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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效力从什么时候开始?

自婚姻关系成立起,即领结婚证。婚姻效力指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产生的各种法律后果。有狭义、广义之分。既有及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的效力,也有及于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婚姻法》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八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九条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十条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制度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男女之间在较长的时间内有较为稳定的 。以女方为家庭中心,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中幽会。我国云南纳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间的性关系属于这种婚姻和家庭形式。第四种形式是宗法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从一而终。第五种形式是自主

本案的婚姻效力从何时起算

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算起。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要件为: (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

婚姻法什么时候开始?

新 成立后,于1950年4月30日颁布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5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1981年1月1日起实行新的婚姻法,又在2001年4月28日颁布了最新的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