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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程序大概有哪些

订婚仪式在法律上并无效力,但它是自古沿袭的传统,讲究的婚姻都要经过订婚仪式。
■订婚时由男女双方家长、男女订婚人、介绍人及亲友代表,在约定日期、女方约定的地点,举行订婚典礼。男女订婚人相互交换信物,如有需要,可订立订婚证书一式两份。订婚后需分发喜糖喜饼给至亲好友。
■订婚时男方需准备之物品:送给女方之衣服、鞋子、袜子、项链、手镯、戒指、耳环等金饰,各项物品皆取偶数,亦可折合现金。聘金则由双方约定,又可分大聘、小聘两种,女方收小聘不收大聘。
■大聘金,为购置嫁妆之用,时下一般女方都不收,同时也言明结婚时嫁妆或结婚所需之用品,一切由男方备办,一为小聘金,在本省南部客家村称做「乳母钱」,其用意是要奉献给准岳母,报答其养育之恩。在北部称做「做衫钱」,其用意是要给新娘添置衣服之用。
■礼品可分礼盒、礼饼、大饼(一盒数斤南部盛行),冬瓜糖与戒指饼(台湾北部盛行),槟榔与冰糖(台湾南部盛行)以及其他各式糖果饼乾总共与礼饼等合为十二样或六样均可,但各样应取偶数。礼盒、礼饼或大饼之数量,事先已透过介绍人与女方议妥,若男女双方住所相距遥远,亦可经双方同意折合现金,由女方代订。另备金、香、烛、炮四样各二份,并将莲蕉芋、五谷籽、生铁、炭等包成一包。
■订婚宴席通常是由女方请客,而男方出席人数包括男订婚人在内取偶数出席,并赠送女方「谢宴礼」席仪一份。从前尚包括厨师礼(厨仪)、端菜服务礼(端仪)、端脸盆水礼(盥洗仪)、迎送接待礼(携仪)、化粧礼(簪仪)及捧茶仪等所谓六礼。
■女方需准备的物品如下:
男订婚人的衣服、鞋子、皮带、皮包、戒指(信物)等物品取偶数,订婚日送与男方,亦可折合现金。如果不收聘金,应将男方送来之聘金交由介绍人璧还男方。
■ 经戴戒指仪式後,将男方所送来喜饼与「金香烛炮」等祭拜祖先,并收取所需部份,馀取偶数(六盒或十二盒)退回。并准备订婚宴席请男方来宾。
另外,简化的现代订婚仪式只需约双方的家长到女方家里或者女方指定地点,见过家长,交换订婚信物,讨论两个人结婚以后的细则,直到双方都满意为止。然后把消息告诉亲朋好友,订婚仪式就算是完成了。订婚信物一般是戒指,可以是简单的对戒也可以是钻戒,只要能够代表诚意就行。像Darry Ring真爱戒指拥有“一生唯一真爱”的浪漫寓意,也是订婚信物不错的选择。

现在的订婚都比较简单,就是简单吃个饭,商量一些事情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