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领结婚证一方死亡,同居一方能取得另一方的遗产吗
需看同居起始时间。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同居死亡另一方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结婚登记后未领结婚证,一方死亡,另一方能继承财产吗?
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2)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则不存在,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
未领结婚证同居多年,对方死亡是否可以获得更多的死亡赔偿金呢?
不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死亡赔偿金是给近亲属的,同居人无权获得。
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没有结婚证,一方死亡受法律保护吗?
两者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属于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一方死亡的话,另一方肯定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