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刘学品和张艳同村居住,两人在高中毕业前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将此事告知父母,双方父母均表同意,后两人均未考上大学,于是便双双回家务农。1994年11月,刘学品和张艳即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次年,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邀请朋友和同学参加,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两人感情恶化,遂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
问题:刘学品和张艳是事实婚姻吗?
答: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因此,刘学品和张艳之间不是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结合。由于种种原因,事实婚姻在现实中尤其是在农村中存在很多。对事实婚姻而引起的纠纷,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区别对待。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分别规定:(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实施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既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3)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使当地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也不能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效,而只能以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从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法律从1994年2月1日起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那时起,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起诉离婚的,即使当地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也不能承认他们的婚姻关系有效,而只能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本案中的刘学品和张艳是1994年11月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他们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只能是解除他们之间的非法同居关系,他们的财产只能按照各人所实际取得的份额分割,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
1994年2月1日之前,由于传统原因,承认事实婚姻。但是之后,不办理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办了婚宴,生了孩子,住在一起,也只是同居。如果不想一起生活了,只要分开即可。不必办理离婚手续。
《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也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
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形成的事实婚姻就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了。
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
事实婚姻是否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事实婚姻在法律上并未受到保护。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自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被视为非法同居关系。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凡未登记结婚者,一律视为无效婚姻。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
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在法律效力方面主要体现在其被视为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并受到法律保护。然而,为了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事实婚姻的成立需严格遵循上述条件,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现在的新婚姻法还承认事实婚姻么
综上所述,现行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而是要求所有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合法登记。这对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法律效力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婚姻会有法律认可吗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事实婚姻的法律地位和处理方式逐渐明确。事实婚姻虽然不具备正式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其在维护双方权益、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仍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在处理涉及事实婚姻的法律事务时,应当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
事实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1994年以前事实婚姻有效。1994年以后的事实婚姻无效。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
试婚和事实婚姻一样吗
法律效力:试婚:由于试婚属于同居关系,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之间没有法定的夫妻权利和义务。事实婚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即双方之间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如财产共有、继承权等。解除关系:试婚:试婚关系的解除相对简单,双方只需协商达成一致即可分开,...
婚姻法存在事实婚姻吗
但自该条例施行后,我国现行法律已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事实婚姻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对于符合结婚实质性条件的男女双方,若以终生共同生活为目标,应尽快补办结婚登记手续,以正式确立夫妻关系。否则,双方即使共同居住,其关系也仅被视为同居关系,并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几年以上算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亦称为“同居关系”,是指未经过法律登记但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形。在法律上,事实婚姻不具备正式婚姻的法律效力,但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了同居关系的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针对事实婚姻的认定需要以1994年2月1日为...
民法所说的有事实婚姻是什么意思
《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事实婚姻没有具体规定,即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只规定无效和可撤销的婚姻。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二)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