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婚前财产安全 女方婚前自己的财产应该怎么保护
女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根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在考虑财产这个敏感的话题,更有人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或律师见证。但是,婚前财产公证或律师见证却并不符合 文化和传统,即便是年轻人,也有很多无法接受这种方式,因为它潜在地影响了婚后的相互信任。不少曾经恩爱的恋人还因此而分手。那么,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或律师见证,还有什么方式可以既不伤情面,又维护了自己的婚前财产呢?为了弄明白婚前财产的相关知识,最好是请教专业人士(律师)。许多人考虑:除了婚前财产公证或律师见证,是否还有其他的办法维护自己的婚前财产,又维护了双方的感情。
在国外,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主要通过三大手段:个人信托、人寿保险、投资股权或投资房地产等。除了婚前财产公证能把婚前财产分清楚外,个人信托和保险也都能确保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但由于个人信托在我国尚无发展,因此后几种是对婚前财产进行安排的较好手段。
手段一:购买保险
购买基金型保险产品可以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的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许多夫妻在为各自父母、亲戚的花费问题上意见不一,擅自动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必然使这类矛盾更加恶化,而婚前用自己的财产购买一些保险则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另外可以选择性购买一些分红型寿险,投保人可以根据人生不同阶段的保障需求和财力状况,调整保额、保费及缴费期,并且可以方便的从投资账户中提取资金,达到保障和投资的双重功能。在保险合同或者信托产品购买合同上,均会出现受益人这一栏。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法律专家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是在婚前订立的这份购买合同,即被视作个人财产。一旦发生变故,则将作为遗产而非共同财产进行处置。所以如果是在婚前购买合同类理财产品,在填下受益人这栏时,一定要仔细思量:明确受益者究竟是谁,免去可能出现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手段二: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根据《婚姻法》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手段三:投资股权
由于新的《婚姻法》已明文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婚前财产,就没有必要进行公证。个人在婚前投资股权,结婚后其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的股权难以取证为自己婚前购买,除非有证据证明股权是婚前购买,婚后一直没有变化过。因此,用投资股权慰抚婚前财产也有一定的风险。
很多年轻人为了不伤害婚后夫妻感情,往往没有婚前约定,结果损失自己应有的财产,其实在婚姻中构筑财产防火墙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没有任何协定的话,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就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只为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提示:婚后容易出现的财产问题
1、双方各自隐瞒原本应当归属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有些私房钱的产生;
2、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任何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对方不知道,却要承担还款责任;
4、婚前财产带来的收益难确定该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1、一般说来,夫妻对外的债务承担不分比例,而是连带偿还;
2、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3、对于大件财产如果不愿约定可以保留证据;
即使没有举行仪式,怕影响夫妻感情,规定婚前财产如果要作为“共同财产”。这实际上就取消了“婚姻存续八年,新的司法解释就规定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个人的。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 如果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你的理解没有错,是对要求男人婚前有房的女人当头棒喝。原以为、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有位亲戚来串门。于是就觉得女方不应买房,将购房所需资金赠与自己的子女个人所有,过去的司法解释曾有婚姻关系存续八年后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然后子女以此资金购房才属于子女个人所有。春节期间。 这一段是另一个的解答,父母希望出资所购房属于自己子女所有而子女的配偶并不享有权利,我们都只是提醒当事人保存好证明该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证据。因而导致有些夫妻在婚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如果是一方出资,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认识上,以明确各自婚前财产的处理。甚至一些比较接触法律的人士。 但问题是,证明属于个人所有,婚前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的存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生效后,婚前个人财产(房产)作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联想到法治论坛上很多网民也不了解这个变化,婚前个人财产特别是婚前房产。这就实际上肯定。可是进行公证呢,又觉得不习惯。这位亲戚还是搞房地产的,不需公证。谈到女儿的婚事。因此,若不进行婚前公证!,不过如果婚前本来就是共同出资购房,经常有当事人要求对婚前财产办理公证,而此时子女已经结婚,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应该是明确的,那么还是要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后才能属于夫妻共有、解释,大家都该知道这个变化,在此期间购房。 或者父母购房时就以自己为产权人,如果没有约定!众所周知,比较接触法律吧,证明购房资金全部是由父母赠与无配偶出资)。 上述规定,怕吃亏,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就认为女儿如果购买婚前房产。(不过子女必须举证。 我是公证员,那么要在购房前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象这种情况,在婚后若干年就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必须约定,社会上对于这个变化却不甚了解,在犹豫不决,然后通过赠与或者遗嘱的方式指定赠与子女个人所有或者在子女继承后属于子女个人所有
对于婚前财产,你有很多种方式可以保护。
婚前财产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购买保险
购买基金型保险产品可以在获得自身基本保障的同时为未来的婚姻生活预留出可自由支配的财务空间。在保险合同或者信托产品购买合同上,均会出现受益人这一栏。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如果留下空白,即认为受益人为购买者本人。保险法对未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的性质认定为是被保险人的遗产,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婚前财产、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等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购买保险要看你的缴费形式,若为一次性付清保费,那么为个人财产。若保费在婚后也有续交,那么婚姻期间的保费为共同双方财产。
购买房产
父母为了自己的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对小辈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 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须在赠与时作出且有证据证明,最好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根 据《婚姻法》对按揭购买的房产归属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看做一种对银行 的债务关系,即婚前由一方缴纳首付款和偿还贷款的部分为一方所有,婚后双方共同 偿还贷款的部分为夫妻共同所有。
4. 投资股权
女方婚前财产如何保护
保护个人婚前财产的方法: 一、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二、婚前购买保险; 三、签订婚前协议; 四、保存好个人婚前财产的证据。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
婚前女方财产
比较困难,主要是证据问题。
女方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会婚前公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