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调解员,婚姻家庭纠纷原因有哪些
婚姻家庭纠纷原因有,
(一)感情基础薄弱型。一些青年男女片面认为《新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修改、实施都很宽松很人性化了,相互见面一有好感,既不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也不顾及父母及亲友的劝阻,便一见钟情地走到了一起。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双方的个性及缺陷明显表露出来。“认识时间短,相互缺乏了解”等等就成了他们解除婚姻关系或提出离婚的理由。这一“闪婚”类型往往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通过调解,挥手告别的多,调解不成或判决不离的少。
(二)喜新厌旧型。在这一类型中,无论是男方提出或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或离婚,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原居住地条件恶劣,家庭比较贫穷。近年来,外出务工,拥有了财富,便扬眉吐气,对原配对象觉得有些“土气”,跟自己“门不当,户不对了”,宁可多给对方一些财物,将对方打发了事,根本不顾及对方当事人和孩子的感受。
(三)观念淡薄型。一是婚育观念淡薄。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规划,“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有家”。一些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无知女性认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只要对方能使自己过得潇洒,跟谁在一起生活都行,哪怕是背着丈夫当“二奶”也在所不辞。一些玩世不恭的男子认为,自己有了钱,应当好好地享受一番,忘记了家中还有老人、妻子、儿女,在外灯红酒绿,花天酒地。二是法治观念淡薄。对法律、法规片面理解。在农村,“只要分居两年以上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了”这一说法极为普遍,“结婚自愿,离婚自由”被曲解成没有限制条件的了。非法同居、无效婚姻、重婚等等,不同程度的引发纠纷,甚至离婚。借婚索财、包办、买卖婚姻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都埋下了婚姻纠纷隐患。
(四)寂寞难耐型。改革开放后的头几年,“留守女”较多。目前,一些中青年女性也不甘示弱,纷纷外出务工,“留守男”和举家外出的现象日益增多,为争着外出务工而发生家庭纠纷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目前,外出打工家庭有单一外出、双双外出、轮流外出三种情况,无论那一种,夫妻双方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长期的分居生活,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这种不牢固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天长日久,产生了婚外情或者一方长期外出打工不归,对家庭、孩子不管不问。“留守者”认为对方在外优哉游哉,自己则承担了家庭沉重的负担,心理失去平衡。举家外出者也是如此。被申请人或被告“不履行××职责,不尽家庭义务”就成了不甘清贫,难耐寂寞者提出离婚的借口。
(五)家庭暴力型。在这一类型中,从夫妻的性格上看,夫妻两个要么都是性情暴躁者,遇事都“刚”,很不冷静;要么都是性情孤僻者,遇事都“柔”,长期打“冷战”。这样有“刚”无“柔”,或有“柔”无“刚”,刚柔不济。前者疏导及时,化解及时,复合的多,分道的少,后者则不然,“冷战”一长,就破镜难圆了。从纠纷的来源上看,以家庭经济收支失衡、教育子女的方式不同引发的较多。
婚姻调解的技巧和方法怎样处理家庭纠纷
1. 婚姻生活中的摩擦不可避免,若处理不当,可能对夫妻关系构成威胁。因此,婚姻调解员的角色应运而生。以下是婚姻调解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如何处理家庭纠纷的一些建议。2. “清官难断家务事”反映了家庭纠纷涉及情感的复杂性。若对矛盾视而不见,时间一长,夫妻间的矛盾可能激化,导致婚姻关系无法修复。
家庭调解员是一种怎样的存在,能解决家庭矛盾吗?
民政局的离婚办事员都负有调解的责任,因为办事员在处理夫妻离婚的时都是要事先调解的,只是这个调解的过程被轻描淡写了没有重点突出来。目前,婚姻调解员的岗位确实没有单列出来。就我个而言,这个调解员的岗位是值得设置的,因为政府具备方便调解的这个的条件。比如,有现成的人员,有现成的办公地点等...
婚姻调解的技巧和方法 怎样处理家庭纠纷
如果引发家庭纠纷的原因是夫妻中的一方有违法的行为,婚姻调解员可采取批评教育的办法,让当事人认识到错误,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省,如果是因为家庭小事引发的纠纷,先耐心的倾听对方诉说,让当事人将内心的不满发泄出来,经过情绪的发泄,当事人不安的情绪也消了一大半。婚姻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四:婚姻...
民事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夫妻离婚、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家庭矛盾。2.财产权益纠纷:如房地产、合同、债权债务等财产性权益争议。3.相邻关系纠纷:涉及邻里之间的噪音、采光、通行等权益冲突。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5.其他民事纠纷:包括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
作为婚姻调解员,必须要遵循的调解原则是什么?
2.公平原则 不管是夫妻反目,还是父母子女矛盾激化,背后的原因往往是复杂的。与之相对应的,婚姻家庭生活的内容是丰富的,当发生矛盾时,对与错的区分往往并不容易,事实往往比较模糊。因此,调解纠纷,应当公平优先,应当对家庭成员的优缺点以及对家庭的贡献作出基本的衡量,在此基础上促成双方形成协商的...
婚姻纠纷由哪个部门处理
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婚姻家庭纠纷的成因 1. 夫妻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许多农村劳动...
家庭调解员是一种怎样的存在,能解决家庭矛盾吗?
1. 民政局的离婚办事员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都负有调解的责任。虽然这一过程通常没有被特别强调,但它确实是离婚程序的一部分。2. 目前,专门的婚姻调解员岗位并没有被单独设立。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岗位是值得设立的,因为政府具备进行调解的便利条件,比如现成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地点。3. 最好是能配备一些...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2 在这一年里,经历了纠纷案卷的整理、上报,了解了纠纷的种类,有婚姻家庭纠纷、财产纠纷、邻里纠纷、赔偿纠纷、医患纠纷、施工扰民纠纷等等,在人民调解员这里多数都能得到解决,缓冲了矛盾的激化。 我只是人民调解员队伍里的一员,在工作岗位上没有直接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大部分都是整理案卷和上报,引...
十六个调解纠纷类型
一、婚姻家庭纠纷 二、生产经营性纠纷 三、财产纠纷 四、侵权性纠纷 五、劳动争议纠纷 六、社会管理方面的纠纷 在处理这些纠纷时,调解员应以关爱和引导为原则,耐心地启发当事人,使其提高认识。同时,调解员应熟练运用法律、政策和优良传统来教育当事人,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此外,调动当事人社会关系...
法院的调解员是干嘛的
调解员可以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提出针对性的调解建议,帮助当事人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三、调解员的工作方式 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通常采用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