务,甚至是在信息都为查验清楚的情况下就为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
在我看来,应加强对处理公共事务的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对其进行定期职业技能培训,还可以联合公安部门进行身份核实,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温州姑娘将当地民政局起诉,最后胜诉法院要求民政局撤销前述婚约,温州姑娘和未婚夫也顺利领取了结婚证。
民政局核实情况后,及时更正了错误,并向温州姑娘表达了歉意。
温州姑娘发现已结婚后状告民政局胜诉,涉案婚姻登记属事实不清、撤销有关登记记录。
后来她只能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的婚姻状况。当然,最后获得了胜诉。
已经订婚也领证了
最好是不要搬到男方家里住,虽然都领证了,但是习俗是结婚摆酒席之后才会正式的搬进男方家里的,你这样的话,肯定会有人说闲话的,而且男方家里也有可能因为这样不尊重你的
婚嫁问题,已经领证了
无性的婚姻是极其残酷的,不幸的。 你是怎么知道他是性无能的呢?
领证结婚?
我和我媳妇结婚前,给媳妇买了个钻戒和项链,我什么都没买,没有那么严格的就必须买个三金、对戒,但戒指和项链还是得有的,你催催他买,要不领=了=证不买也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