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规标准有哪些
第八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违反本规定事前不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一律按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论处;收受单位公款或管理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的,一律按受贿论处;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给领导干部送贵重礼品、大额礼金的,一律按行贿论处;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
第九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不构成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党政纪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违反本规定行为屡禁不止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现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指干部包括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地区、县(市)直属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党组织属地管理的驻阿单位;乡(镇、街道)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 干部要带头发扬 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
第三条 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乃孜尔)。
第四条 婚礼提倡喜庆节俭,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300人,车辆不超过8辆。葬礼(乃孜尔7天、40天、一周年)提倡文明简朴,车辆从严控制。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只宴请亲属,同事、同学及好友可到场帮忙,不随礼。
第五条 干部在新居落成、乔迁,子女满月、百天、割礼、戴耳环、升学、参军,老人过寿等喜庆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宴请,不发请柬。
第六条 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禁止动用公车,禁止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花圈、挽联除外),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禁止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严禁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个人礼品、礼金。
第七条 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禁止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打闹、游街等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第八条 严禁宗教干涉干预婚礼、丧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婚礼严禁念尼卡,葬礼严禁跨区域、请多名宗教人士念经,党员干部更要带头抵制宗教干涉干预。
第九条 婚嫁事宜事前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所在单位和纪检机关书面报告(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使用车辆等内容)。丧葬事宜事后报告,丧葬事宜发生后15天内,填写丧葬事宜报告单(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收取礼金、使用车辆等情况)。
第十条 报告申报管理权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向地区纪委党风室申报;地直各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县(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向县(市)纪委党风室申报;县(市)科员及以下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向乡(镇、街道)纪委申报;企事业单位干部也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申报。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予以公开曝光。凡单位干部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本年度不得兑现精神文明奖励,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个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婚丧嫁娶等事宜负领导责任,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婚丧事宜从简;要加大对本部门(单位)干部的管理,对涉及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干部,提前打招呼提醒谈话,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十三条 地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组织系统举报电话12380,以及信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对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地区纪检委、地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相关规定中有关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
婚丧嫁娶详细:
9个方面的硬性要求:不准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不得多地方、多场次重复操办,不得在高档豪华场所操办;不准利用操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下属单位、直接部属、士兵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和经济往来人员参加。
不准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禁止参加人员赠送或由他人捎带的礼金礼品;不准将操办费用转嫁单位报销或他人处理;不准违规动用公车、公款、单位人员或其他公共资源操办;不准擅自操办;党员干部操办祝寿、生子、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要坚持廉洁、节俭办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婚丧嫁娶九条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根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所指干部包括地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地区、县(市)直属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党组织属地管理的驻阿单位;乡(镇、街道)干部及其工作人员。
2、干部要带头发扬 民族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行文明健康的礼尚文化,对婚丧嫁娶等事宜新事新办、简事简办,坚决与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作斗争,党员干部更要做好表率。
3、干部原则上一律不得操办除本人、父母(包含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婚礼或葬礼(乃孜尔)。
4、婚礼提倡喜庆节俭,宴请人数累计不超过300人,车辆不超过8辆。葬礼(乃孜尔7天、40天、一周年)提倡文明简朴,车辆从严控制。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只宴请亲属,同事、同学及好友可到场帮忙,不随礼。
5、干部在新居落成、乔迁,子女满月、百天、割礼、戴耳环、升学、参军,老人过寿等喜庆事宜方面,只限在直系亲属范围内宴请,不发请柬。
6、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禁止动用公车,禁止收受任何单位的礼品、礼金(花圈、挽联除外),禁止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禁止个人以单位名义参加宴请和送礼,严禁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个人礼品、礼金。
7、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禁止搞有损社会公德的装扮、打闹、游街等庸俗活动或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宗教干涉干预婚礼、丧礼,干部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婚礼严禁念尼卡,葬礼严禁跨区域、请多名宗教人士念经,党员干部更要带头抵制宗教干涉干预。
9、婚嫁事宜事前报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嫁事宜提前10天填写婚嫁事宜报告单,向所在单位和纪检机关书面报告(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使用车辆等内容)。丧葬事宜事后报告,丧葬事宜发生后15天内,填写丧葬事宜报告单(包括宴请时间、地点、人数、收取礼金、使用车辆等情况)。
10、报告申报管理权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向地区纪委党风室申报;地直各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县(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向县(市)纪委党风室申报;县(市)科员及以下干部向主管单位纪委(纪检组)申报。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向乡(镇、街道)纪委申报;企事业单位干部也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向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申报。
11、对违反本规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后处理,予以公开曝光。凡单位干部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本年度不得兑现精神文明奖励,班子年度考核不得评优,个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2、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对婚丧嫁娶等事宜负领导责任,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婚丧事宜从简;要加大对本部门(单位)干部的管理,对涉及婚丧嫁娶等事宜的干部,提前打招呼提醒谈话,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13、地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组织系统举报电话12380,以及信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在收到实名举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查核,对属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根据《党员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有以下规定:
第八条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违反本规定事前不报告或未如实报告的,一律按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论处;一律按受贿论处;借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给领导干部送贵重礼品、大额礼金的,一律按行贿论处;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予以收缴。
第九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不构成违纪的,给予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党政纪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本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对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不制止、不查处,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违反本规定行为屡禁不止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这个规定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受贿赂,非法敛财。一般省份不允许超过十五桌,且烟酒不能超标准。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规标准有哪些
婚丧嫁娶详细:9个方面的硬性要求:不准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不得多地方、多场次重复操办,不得在高档豪华场所操办;不准利用操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不准下属单位、直接部属、士兵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和经济往来人员参加。不准接受或者变相接受禁止参加人员赠送或由他人捎带的礼金礼品;不准将操办费用...
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新规标准有哪些
这个规定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收受贿赂,非法敛财。一般省份不允许超过十五桌,且烟酒不能超标准。
劳动法婚丧嫁娶最新规定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
“两高一部”印发重磅新规!
(四)向律师或者其当事人索贿,接受律师或者其当事人行贿;索取或者收受律师借礼尚往来、婚丧嫁娶等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向律师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接受律师吃请、娱乐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的安排。 (五)非因工作需要且未经批准,擅自参加律师...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出新规 婚丧嫁娶可给予慰问金
2、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3、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4、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办法》也对基层工会经费不能...
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出了哪些新规定?
1、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2、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3、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4、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
农村红白事新规已确定!12月起:村干部每家每户统计土地情况?
下面咱们就来收藏一下国家针对农村红白事各类问题治理的政策新规,有三件事希望大家能够有所了解。第1件事:国家明确指出将全面清查农村大操大办婚丧宴席等相关问题。对于那些为了攀比炫富、大操大办婚丧宴席事件,国家也将进行专项治理,而且具体要求会写入《村民公约》当中,倡导勤俭节约是乡村文明的新风尚...
村主任、村书记即将在10月开始取消?消息并不属实!原因有5个!
国家针对核酸检测方面也发布了最新要求,同时涉及到婚丧事宜也有政策新规!下面老道就为大家重点收藏一下,上述话题!事关重大,希望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村主任、村书记即将在10月开始取消?这个消息并不属实!原因有5个!】老道说:进入到9月份之后,网络上有一些传闻称村主任、村书记职务即将取消!首先,...
工会组织活动吃饭有什么规定?
可以吃,吃饭规定按工作餐标准与活动支出一起在职工活动支出中列支,但明细活动说明要有。不少决意缩减或取消职工福利的“单位领导”、“上级部门”,拿“八项规定”作为尚方宝剑——不是饭不能随便吃,东西不能随便发么?那又岂敢“吃饭”、怎能“发东西”呢。还有不少单位、不少领导干部。是在“八项...
贵州一县为何复婚再婚禁办酒?
当地对酒席操办的规范情况跟“凯里版本”如出一辙:都对酒席操办主体、次数、标准、规模、地方等,都做了明细规定,如明确婚娶酒只能本人或父母操办;严禁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异地办酒等。只不过,跟凯里不同,其意见针对的不是党员干部,而是居住在天柱县范围内的城镇...