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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无效婚姻,会当庭拆消结婚证吗?

你好,如果法院判决了婚姻无效,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婚姻自始无效,无需撤销原结婚证。

一、《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二、《 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在判决未生效前,原结婚证书还是有效的。
如果民政局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了,那么一审判决就生效了。请主意:判决一旦生效,原来的结婚证书就被撤销,而且这个结婚证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而不是撤销后才无效。也就是说判决一旦生效,就证明了你从来就没有结过婚,而不是曾经结过,现在不算了。
如果民政局上诉了,那么一审判决就未生效,这个结婚证书的效力还是待定的。二审可能支持一审判决维持原判,也可能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也可能直接改判。

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大量存在,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仍然十分突出。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 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本文试就 无效婚姻的构成、法律后果及审判中应注意的问题。

无效婚姻的解除

只要是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规定: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无效婚姻的审判实践

1、婚姻无效制度是一种救济制度,其中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关系在形式上已成立,不过是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针对婚姻关系是否有效成立提出了质疑,婚姻法规定的四种类型的婚姻无效原因是指当事人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而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当然无效。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

民法典中婚姻无效案件可以否按撤诉处理

1、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2、人民法院在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时发现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婚姻关系则转为有效,人民法院...

无效婚姻法院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与普通民事案件相比,法院对申请 宣告婚姻无效 案件的处理有许多特殊的规定,表现在:(1)如果申请的时候,法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已经消失,例如未到婚龄就登记结婚的男女此时已过法定婚龄,则法院不会受理申请。(2)原告不能申请撤诉。(3)对婚姻效力的判决不适用调解,而且作出的判决不能上诉。法院...

关于婚姻无效诉讼能否撤诉的问题

针对婚姻无效案件,是无法进行撤诉操作的。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之后,若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将不会予以批准。同时,对于婚姻效力的审理过程并不采用调解方式,而应依据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的判决。然而,在涉及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问题的情况下,则可以进行...

民政局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处理无效婚姻的方法如下: 1、申请人申请时,法定无效婚姻的事由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

法院判决婚姻无效一经判决自始无效是合理的吗?

无效婚姻,是指男女因违反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两性违法结合。无效婚姻是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申请婚姻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结婚的实质要件,但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法定的导致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婚姻无效的法律...

婚姻无效诉讼是否可行撤诉

婚姻无效案例无法撤诉。《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明文指出,法院正式接手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若原告提出撤回诉讼要求,该提案将不得到批准。对于此类案件,法院不会进行调解,而应直接做出判决。如涉及财产分配与子女抚养问题,则可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则另立调解书;若未能达成共识,则需一并做出判决。法院...

法律上的无效婚姻是指什么规定?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024年1月1日民法典婚姻法无效婚姻的规定是什么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值得注意的是,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经法院受理后,原告不可撤销,即使提出撤销,法院也不会准许。在无效婚姻中,是男女方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非法...

人民法院对婚姻行政行为无效可以宣告吗?

当事人依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