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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吗

协商离婚就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现是男方不肯离,你只能起诉离婚。如果男方有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起诉。具体电话咨询。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适合双方自愿到民政局离,协商不了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对方在深圳,可以在深圳通过诉讼离婚

是的,离婚得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是的,离婚得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
  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性是相当大的,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诉离婚,是否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呢?该问题是要分类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最普通的情况,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除此之外,被告不在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您好,现在离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离婚诉讼。由于协议离婚比较简单,所以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这种离婚方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后,还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就可以拿离婚证。【摘要】
申请离婚一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吗?【提问】
您好,现在离婚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那么就需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那么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出离婚诉讼。由于协议离婚比较简单,所以很多夫妻都是选择这种离婚方式,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一定要带齐相关证件,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后,还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然后就可以拿离婚证。【回答】

法律分析:离婚不是必须到登记地办理,一般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