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婚姻习俗
闽南泉州的婚嫁习俗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说起闽南泉州的婚嫁,不仅礼节繁多,而且每种习俗都富有地方色彩。当男女情投意合,不管对象是自由恋爱的也好,媒人介绍的也好,如果想结婚,无不例外的都要先来个“定婚”手续。所谓的“定婚”就是小伙子由其长辈或族亲长辈择个吉日,带上金银手饰、礼(聘)金、喜糖、香烟等礼品到女方家“压定”,或称订盟,宣告婚事已定。闽南人是很注重这个的,因为它是结婚前的必经手续,被看作是未有法律程序前的事实婚姻,在很大程度上等价于结婚。年轻女子在定婚后就视对方为未来的终生伴侣,对外亦不必再羞答答地玫瑰静悄悄地开,扭扭捏捏,不敢向外人道了。更有甚者,让男方住到自已家中或自己住到男方家中也就天经地义,不必担心他人有什么闲言碎语,流言蜚语了。
定婚的金银首饰起早就该准备好了,一般是“从头到脚”都要有,什么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金手链、金脚链,上下珠光宝器,金光闪闪的。数量多少根据不同的家庭经济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人家量力而为。礼(聘)金是不可没有的。按照以前的说法,这聘金是男家给女家的“养钱”(养育姑娘的钱)。女家先出个价,男家则视自家的经济情况来还价,再由媒人从中说和。早些年日子苦,女方父母会把聘金留一部分贴补家用。如今这样做就显得太过寒酸了。通常是聘金全部作为嫁妆费用,还得再加一些,以免显得小气,姑娘嫁过去面子上也好看些。依现在一般情形,这礼金通常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最少的依据是够上买一部摩托车或彩电、冰箱、洗衣机之类来做嫁妆,最多就没封顶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礼(聘)金较少,有的地方还把这聘金以最大的面额一张张镶在玻璃框里,让人看得见,更多的是一种炫耀。现在不同了,谁也不愿那么麻烦,或者说不愿“冒富”,简单的只要带上一张活期存折就行了。此外,喜糖也是定婚必不可少的,它是给女方用来分发亲戚朋友,遍告亲友家中的闺女已许了人家,即将出阁了。喜糖的数量多少,就要看女家的需要了,一般三两百斤就够了。
准备好这些东西后,男方可择吉日邀媒人前往女方家定婚了。男方到了女家,分宾主落座之后,姑娘端来茶水招待男方家人,然后由媒人对男家来的客人和女方的父母做了介绍。应该说媒人在整个订婚的过程中起的是主持的作用,其地位不得而知。一些男女自由恋爱而喜结良缘的,也会赶紧拉一个做媒人,这样觉得自然些。当然媒人倒不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媒人男女双方不拘礼节的不会计较,反而觉得亲切些。
介绍完了, 姑娘过来收回茶杯。仪式的高潮是戴定婚戒指,姑娘由家中的长辈妇女陪同,在祭祀祖宗的正厅,脸向外坐在凳子上,两只脚搁在小凳子上,媒人上前说几句吉祥话语,诸如:“坐得正,才会得人疼”“坐得歪,以后才会乖” 等。接着由小伙子拉上姑娘的手,小心翼翼地为心中的伊人戴上订婚戒指,从此缘定三生,白头偕老。其他聘礼交给姑娘家人即可。同时媒人还应告诉姑娘的父母,男方已择某月某日吉时将来迎娶姑娘,婚前的7天、5天或3天,将送给女家“轿前盘”,需要什么物品,需要多少也在这个时候定好。
女家收下的礼物要供奉祖先,意思可这般理解:敬告祖先,你的子孙某某已经完成与某某订婚的礼仪了。完成了仪式。有的女家还置办酒席来招待男家的客人,并由女家的伯叔长辈陪席,席间彼此谈笑风生,融洽了气氛,增进了了解。这样以后,订婚的仪式就算结束了。
婚期前的“轿前盘”俗称“花包”,除了猪肉、鸡、羊之外,就是“花包”了。一般“花包”每个重一斤左右。像一个直径六寸的圆盘,一寸多高,用上等的精白面粉做皮,白糖、花生、肥肉、冬瓜糖等做馅。面皮的正中,要盖上圆的双喜字。花包的多与少,依女方的需要,一般要100个,多则200个,分成若干盛(农村中的一种盛具),装成若干担,每盘上面要还要放上一个大红的双喜字。除此之外,还要准备一担 “礼担”,连同“轿前盘”一起送往女方家。“礼担”装有猪蹄、猪肉、面线、鸡蛋、鸡、酒等,专门来孝敬女方父母养育之恩。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闽南泉州婚嫁中的“定婚”风俗也逐渐趋于简单、淡化,如“轿前盘”、“礼担”除了在偏僻的农村还有外,城镇几乎没有了,但“定婚”的仪式仍然存在,只是礼节不再那么繁琐而已。
婚娶之日过后,婚姻仪礼还没有结束。新婚第二天黎明,新郎陪同新娘,由原“牵新娘”的妇人引导到厅堂,先拜祖先,然后依次与公婆及夫家诸亲属相见(今或提前至婚娶当日下午)。这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只有拜过祖先,新娘才算男方家族的人,而今后要开始新的生活,就必须认识夫家的长幼尊卑,这是对新娘进行伦理教育的一节必修课。 新婚第三天,新郎要再陪同新娘,同样由原“牵新娘”的妇人引导,来到“灶脚”(即厨房),让新娘摸摸各种饮具、餐具,并让新娘到附近水井去挑水,这些象征性的家务劳动,目的是让新娘熟悉新的生活环境,俗称“落灶脚”,这是新娘进人家庭妇女角色前的一次预演。中午,为新娘上厅堂特设宴席,称“上厅桌”,由夫家女眷及外戚作陪。从此,新娘真正成为夫家的成员之一。 这一天还有“探房”的习俗,即新娘的幼弟(堂弟亦可)到姐夫家去探望姐姐,男家一见面即要给这位“阿舅仔”馈赠红包,称“结衫带”。探房含义说法不一,一说是娘家对出嫁到夫家已三天的女儿放心不下,特遣其弟前来探望:有否一堂和睦,起居是否安好?同时,“阿舅仔”还得完成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敦请姐姐回娘家会亲,邀请新姐夫到岳家做新女婿。由于探房是婚姻双方亲家礼尚往来的第一次感情交流,故宴请“阿舅仔”的筵席力求丰盛,惟恐款侍不周。在新婚第五天,新娘先丈夫回娘家,向娘家长辈行礼请安,诉说在夫家三天的新生活。娘家于中午设宴款待。会亲当日傍晚,还要宴请新女婿,由妻舅或姻叔等主陪,如是午宴,则与会亲一起举行。这是新女婿初次到岳家,且与岳家的主要亲人相识,故宴席极为隆重。散席后,小夫妻要带着引路鸡和长尾蔗,同回夫家。今俗新娘或于婚娶次日天刚蒙蒙亮即回娘家,请新女婿一般在会亲当天下午举行。至此,婚姻仪礼基本完成。看来,婚后的仪礼民俗,其内容以务实为多,比较贴近现实生活,这对处于人生转折阶段的新婚夫妇来说,的确是有一定的必要。 婚事过后,女儿与娘家之间有送花及每年均有的数次送节等习俗。在惠安东部沿海一带,旧时有妇女婚后长住娘家之俗。其特点是:新娘出嫁三大后即回娘家长住,每年只有在逢年过节和农忙时,才到夫家暂住几次,其时间一年大约共有十来天。长住娘家的时间,要看怀孕的迟早,少者二三年,多者甚至长达一二十年。住娘家的时间太短,会受到人们讥笑,但时间太长,也会被认为是不光彩的事。如果年纪大了尚未怀孕,其权宜之计即由夫家抱养个孩子,这样便可名正言顺地长住夫家了。关于惠东出嫁女长住娘家习俗产生的原因,专家学者的说法不一:或日为原始社会母系制向父系制过渡时期的婚俗的遗余;或曰为古代少数民族婚俗之遗留;或认为应从两性分工的经济方面去探讨原因,等等。对于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尚在继续探究。
闽南泉州地区的婚嫁,风俗繁多,并极具特色。一般分为四个阶段:探家风→谈聘金和衫裤钱、系红包→找日子,送日头→担盘,上头,举行结婚典礼→回娘家,请女婿,请亲家。
“探家风”,即由女方的父母、叔伯、嫂婶组成的的“亲友团”在媒人的带领下到男方家,了解男方及其家庭基本情况,或托朋友亲戚询问其背景及情况。
“谈聘金和衫裤钱、系红包”,据说聘金一般在3888元左右,衫裤钱在18000元左右,意取吉祥,其中包括给女孩子买首饰的钱。聘金和衫裤钱谈拢后,接着男方约定一天到女方家系红包,先送部分钱给女方父母,土话就叫“系三带”。
泉州婚俗古有“六礼”,历久相承,屡有变异。
旧式婚姻,首先男女互换庚帖,3日平安无事,即举行订盟。届时,男家女尊长赴女家为将嫁女子戴订婚戒指。订盟后,男家择吉日具手镯、彩仪、鲜花、喜包等礼品送女家,称“戴圈”;婚期将届,复具彩花、圆饼、绸缎、聘金送女家,称“送花”;婚前3天,再具婚书、吉课、凤冠、霞帔、裙袄、全猪、全羊等送女家,称“轿前盘”。此3次大礼为缙绅巨商效行,而普通人家常合三为一于轿前盘一次举行。女家应备冠履巾带、蛋糕、通枣、喜糖、芋苗、生姜、韭菜回礼。婚前一二天,女家以喜乐迎嫁妆往男家,嫁妆中有红肚裙,兜内置泥孩儿、五谷种子,寓意生男育女、繁衍后代。
婚日,男家派花轿赴女家迎亲。新娘拜别父母上轿,丢下折扇,女家急忙拾起并紧闭大门。花轿抵达男家,鼓乐鞭炮齐鸣,新郎倒步踢轿门,再由福命大女尊长牵新娘走岀轿。送嫁娘手捧米筛为新娘掩面跨火炉走入洞房。在房中由牵新娘出轿的女尊长作陪,送嫁娘斟酒,新夫妇合卺交杯。当日或翌日办婚宴招待亲友。
成亲第三天,新娘由送嫁娘引带、新郎陪同下厨房,做拨灶膛、摸著笼、摸笊篱、淘米喂鸡、搅泔水呼猪等象征性操作,称“落灶”。同日,女家遣新娘幼弟或侄辈两人,随带鲜花、礼品到男家,拜见亲家公(母)、姐(姑)夫和姐(姑),称“换花”。新婚第五天,新娘乘红呢轿回娘家,娘家设午宴款待,称“会亲”。当日中午或傍晚,新郎乘蓝呢大轿往岳家,叩拜岳家祖先和岳父母,岳家设午(晚)宴款待,称“请囝婿”。散席后,新夫妇随带引路鸡和长尾蔗,双双回男家。
惠安东部沿海一带,旧时妇女婚后有长住娘家之俗。新娘过门依新婚“十日内”俗例,分别在第三天至第五六天每日早回娘家,晚由夫家派人邀回。以后,出嫁妇女每年除除夕、大年初一日必回夫家过夜,或因农事大忙、重大节庆由夫家催回住一两天外,均长年居住娘家,直到生男育女才到夫家居住,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解放后进行社会改革,此俗渐废。
民国时期,泉州市区出现文明结婚新形式,中西合璧,仪丛式简约,渐在社会上流行。解放后的50—60年代,移风易俗,婚事新办,婚礼开茶会,不办酒席、不送礼,简朴成风。80年代后,泉州婚事大操大办之风又起,喜宴设于酒家,多达数十席以上;各种电器、珠宝首饰、汽车、楼房别墅、银行存折等等,都成了新娘陪嫁之物。
泉州婚姻习俗:
订亲必须由男方本人由父母陪同上门,聘礼相当简单,并当众交送女方,女方回赠一条手帕,这样就算订下终身。
出嫁前夕,新娘会由姐妹伴宿守夜,一则叙旧话别,二则取个"旺气"兆头。次日中午女家办"送嫁酒",散席后,母、婶、姑和姐妹围着新娘,抱成一团大哭,送嫁不得放鞭炮。
新娘出门时多穿上裙装,但也可用全套红色衣裙代替。
新娘的嫁妆越多,代表女方的家底越厚。为了让女儿嫁得风光,女方会预备数量多而贵重的厚礼,于出嫁当日随新娘之后浩浩荡荡地送到男家,有时候送礼的队伍会由好几辆车和一大群亲友组成,场面壮观。
在新娘嫁妆中,除传统的中式礼仪用品及金器外,并包括家庭电器,大型家具甚至单车或电单车等,全由女家送出,另外新娘也会带一副新碗筷,以示从现在起,她就要寄在婆家吃饭。
新娘进门后,要向男家家中所有亲属敬茶,即使是几岁小孩也有份儿,次序按辈份年岁而定,敬茶时,长辈会送赠金器(多是戒指)予新媳妇。而向女性长辈敬茶时,会将一个发夹夹在长辈的头发上,并回赠一只戒指。
完成大婚仪式后,便会设宴招呼亲朋邻里,传统上,男、女家会分别设宴,如男家于婚礼当晚摆酒,女家则于翌晚设宴,遇有亲朋众多或同村乡里甚多时,婚宴可能连续数天。
嫁后第三天,夫妻双双回门,一般不留宿,待婚后满月,娘家再请他回去长住十天半月,叫做"玩满月"。
次年正月,娘家请春酒,新娘会与夫婿一同出席。新女婿上门后,娘家房族亲戚轮番摆宴请酒。事后,新女婿回赠每家一包红枣或冰糖,以示答谢,至此,嫁娶过程才算全部完结。
1.泉州结婚风俗 古人重婚礼,所以新郎必须亲自至女家礼迎新娘,这在古六礼中称“亲迎”。至清代前期,泉州的婚姻礼俗中,除个别宦族外,婚礼皆不亲迎,至期,办好彩轿,遣媒送至女家。古籍对婚姻本义是这样解释的:昏时行礼,故谓之“婚”;妇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时亲迎必在黄昏之后,乃至深夜,连一切迎送人员都得穿黑色礼服,这显然是远古时代夜间抢亲习俗的遗存。旧时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须头蒙乌巾,并要有一对轿前灯,这当是沿古礼黑夜亲迎之遗迹。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伤,且全国南北皆然。新娘“哭嫁”可能是思相离而悲,或是随俗。但民俗学者却认为,此乃原始社会掠夺婚姻的遗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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