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婚另一方己婚同居算是违法吗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已婚一方的伴侣在离婚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未婚一方与已婚方同居不违法、但是时违反公序良俗的
说白了就是违反道德的 慎重
首先违反民法典婚姻编。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还能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
另外,如果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具体表现包括在二人生的小孩的家长一方签字,或者在医院病情告知书上作为配偶签字等。则可能涉嫌刑法上的重婚罪。
只要能证实双方是以事妻名义同居,那就是事实婚姻,那已婚一方就是重婚罪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都触犯了重婚罪。
算
看你怎么说,可以说是同租,可以说是 ==,只要不去办理结婚证就没事
非法同居
是
那还用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