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婚姻记录证明怎么开
法律主观: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 婚姻登记 机关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以及申请书。申请人应亲自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户基本,身份证件,还有办事 代理 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太原市民政局关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意见》正文第一条规定,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是本辖区域常住户口居民。当事人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当事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客观: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申请人应具备条件:1、户籍在本辖区;2、达到法定婚龄;3、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4、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申请人需提供的证件、材料:1、申请人的户口簿;2、申请人的身份证;3、原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录在当事人原婚姻登记办理地的民政部门开具);4、双方近期免冠正面合影二寸照3张;5、申请人应亲自申请。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必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户口簿、身份证。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日期填写:1、申请人未婚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查
怎么开未婚证明
一是自身的单位或者公司。 二是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但民政部门开具的是统一的“无婚姻登记证明”,而非“未婚证明”,因为后者已被纳入前者范畴。应注意的是,只有辖区常住户口居民才能开具此类证明。办理时,当事人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无婚证明怎么开
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去的时候带上户口本,最好还有单位或小区开的未婚证明。
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所需材料有哪些呢?
1、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格式请参照登记处公布的格式)2、如果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同时提交本人的离婚证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如果持法院一审判决书的,还须提供法院的判决生效证明书);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提交配偶的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