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点滴网 感知人生智慧分享生活点滴幸福

双方自愿写协议离婚有法律效益吗?

离婚协议书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是有效地,协议双方应当遵守。同时离婚协议最好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法和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约定好,免留后患。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协议可以规定孩子由女方抚养,但是男方要支付抚养费,双方自愿达成是具有效力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只要是去了民政局或者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是由夫妻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


根据夫妻双方对于婚姻的态度,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对协议离婚来说,“双方自愿”是基本条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必要条件。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离婚双方当事人需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事宜:1、要求离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去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须提供法定的证明、证件: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和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离婚登记机关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公民同外国人在 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 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只要双方是真实意思表示,只要签字就有法律效力。当然这个协议不能违法。

原则上是有效的。但具体要看离婚时是否符合法定的基本要求,比如说女方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等,不利于孩子成长,而男方具备这些条件同时又提出抚养权。这时法律还是会从保护孩子角度出发,把抚养权判给男方。

离婚协议的内容内容需合法,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自愿在离婚协议上签字还不具有法律效力,需双方在婚姻登记机构,民政局等签名盖章才有法律效力,才算是离婚。

没有用,这种保证协议没有任何意义。

希望把财产问题一并写清,双方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写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好,这个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而没有胁迫的条件下进行签订的,那么在我过司法实践中,特别是我国《婚姻法》中,是承认这个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部门都会给予肯定和保护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