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予返还彩礼
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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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的,女方可以不予返还彩礼,一.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在一起生话的。二,未领结婚证,但是己经同居超过两年以上。三,彩礼已经在同居期间使用了的,四,男方有过错的。都可以不返还彩礼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男方反婚
彩礼钱是不用返还的情形有:1、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2、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摘要】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提问】
彩礼钱是不用返还的情形有:1、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2、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回答】
应返还的有三种情况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的,当事人可以不返还彩礼。三种情形包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什么情况下不能返还彩礼
法律分析:如下情况不能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孕育子女的;2、已过法定诉讼时效三年,请求返还彩礼,而另一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3、不能返还彩礼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
彩礼不返还的情况有哪些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制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将彩礼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
不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不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下列几种: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法律分析: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有哪些,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哪些
1、不符合上述返还结婚彩礼条件规定的,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2、符合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哪些情况彩礼不用返还
律师解答:彩礼不应当返还的情形如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
不以结婚为目的,属于恋爱期间自愿赠与情形,则不能主张返还。双方在恋爱期间,为结婚创造条件,因订婚约而赠送财物,由于婚约解除或没有缔结婚姻关系,赠送的财物应当返还。彩礼的数额多少,法律对结婚彩礼钱的多少是没有规定的。而实践操作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结婚彩礼的具体数额,而要是...
现在哪些情况下彩礼不需要返还?
如下情况不用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2、男女双方虽然未结婚登记但孕育子女的;3、男女双方以夫妻关系同居时间较长的;4、不用返还彩礼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民法典
一、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民法典 不返还彩礼的5种情况如下: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
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不予返还结婚彩礼的情形包括: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两年以上的;3、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