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相亲女打过钱,现在分手了,她要把钱还给我,我是收下还是不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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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收了呀。
你给她钱如果她成为你妻子。那就是一家人了不用还。
如果没有成为一家人,那就是朋友。
之前给的钱算借的。
为啥不要呢?
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说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亲,俩个人在男孩家里见面,男孩家为准备饭花了200多块钱,一见面男孩对女孩很满意,可是女孩却没有看上这个男孩,就拒绝了和男孩交往的要求.没想到男孩一听这话立马就急了,非要女孩把200多饭钱还给男孩,为这个事俩人甚至闹到了法院.通过这个事件,我觉得恋爱吗本来就需要本钱.你不能说你给她花了很多钱,就不允许对方说分手.所以啊你也别要了,毕竟相爱过,分手了也可以做朋友啊
如果你不想要,你可以明确告诉她,还你钱说明了,这个女生不想欠你人情,可能觉得不在一起了就没有必要不还你的钱,当然这是个人的想法,如果你想知道你可以问问她,为什么还你钱。
当然收下,既是强制给,就不会觉得你小气,反而会觉得心里舒服些,我就是欠人钱又不想跟那人有瓜葛,就舒舒服服算清楚
强制给就要吧,毕竟她不想在和你有什么瓜葛了,心里过意不去。
收也合理,不收是你大度。
收,这样也不会尴尬,要不然人家会觉得欠你什么
这是正常的,都这么干,女方发财了,收回。
收下啊,为啥不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