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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谈对新婚姻法的看法,要原创

想一劳永逸的特别关注,不想白头到老的也很关心,对大多数人无所谓,因为一辈子用不着它。 ...

对于新婚姻法及解释的出台,我们应该更理性、更深刻地看待分析。引起争议的条文,其规定有着对社会现实的规范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出发点和可实施性都是有充分背景和理由的。之所以引起广泛争议,无非是道德、文化上人们认识的落差造成。
  新婚姻法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其背景原因。
  一是市场化、高房价等等所带来的价值观的扭曲和婚姻观的不正确。毋须讳言,高而不下的房价沉默了年轻人的梦想和激情,在种种压力下他们变得世俗甚至"愤青",择偶观正是这种心态的集中表现。"有车有房,父母双亡"、"在宝马上哭而不在自行车上笑"等等,折射出部分人对待婚姻的非理性和误区性。新婚姻法的相应条款有助于厘清界限,明晰权利,对于避免由于上述原因带来的更多争议具有一定的作用。
  二是今年来我国离婚率连续增长,离婚案越来越多。根据统计数据,今年一季度我国的离婚案达46.5万件,较去年同期又增长了17.1%。这已经是我国离婚率连续7年高增长。这是误入歧途的婚姻观的现实表现,人们忽视了婚姻的温情性, "闪婚闪离"等等层出不穷。新的司法解释更加尤其明确了离婚时对于房产等敏感重要的财产权属分配,使得法官判案有法可依,更加提醒人们将相濡以沫、白首偕老等等美好的词汇找回并在生活中得以体现。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婚姻甚至道德不能仅凭法律来约束,更应通过精神建设来正化,通过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来教育、发展和弘扬。
  第一,涉及到精神道德文化领域,我们必须看到,法律是道德的最后一根准绳。婚姻中原本重视的互相扶持、互相敬爱等等核心思想,是法律无法通过条文来约束的。这就需要我们对婚姻,对家庭这个社会基本单元进行有效的思想引导,通过树立典型、弘扬传统等等方式,倡导婚姻本质的回归。
  第二,新婚姻法在操作性上,还可能面临着种种问题。比如"房产加名税"、"第三方赠予收回"等等,在实际判决案件上,仍有一个摸索、探究的长期过程。而法律究竟能否在道德滑坡的时候止住向下的加速度,还有待后期的实践结果。
  第三,我们应该看到,当前唱红歌、重孔儒等等一系列活动,是对精神文化的重新重视。在法律之前,我们也确实更应该重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建设,有机地将 民族传统文化、市场经济精神文明、先进文化思想等等加以融合,建立完整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好的法律环境还要有道德基础才能支撑。我们完善法律,更要完善道德。

不是老公的家就是我的家么?媳妇也是家里的一员,也是相当于公婆的女儿啊!娘家花了几十百来万培养女儿送给你家,如果公婆的房子媳妇没份,那结婚证充其量不就是个借住证么?而且一离婚就连借住的资格都没了!那我觉得媳妇也没必要去给他生孙子了,因为一结婚男方就先对我防这防那,不把我当一家人,我何必为这个家那么拼命卖力?我为什么要把你们当做我父母,我为什么要把我的钱用在你们家?我觉得这样连拿结婚证的意义都没了!

如果男人也要生孩子哺乳坐月子,那么我支持这条新法!
如果男人也要照顾公婆起居照顾孩子,那么我支持这条新法!
如果男人都洗衣服做饭做家务,那么我支持这条新法!
还有,如果是男方往女方家嫁,孩子随女方姓,那么我支持这条新法!

有很多人说只要女方独立就不怕这条婚姻法,那我我讲一个例子。我一个朋友,他们夫妻都是教师,收入持平;但是下班回家,做饭的是妻子,洗当天脏衣服的是妻子,小孩晚上哭闹,起来照顾的还是妻子。
由此可见,即使女方独立,但是婚姻中男女双方根本就不可能完全的公平。而法律却把他们的财产算得清清楚楚。是男方父母的,就不是媳妇的。媳妇自己赚的钱花家里的,法律怎么不算算呢!一旦离婚,媳妇家里添的家具沙发,搞的房子装修,那都是老公的,不是媳妇的!这不是让人心寒心么!

又有人说只要你好好经营婚姻这就不是问题!是啊,如果我们都能成功地经营婚姻那还要这条法律干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的婚姻都可能出现问题啊,这不是说你好好经营及会好的事情!我相信至少90%的人结婚都是为了好好生活,不是奔着离婚去的!世事难料, 的离婚,男方过错远远大于女方,而且离婚后,想好好重新生活,女方远比男方要难的多!可是法律却对弱者视而不见!

有人又说了,你别做弱者啊,你做强者就是啊!是啊,谁不想做强者,谁想去给别人数钱,谁想呆在家里教小孩?谁想?可是去找工作,别人会问:“结婚没?近几年打不打算养小孩?要生孩子休产假,那你还是别做了吧!……”还有许多工作都是对女性有歧视的!我们 就是这样的的情况,历来就是这样的观念,男外女内,当夫妻双方需要贡献一个人出来做这些事情,那么99%是女方!

总之,我觉得这新法是公然对女性权力与利益的剥夺与损害!

,总会吧比例最低的骗婚率摆在前面,就跟女人生孩子,医生总要给以剪刀,说什么是为了难产,说什么是为了以后的恢复。就为了那种万一情况而定的人,要让我们这9999的人去接受。存在安全隐患的事情却不去管,知道事故发生了,才知道去挽回,找理由,找借口。说什么你们信不信,反正我信了。可恶至极!不是说因为我是女人就这样说,事实摆在眼前,从古至今,试问,有多少强者是女人?我知道的只有一人。就是一代女,可那也仅仅是千万亿万分之一了。试问现在我国国家主席,开国至今的主席位置,有女性存在么????不要说什么男女平等,男人跟女人,本来就不会平等,再加上现在的法律,叫女人怎么活?以前,女人被虐待了活是遇上什么事情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及保护。现在呢?!法律在保护谁????

请大家看问题,切勿片面理解啊!任何事物它都有两面性,这是符合易经之理的!婚姻法也不例外。关键看你从什么角度去思考问题啊! 出台新的婚姻法,是在以前的基础上加以修改而成的,相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现在还没到高度发达的文明时代,历史的车轮只会往前转,不会后退呢!
首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人的婚姻观,以后择偶时就不会开口闭口就是有车有房的问题了。而是,工作怎样,思想如何,性格如何等等......这样就减少了男人的压力了,特别是80后这些水深火热的一代人。不会成天自卑,不会为了那些非常爱慕虚荣的人去犯傻!彻底的封杀了那些拜金女。社会会进一步和谐的!
当然很多人会片面的理解成,那以后男的出轨了,相离就离!尼玛,拜托!据我的理解,法律更多的是会考虑女性的。只不过是承认房产所有权归男方,但根据谁过错、谁补偿的原则会让男方补偿股票、存款等等财产的。甚至可以直接把房产所有权判给女方的。
总之,我觉得利大于弊!

新婚姻法的确不符合人理,目前是有好多拜金女,可是如果是个好女人开始时 为两情相悦嫁到男方过一段时间男方为某种原因想抛弃女方,请问这样对女方公平吗?世界是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则只有圣经上的话是永远不变的,如果都是基督徒世界根本就不要法律。新婚姻法对好女人不公平他在帮助强势的不守真理的 男人我 强烈反对。

新婚姻法失去了对妇女的保护,将来会对婚姻变故的女性造成极大的伤害。可以说新婚姻法给许多独生女的父母增加了太大的忧虑-------

当我看到新婚姻法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气愤,第二反应是觉得悲哀,第三反应是狂笑 竟然有本事倒退到1000年前。   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妇女权利的保障,像这些国家的离婚成本是非常之高的。离婚后,男方不单要支付巨额离婚费,还要每个月付给前妻赡养费和小孩抚养费。像日本,男方的工资都是直接打到女方所开银行卡号上的,如果离婚。房产和孩子都是归女方所有。每个有良知的国家都在竭力为保护妇女权利而不断完善法律。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信奉一点,对妇女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一个民族强大和优秀的基础和根源,因为孩子的第一个教师就是母亲。因为他们知道,妇女在社会生存环境的安定程度,可以影响甚至决定下一代的总体发展。

  可是,当我看 这样的法律的时候,除了倒退和悲剧4个字,我没有别的词语了。一个丝毫不符合国情的法律就这样冠冕堂皇的产生了。我想全世界的女人都要为 女人流一把怜悯之泪了。

  婚姻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如果结婚前是各归各,结婚后依旧各归各,离婚了更是各归各。那还用结婚做什么。如果说房子是目前离婚后闹的最凶的问题。难道这样的规定出台后,就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答案,典型一刀切。悲哀,悲剧,无耻。都不足以形容这样的存在。既然这样,那反正结不结婚,状态一样。那相什么濡以什么沫。谈一辈子爱不更自在。散买卖,即散交情。
那哪个没房子的女人还敢生孩子啊。等下刚生了。男人出轨了,那不得抱着孩子睡大街啊。。因为 “法棍”说了啊,房子不是你丫的。大街上睡去。 如果一个女人有点底子还不怕。但是那些没底子的女人呢?那真离婚,带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人没底子,那按 的法律,孩子就会判给男方的可能性非常之大。而现在又都只有个把小孩,那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人生活还有什么盼头?不说财产没了。青春没了。前途没了。连自己身上掉下肉都不能归自己所有。这不是把人逼上绝路。是什么?法律如果是用来一刀切的,那还要法律做什么。 倒退到如此无知地部,除了悲嚎,还能说什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信不信。妇女相对而言还是社会的相对弱势群体。一个连弱势群体都不能好好保护,甚至还把这个群体往绝路逼得环境,只能说堕落到无药可救了。就算是打战,就算是杀红了眼的残酷军队,他们都知道一点,不要把炮弹往有女人和孩子的地方打。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的女人不得不自己去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在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悲哀!替全 的女性同胞感到悲哀!没改之前离了婚房子,存款都没份,这改了,我看女人没有活的必要了。回原籍人家不收,只能做个流浪者。女人的地位越来越低,我很替我的孩子担心,我希望他们长大后都不要结婚,或者是出家寻求解脱之道。

世界原本就缺少真爱,新婚姻法颁布后让我更信奉这样一句话:没有一把椅子可以坐到天荒地老

- -我是女方,我是站在"男人吃软饭"的角度 还有 "女人为钱结婚" 的双重角度考虑的.

女人爱钱是必须的,化妆品,保养品,还有穿戴哪一样不要钱.....女人爱钱是应该的...但不能贪钱...因哦贪钱而导致的悲剧...我只能说活该....所以找个真心喜欢你又靠谱点的男人才是重要的,就算最后他变心了...也不至于像那些龌龊男一样离婚了就不管你死活,会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安排好一切的...但最重要的是.女人自己也要能独立,也得别人帮得起,要是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讹...我就不知道说啥好了...

这新的婚姻法有没有考虑过女方的感受。还是说改变这一个婚姻法的是男士来做的决定,女士没有参加。不然不会只想到男方没想过女方。

新婚姻法让人很混乱,或者最好公正一个婚前协议,这样更好。

林语堂说:“ 有那么一群人,本身是社会的最下层,其利益天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领导阶级意识。这在地球上绝对是再也找不出来这么弱智的生物了!”

我不喜欢
可能这也与我是女人有关系。
我觉得这项法律就是表面上看着好看,实施起来,难做的要死。
我不反对谁首付谁房子,但是还贷的时候,你怎么公证。嘴巴刚冒出公证俩字,男朋友就觉得我低俗!!!!
很尴尬的

是让大家想明白 是在娶老婆嫁男人,还是在娶房子嫁房子。
甭管男女,想要就自己努力 ,可以想明白 是为爱结婚还是为房结婚

这样的法把女人打入了万丈深渊。

太伤重,谁修改的, 呀。

新婚姻法一出来也许会封杀很多拜金女,想要车要房的女人现在只能靠自己了,但是我想很多女性也更愿意新婚姻法出台吧,没有财产纠葛,那些因为财产纠纷的案子也应该会少一些了吧...

新婚姻法 对女人不公 要是这样我不会选择领证 不会生孩子 我也会和男人一样的潇洒

国家花这么多的钱培养的智囊团就研究出这样一部垃圾法律真正让我无话可说。只有气愤!只有悲哀!试问出台这法律之前,有没有考虑过占 80%的农村妇女的权利,那些手无缚鸡之力,没有文化知识,没有一技之长,没有生存能力,只靠着勤劳,善良,在婆家辛苦劳作照顾一家老小的的农村妇女。用汗水累积起来的新房子,到离婚时却要净身出户的时候,请问您们这些领导,这些博士,这些博士后们作何感想。

这婚姻法改的,把女人的权利是一点点给剥削了啊!改还不如不改更让人适应,这一改,男人倒是可以随便了。这以后的离婚率不得更高啊,男人想离就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