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与事实重婚
无罪,这跟脚踏两条船处对象没什么区别,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的区别
第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第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第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
当然算重婚,你应该去看下重婚罪的司法解释,那可是明文规定啊,怎么能说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呢?
长期以夫妻名义居住拥有夫妻之实的属于事实婚,而去结婚登记处办理登记的属于法定婚,在我国刑法中,事实婚和法定婚都能构成重婚罪
问题一:属于事实婚,而且与多人重婚,当然犯重婚罪
问题二:法律当然不会让重婚事实继续下去,对于孩子来说,法院会根据各种客观情况权衡利弊从对孩子好的出发点来对孩子进行判定,可以选择法定监护人来监护,但是在必要情况下法院也会指定特定的监护人来对其监护.但是法院不可能承认重婚事实的,你可以放心,法律也更加不会助长重婚.
这不是变相重婚,这就是一种常见的重婚,只不过性质更加恶劣,事实婚不管人数,只要有事实就算重婚罪
不构成重婚,因为都没有结婚,达不到前婚未解除这一要件
(1)法律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 ,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
(2)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一切公开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非法的。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婚不予登记;已经成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有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后,始得再行结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按照 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你牛
构成重婚
但是从你的说明来看,似乎没人愿意告,那他爱怎么办都行
现在只有同居说法,没有非法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